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389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雾化器,包括雾化器本体,所述雾化器本体外表面设置有供烟雾排出以供用户吸食的烟雾出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内设置有容纳腔、储油腔、雾化腔及加热组件,所述容纳腔与所述雾化腔及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所述容纳腔用于放置烟草并作为第一烟雾通道,所述加热组件设置于所述雾化腔内并用于雾化所述储油腔内的烟油以形成烟雾,所述雾化腔内雾化形成的烟雾用于对所述容纳腔内的烟草进行加热,以生成混合烟雾,以使在吸烟时,所述混合烟雾通过所述第一烟雾通道流动至所述烟雾出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内还设置有第二烟雾通道,所述第二烟雾通道与所述烟雾出口及所述雾化腔相连通,所述第二烟雾通道用于分流所述雾化腔内的部分烟雾并将所述部分烟雾导入至所述烟雾出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包括雾化器主体及吸嘴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用于雾化烟油以形成烟雾,所述雾化器主体内设置有所述储油腔、所述雾化腔及所述加热组件;所述吸嘴组件与所述雾化器主体可拆卸连接,所述容纳腔位于所述吸嘴组件内,所述容纳腔与所述吸嘴组件的面向所述雾化器主体的表面相连通并形成有面向所述雾化器主体的插烟腔口,当所述吸嘴组件与所述雾化器主体相连时,所述雾化器主体覆盖住所述插烟腔口;当将所述吸嘴组件与所述雾化器主体分离时,能够将烟草从所述容纳腔的插烟腔口插入所述容纳腔内或将烟草从所述容纳腔内取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设置有所述容纳腔的一端侧壁处设置有与所述吸嘴组件外表面相连通以作为所述第二烟雾通道的切槽,所述切槽位于雾化器主体内,所述切槽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雾化腔及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所述切槽设置有面向所述容纳腔并与所述容纳腔相连通的槽口;当所述容纳腔内插设有烟草时,所述烟草覆盖所述槽口,以使雾化器工作时所述雾化腔内的至少部分烟雾经所述切槽流动至所述烟雾出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呈管状结构,所述烟雾出口位于所述吸嘴组件的一端,所述容纳腔的所述插烟腔口位于所述吸嘴组件的背离所述烟雾出口的一端端面上,所述切槽沿所述吸嘴组件的纵向延伸设置并贯穿所述吸嘴组件的侧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设置有若干所述切槽,且任意相邻的两个所述切槽之间设置有预设间隔,所述切槽呈条形。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背向所述插烟腔口的一端设置有用于阻挡所述烟草朝远离所述插烟腔口方向运动的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面向所述烟雾出口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容纳腔同轴设置的第三烟雾通道,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的一端与所述容纳腔相连通,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的另一端与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所述切槽的长度大于所述限位板至所述插烟腔口的距离,所述切槽远离所述插烟腔口的一端与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相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插设在所述雾化器主体内的一端侧壁处设置有与所述吸嘴组件外表面相连通并作为所述第二烟雾通道的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雾化腔及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以使雾化器工作时,所述雾化腔内的至少部分烟雾经所述通孔流动至所述烟雾出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背离所述插烟腔口的一端设置有用于阻挡所述烟草朝远离所述插烟腔口方向运动的限位板,所述限位板的面向所述烟雾出口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容纳腔同轴设置的第三烟雾通道,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的一端与所述容纳腔相连通,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的另一端与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所述通孔至所述插烟腔口的距离大于所述限位板至所述插烟腔口的距离,所述通孔与所述第三烟雾通道相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组件插入所述雾化器主体的一端外周面与所述雾化器主体之间形成有间隙,所述间隙与所述通孔及所述雾化腔相连通,所述间隙用于在雾化器工作时所述雾化腔内的至少部分烟雾经所述间隙流入通孔内,再经过所述通孔流动至所述烟雾出口。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腔与所述容纳腔之间设置有用于阻挡所述容纳腔内的烟草朝着所述雾化腔运动的隔板,所述隔板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穿孔,所述穿孔与所述容纳腔及所述雾化腔相连通。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包括雾化器主体及吸嘴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用于雾化烟油以形成烟雾,所述雾化器主体内设置有所述储油腔、所述雾化腔及所述加热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的一端设置有插接槽,所述吸嘴组件的一端可拆卸的插设在所述插接槽内,所述隔板收容在所述插接槽内并与所述插接槽的槽壁可拆卸连接,以使在将所述吸嘴组件拆卸后能够将所述隔板从所述插接槽内取出。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呈圆盘形,所述隔板的外周面套设有与所述插接槽的槽壁弹性抵接的密封圈。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包括雾化器主体及吸嘴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用于雾化烟油以形成烟雾,所述雾化器主体内设置有所述储油腔、所述雾化腔及所述加热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的一端设置有插接槽,所述吸嘴组件的一端可拆卸的插设在所述插接槽内,所述隔板收容在所述插接槽内,所述插接槽位于所述隔板与所述吸嘴组件之间形成有所述容纳腔。

1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背离所述插烟腔口的一端设置有用于阻挡所述烟草朝远离所述插烟腔口方向运动的限位机构。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为环绕所述容纳腔的腔壁设置的限位台阶。

1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内还设置有盖设在所述容纳腔面向所述烟雾出口一端的滤网,所述滤网用于阻碍所述容纳腔内的所述烟草进入用户口腔。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组件为所述雾化器中唯一的加热装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包括雾化器主体及吸嘴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包括储油组件及插设在所述储油组件内的雾化芯组件,所述储油组件内形成有所述储油腔;所述雾化芯组件包括雾化套管、烟油吸附套、电热丝、上绝缘环及上电极,所述雾化套管的管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储油腔相连通的进油孔,所述烟油吸附套套设在所述雾化套管内并盖设所述进油孔,所述电热丝用作所述加热组件,所述电热丝缠绕成螺旋状并至少部分套设在所述烟油吸附套内,以雾化所述烟油吸附套中的烟油,所述烟油吸附套内形成有所述雾化腔,所述绝缘环套设在所述雾化套管的一端内,所述上电极套设在所述绝缘环内,所述电热丝的一端与所述上电极电连接,所述电热丝的另一端与所述雾化套管电连接,以通过所述上电极及所述雾化套管与外部电源电连接。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油组件包括储油组件主体及可拆卸地插设在所述储油组件主体一端的防拆组件,所述防拆组件包括调气座、弹性件及活动盖;

所述调气座的一端插设在所述储油组件主体内并与所述储油组件主体通过螺纹连接,所述调气座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储油组件主体外,所述弹性件固定在所述调气座上并与所述活动盖弹性抵持,以给所述活动盖提供朝远离所述储油组件主体方向的弹力,所述活动盖盖设在所述调气座的背向所述储油组件主体的一端上,所述活动盖设置有啮合槽,所述调气座上设置有用于与所述啮合槽配合的啮合齿,所述啮合槽距所述啮合齿预设距离;当需要将所述防拆组件从所述储油件主体拆下时,需向所述活动盖施加朝所述调气座方向的力直至所述啮合槽与所述啮合齿啮合,从而通过旋转所述活动盖以将所述防拆组件从所述储油组件主体上拆卸。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芯组件活动地插设在所述储油组件内,所述雾化芯组件的一端与所述防拆组件螺纹连接,以使在将所述防拆组件从所述储油组件主体上取出时,所述雾化芯组件能够连同所述防拆组件从所述储油组件主体上取出。

2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腔壁处凹陷形成有沿所述容纳腔的纵向延伸设置以作为所述第二烟雾通道的通气槽,所述通气槽的一端与所述雾化腔相连通,所述通气槽的另一端与所述烟雾出口相连通。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本体包括雾化器主体及吸嘴组件,所述雾化器主体包括第一套管、烟油吸附件、支撑管及电极组件,所述支撑管插设在所述第一套管内,所述加热组件固定在所述支撑管内,所述支撑管内形成所述雾化腔,所述支撑管与所述第一套管之间形成所述储油腔,所述烟油吸附件套设在所述支撑管外并位于所述储油腔内,所述加热组件与所述电极组件电连接,所述电极组件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套管插接相连,所述电极组件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套管外并用于与外部电源电连接;所述吸嘴组件包括第二套管、烟草固定套及吸嘴盖,所述烟草固定套设置在所述第二套管内,所述吸嘴盖盖设在所述第二套管的端面上,所述吸嘴盖上设置有所述烟雾出口,所述烟草固定套内设置有所述容纳腔及所述通气槽,所述第一套管与所述第二套管为一体结构。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腔的背离所述吸嘴盖的一端设置有环形的限位台阶,所述限位台阶用于阻挡所述烟草朝远离所述烟雾出口方向运动,所述限位台阶面向所述吸嘴盖的表面设置有与所述通气槽及所述雾化腔相连通的用于供烟雾流动的凹槽。

2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烟雾通道与所述第二烟雾通道间隔设置,所述第一烟雾通道与所述第二烟雾通道之间设置有用于隔离所述第一烟雾通道与所述第二烟雾通道的隔离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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