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点火烟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7014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点火烟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盒,具体是一种点火烟盒。



背景技术:

香烟,是烟草制品的一种。制法是把烟草烤干后切丝,然后以纸卷成长约120mm,直径10mm的圆桶形条状。吸食时把其中一端点燃,然后在另一端用口吸咄产生的烟雾。雪茄是以烟草卷成圆桶形条状吸食。香烟跟雪茄的主要分别在于香烟体积较小,烟草经过炼制和切碎。香烟最初在土耳其一带流行,当地的人喜欢把烟丝以报纸卷起来吸食。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英国士兵从当时的鄂图曼帝国士兵中学会了吸食方法,之后传播到不同地方。1843年6月25日,法国开始制造历史上第一批用以商业贩售的香烟。后来香烟就在各地流行起来。

香烟一般是装在烟盒中,现今,有许多烟民他们抽烟时既要拿烟又要拿打火机,很不方便,另外,也会时常碰到忘带打火机的情况,因此,将两者合而为一,将会方便很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点火烟盒,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点火烟盒,包括盒盖与盒体,盒盖与盒体之间通过铰链连接,在未设置铰链一侧的盒盖上安装有上固定块,盒体上与上固定块对应为位置处设有下固定块;所述盒体的内侧底部安装有二号推簧,二号推簧的顶部连接有支撑板,支撑板的一端连接有二号拉手,二号拉手穿过盒体一侧并能够在盒体一侧上开设的二号轨道内运动,在二号轨道的一侧均匀设有若干二号拉手固定位;所述盒盖与盒体接触处的一端开有出烟口,盒盖内侧顶部设有储存火源的装置桶,在装置桶的顶部设有点火头,点火头与伸出盒盖顶部的点火开关连接,所述盒盖与盒体接触处的另一端内侧上安装一号推簧,一号推簧的末端与运动片连接,运动片的一侧连接有向上伸出盒盖的一号拉手,一号拉手设于一号轨道内,一号轨道的一侧设有固定一号拉手的一号拉手固定位。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固定块与下固定块之间通过卡合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固定块与下固定块之间通过磁铁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二号拉手固定位相邻两个之间的距离与香烟的直径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盒盖呈半椭圆柱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运动片上设有推动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一号拉手固定位设于一号轨道靠近盒盖侧面的一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将打火机与烟盒合二为一,用户在拔出香烟时香烟就被点着,可以直接进行吸烟,非常方便,避免了带香烟又要带打火机所造成的不便,也杜绝了因为忘带打火机所造成的不便。

附图说明

图1为点火烟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点火烟盒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点火烟盒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点火烟盒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盒盖、11-点火开关、12-点火头、13-火源、14-运动片、15-一号拉手、16-推动块、17-一号推簧、18-上固定块、19-出烟口、110-一号轨道、111-一号拉手固定位、2-盒体、21-支撑板、22-二号拉手、23-二号推簧、24-二号轨道、25-二号拉手固定位、26-下固定块、3-铰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点火烟盒,包括盒盖1与盒体2,盒盖1与盒体2之间通过铰链3连接,在未设置铰链3一侧的盒盖1上安装有上固定块18,盒体2上与上固定块18对应为位置处设有下固定块26;所述盒体2的内侧底部安装有二号推簧23,二号推簧23的顶部连接有支撑板21,支撑板21的一端连接有二号拉手22,二号拉手22穿过盒体2一侧并能够在盒体2一侧上开设的二号轨道24内运动,在二号轨道24的一侧均匀设有若干二号拉手固定位25;所述盒盖1与盒体2接触处的一端开有出烟口19,盒盖1内侧顶部设有储存火源13的装置桶,在装置桶的顶部设有点火头12,点火头12与伸出盒盖1顶部的点火开关11连接,所述盒盖1与盒体2接触处的另一端内侧上安装一号推簧17,一号推簧17的末端与运动片14连接,运动片14的一侧连接有向上伸出盒盖1的一号拉手15,一号拉手15设于一号轨道110内,一号轨道110的一侧设有固定一号拉手15的一号拉手固定位111。

所述上固定块18与下固定块26之间通过卡合固定。

所述上固定块18与下固定块26之间通过磁铁固定连接。

所述二号拉手固定位25相邻两个之间的距离与香烟的直径相同。

所述盒盖1呈半椭圆柱形结构。

所述运动片14上设有推动块16。

所述一号拉手固定位111设于一号轨道110靠近盒盖1侧面的一端。

在使用时,先打开盒盖,将香烟装进盒体的内部,同时,将二号拉手置于最下侧的二号拉手固定位的内部,当盒体内部装满后,最上侧的一根香烟正好置于盒体的顶部,然后盖上盒盖;将移动二号拉手至二号轨道内,向上移动一格二号拉手固定位,使香烟上升一格进入盒盖内部并且此时香烟正好对准出烟口,按动点火开关,通过点火头对香烟进行点火,点火完成之后移动一号拉手至一号轨道内,此时,在一号推簧的推动下经运动片和推动块的推动,香烟自出烟口推出,抽出香烟便能够直接进行吸烟;重复上述动作直至盒体内部的香烟全部取出,然后再重新装入香烟。

本实用新型将打火机与烟盒合二为一,用户在拔出香烟时香烟就被点着,可以直接进行吸烟,非常方便,避免了带香烟又要带打火机所造成的不便,也杜绝了因为忘带打火机所造成的不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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