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4430阅读:703来源:国知局
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



背景技术:

目前的普洱茶、黑茶等茶叶具有长期保持的特性,而白酒等酒类具有可以陈年存放的特性,众所周知的是,普洱茶、黑茶等茶叶可以制作成紧压茶,但紧压茶存储时需要内部实现透气,而白酒等耐久藏的酒类长期窖藏需要满足密封、干燥、避光等要求,如何将紧压茶与酒类产品相结合,既能让普洱茶、黑茶等越陈越香的茶类以紧压茶的方式存储,又可以让紧压茶内部透气,以利于内外同步陈化是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其将紧压茶与酒类产品相结合,既能让普洱茶、黑茶等越陈越香的茶类以紧压茶的方式存储,又可以让紧压茶内部透气,以利于内外同步陈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其包括:密封于酒容器的白酒,内部密封存储有白酒的酒容器外部包裹有可长期存储的紧压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利用普洱茶、黑茶等茶叶可以制作成紧压茶的特性,将白酒等耐久藏的酒类密封后紧压于茶叶内,形成双重陈化并品质提升的新产品,白酒类长期窖藏需要密封、干燥、避光,紧压于茶叶内充分满足这些条件,同时普洱茶、黑茶等越陈越香的茶类更好的以紧压茶的方式存储,内部藏有存酒使得紧压茶内部透气,有利于内外同步陈化,提升茶叶品质。

进一步,紧压茶外部设置有第二容器。

进一步,第二容器为外包装。

进一步,第二容器为竹筒。

进一步,竹筒内装填有紧压茶,内部密封存储有白酒的酒容器位于装填的紧压茶中。

进一步,酒容器为陶类酒容器、瓷类酒容器、玻璃酒容器、钢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方式中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方式中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方式中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A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见图1,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该新产品1包括密封于酒容器的白酒,例如将白酒密封于图1所示外形的玻璃瓶,内部密封存储有白酒的酒容器外部包裹有可长期存储的紧压茶2,压紧茶的外部形状能够充分包裹装有白酒的酒瓶,而压紧茶的厚度在盛装白酒的玻璃瓶外部厚度均匀,例如3cm-5cm厚度的压紧茶,而压紧茶的茶叶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普洱茶、黑茶,也可以是其他可以长期存储的茶叶。

从上述内容不难发现,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将白酒等耐久藏的酒类密封后紧压于茶叶内,形成双重陈化并品质提升的新产品,既可以让白酒类长期窖藏的内部酒类产品在密封、干燥、避光进行长期窖藏,也可以让紧压于外部的茶叶内部透气,有利于内外同步陈化,提升茶叶和酒的品质。

值得一提的是,该紧压茶外部设置有第二容器,例如纸盒类外包装(图中未示)。

下面详述该新产品的制作方法:

1、将白酒等耐久藏的酒类装于玻璃瓶中,密闭封口;

2、将普洱茶(生茶/熟茶)或黑茶等适宜长期存放的茶类在制作紧压茶的过程中,将密封后的酒放在茶叶中间,用茶叶包裹起来一同压紧,即可得到成品。

需要注意的是,紧压茶的体积、包裹酒的茶叶的厚度根据酒容器的大小及形状进行调整,并不仅限于图1所示的外形,而在紧压过程中充分考虑酒容器能够承受的压力值,从而调整压茶机的压力,既能保证酒瓶不被压破,茶达到正常紧压标准。

在制作该新产品的时候,将蒸压好的新产品晾干后包装即可出售,可以以酒为主体,茶叶作为其内在包装,在满足相互存储要求的同时,提升附加值,按酒类标示定义该新产品,亦或是,以茶为主体,酒作为其附加值,按茶类标示定义该新产品,再或者,酒和茶同时为主体,将新产品定义为工艺收藏品。

实施例2,参见图2,其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在于,酒类容器的形状不同,此处酒类容器为钢瓶容器,酒密封于钢瓶容器中,而在钢瓶容器外部等厚度包裹有压紧的茶叶体3,而酒类容器的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此处的钢瓶、玻璃瓶,还可以是例如陶类酒容器、瓷类酒容器等,并且,包裹于酒容器的茶叶结构层的厚度可以等厚度,也可以采用非等厚度包裹于酒容器外部,根据需要进行压装,在酒类容器的表面设置褶皱状结构,或者凹凸不平的波浪形结构,以此能够提高外部包裹的茶叶与钢瓶容器等酒类容器之间的附着力和整体性。

实施例3,参见图3-4,一种茶和酒结合的新产品,该新产品将白酒6密封于如实施例1中的玻璃瓶5中,而茶叶装填于竹筒4中,此处的竹筒可以直接作为第二容器使用,而盛装有白酒的玻璃瓶则装填于竹筒内部并被茶叶7包裹,此实施例将装有白酒的玻璃瓶塞压于竹筒茶中,同样可以将竹筒酒塞压于竹筒茶中,增加竹香,更具特色。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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