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施加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636915阅读:180来源:国知局
化妆品施加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提供一种施加器,用于将合成物施加至使用者的眼睫毛。该施加器包括具有大部分、中部分和小部分的施加器元件,这些部分适于利用合成物(例如,睫毛膏)分别覆盖使用者的眼睫毛的外部分、中部分和内部分。施加器元件的这三个部分包括尺寸和间隔被设置成使得有利于在没有结块的情况下均匀施加合成物的刷毛。
【专利说明】化妆品施加器
[0001]相关申请交叉参考
[0002]本申请根据35U.S.C.§ 119(e)的规定,要求于2011年10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专利申请N0.13/283,927的优先权权益,该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整体结合与此。
【技术领域】
[0003]本发明总体涉及用于化妆品的施加器。更具体地,本发明涉及用于将化妆品合成物施加至眼睫毛的施加器。
【背景技术】
[0004]睫毛膏施加器或睫毛刷的总的目的是,从容器取出足够供应量的睫毛膏,在没有滴落的情况下将其从容器的储存器带离,并且将其均匀地施加至睫毛。施加器必须在没有在睫毛上沉积材料块或材料团的情况下完成这一动作。 [0005]传统的睫毛膏施加器大体包括刷子,该刷子具有扭曲线芯和刷毛部分。刷毛部分大体包括多个尺寸一致的刷毛,这些刷毛沿刷毛部分的整个长度均匀隔开。虽然这些施加器通常能够将睫毛膏沉积到睫毛上,但是它们不利于将产品以精确或细致的方式施加至所有眼睫毛上,具体地,施加至眼睫毛的内、中、外部分。因此,使用者必须携带各种各样的施加器,或者必须在沿不自然的方向操纵刷子以覆盖眼睫毛。
[0006]因此期望提供一种化妆品施加器,其具有能够以单一操作行程均匀覆盖使用者的内部、中部、和外部眼睫毛的多个部分。

【发明内容】

[0007]根据前述以及其他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将合成物施加至使用者眼睫毛的施加器。该施加器包括施加器元件,该施加器元件包括大部分、中部分和小部分,该大部分、中部分和小部分适于利用合成物(例如,眼睫毛)分别覆盖使用者眼睫毛的外部分、中部分和内部分。施加器元件的这三个部分包括刷毛,刷毛的尺寸和间隔使得有利于在没有睫毛膏结块的情况下均匀施加该合成物。
[0008]在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用于将产品施加至眼睫毛的施加器。施加器包括握把(handle),该握把直接或间接地附接至施加器元件的近端。典型地,施加器元件具有大体狭长的本体,其从其近端到其远端串联地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这三个部分均包括从本体径向延伸的多个刷毛。相邻刷毛之间的间隔通常在第一部分中是最大的,在第三部分中是最小的。
[0009]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施加器元件的三个部分中的每个部分中的最长的刷毛的长度可以不同于每个其他部分中的最长的刷毛。例如,第一部分中的最长刷毛可以大于第二部分中的最长刷毛,而第二部分中的最长刷毛可以大于第三部分中的最长刷毛。而且,每个部分中的刷毛的长度可以不同,以赋予每个部分大体卵形或球形外观。
[0010]在阅读了以下的包括附图和所附权利要求的本发明详细描述后,本发明这些及其他方面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变得更清楚。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通过实例而示出,但本发明不限于以下附图:
[0012]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施加器的示例性实施例;
[0013]图2A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施加器元件的俯视图;
[0014]图2B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施加器元件的侧视图;
[0015]图3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施加器元件的正视图;以及
[0016]图4示出了根据示例性实施例的用于施加材料的过程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这里所使用的所有术语旨在具有其在本领域中的通常的含义,除非另有说明。
[0018]这里所述的施加器元件适于将诸如化妆品合成物的合成物施加至眼睫毛,并且还可能适于给出梳理的效果,以提高眼睫毛的美观外观。具体地,根据本发明的施加器元件用于将眼睫毛合成物施加至眼睫毛,包括但不限于:有色睫毛膏和无色睫毛膏、药物和/或美容有效睫毛合成物、多组分睫毛膏配方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或者它们的组合。
[0019]参照附图1,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睫毛膏施加器。该施加器包括施加器元件110、杆 102 和帽 103。
[0020]施加器元件110包括从近端到远端延伸的圆柱形模制塑料本体111。如所示,施加器元件Iio包括多个刷毛120 (在本领域中有时也称为“齿毛(tines)”),其从本体111向外伸出,使得本体基本覆盖有刷毛。本体111和刷毛120可由任何合适材料一体模制形成,例如塑料,诸如热塑聚合弹性体、热塑聚亚安酯弹性体,或者化合物热塑材料,包括SBS或SEBS。在一个实施例中,本体111和刷毛120可注射模制。通常,本体111和刷毛120可根据Eckers等人的美国专利7,325,550中所述的方法而制造,其通过引用整体结合与此。
[0021]本体111优选具有的长度是大约20mm至大约40mm,更优选地是大约25mm至大约35mm,最优选的是大约30mm。本体111的宽度和/或直径沿其长度可以变化,或者可以在整个范围内保持恒定。在一个实施例中,本体111在靠近近端的其最粗点处的宽度是大约3_,在靠近远端的其最细点处的宽度是大约2_。但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本体111可具有恒定的厚度,或者从大约Imm至大约4mm的变化的厚度。
[0022]虽然示出的是具有稍微弯曲的圆柱形,但是本体111可以具有适于将产品施加至眼睫毛的任何合适的形状,诸如,大体直线形、或连续曲线形。在特定实施例中,本体111可具有封闭曲线或多边形的横截面形状,例如,圆形、卵形、椭圆形、三角形、正方形、长方形、五边形、六边形、八边形、星形、多边形等等。优选地,本体111是基本刚性的,从而在使用期间不弯曲。但是,在特定实施例中,本体111可以是柔性的,从而使用者可在使用前对其进行操纵(例如,折弯)。
[0023]如所示,施加器元件110包括多个刷毛120,用于保持和释放化妆品合成物,诸如,睫毛膏。典型地,每个刷毛120可被描述成凸起和/或齿毛,其基部宽于其末端。在特定实施例中,刷毛120可以本领域公知的任何方式固定于本体111,包括插钉设置(staple set)、融合、粘合或模制方法。刷毛120可包括能够保持且传递一定剂量的产品的任何合适表面(例如,有纹理的或平滑的)。而且,刷毛120也可能够赋予眼睫毛各种类型的美观上让人愉悦的外观,诸如,浓密的外观、分离的外观(即,每根睫毛彼此分开)、弯曲的外观等等。
[0024]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刷毛120的长度通常小于IOmm,小于7.5mm,小于5mm,小于2.5mm。在一个实施例中,刷毛120的长度在0.1mm至3mm之间。在另一实施例中,刷毛120的在基部测量的直径在大约0.2mm至0.8mm之间,并且典型地,直径大约0.5mm。如下面详细所述,刷毛120可形成为使得刷毛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刷毛具有不同的直径、长度或横截面形状。例如,一些刷毛120可具有一种直径、长度和/或形状,而其他刷毛将具有另外的直径、长度和/或形状。而且,各个刷毛120的横截面形状或直径可沿其长度而变化。非限制的,刷毛120可与本体111 一体形成,或者可以是其中植入人造或天然的纤维。
[0025]本发明的施加器元件110包括至少三个部分130、140、150,其包括本体111。这些部分130、140、150适于与使用者眼睫毛的不同部分接合,以改进化妆品合成物的施加,或者提供美观上令人愉悦的梳理效果,且无需使用者携带并使用不同的工具和/或沿不自然方向操作施加器。例如,施加器元件110可包括小部分150、中部分140和大部分130,用于将睫毛膏分别施加至眼睫毛的内部分、中部分和外部分。这样的工具诸如通过单一操作行程实现了对化妆品合成物的施加的改进。这些部分130、140、150将在下面参照图2而详细描述。
[0026]在一些实施例中,施加器兀件包括位于其远端的细化末端160。细化末端160包括刷毛120,并且可用于到达眼睫毛的内角。细化末端将在下面参照图3而详细描述。
[0027]在一些实施例中,握把105固定于施加器元件110的近端。握把105可包括帽103和杆102,该帽能够可逆地固定于化妆品合成物容器,该杆的一端固定于该帽而另一端固定于施加器元件110。握把105使得使用者利用手部或手指而保持并操作该施加器。具体地,握把105的尺寸和形状使得使用者在拇指与食指之间保持该握把并且操纵该施加器,以将睫毛膏合成物施加至眼睫毛。可替换地,握把105的尺寸和形状使得使用者将握把保持在手掌心中并且操纵该施加器至眼睫毛,以提供梳理的效果。
[0028]参照图2A,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施加器元件110的俯视图。如所示,施加器元件110沿本体111的纵轴线1-1包括三个部分:大部分130、中部分140、和小部分150。每个部分包括刷毛120的阵列,这些刷毛排列成大体卵形或球形的图案,其中的较短刷毛朝向每个部分的端部而较长刷毛朝向每个部分的中央。该阵列的密度(即刷毛之间的间隔)在不同部分130、140、150是不同的,从而产品可被均匀地施加至眼睫毛的不同部分(外、中、内),且没有睫毛膏结块。
[0029]如所示,该大部分130适于接合朝向使用者眼睛外眼角定位的最长眼睫毛。该大部分130包括长度从大约2_到大约5_变化的多个刷毛120。示出刷毛120的长度朝向该大部分130的中央而增加,且其长度朝向该部分的端点而减小,使得该部分近似球形状。从一个刷毛的末端到邻近刷毛的末端进行测量,刷毛通常分开大约2_至大约3_,最典型地,分开大约2.5mm(例如,2.52mm)。典型地,该大部分130的沿本体111的纵轴线1_1的总长度是大约IOmm至大约15mm,典型地是大约12mm。因此,该大部分130优选地包括大约60至80根刷毛,更优选地,大约65至大约75根刷毛,最优选地,大约70根刷毛(例如,72根刷毛)。
[0030]该中部分140适于接合使用者眼睛中部的中等长度的眼睫毛。该中部分140包括长度从大约2_到大约3.5mm变化的多个刷毛120。示出的刷毛120的长度也朝向该中部分140的中央而增加,且其长度朝向该部分的端点而减小,使得该部分近似球形状。从一个刷毛的末端到邻近刷毛的末端进行测量,刷毛通常分开大约1.5_至大约2_,最典型地,分开大约1.9_(例如,1.89mm)。典型地,该中部分140的沿本体111的纵轴线1_1的总长度是大约8mm至大约IOmm,典型地是大约9mm。因此,该中部分140优选地包括大约60至80根刷毛,更优选地,大约65至大约75根刷毛,最优选地,大约70根刷毛(例如,73根刷毛)。
[0031]该小部分150适于接合朝向使用者眼睛内眼角定位的最短眼睫毛。该小部分150包括长度从大约2_到大约3_变化的多个刷毛120。示出的刷毛120的长度也朝向该小部分150的中央而增加,且其长度朝向该部分的端点而减小,使得该部分近似球形状。从一个刷毛的末端到邻近刷毛的末端进行测量,刷毛通常分开大约Imm至大约1.5_,最典型地,分开大约1.3mm(例如,1.26mm)。典型地,该小部分150的沿本体111的纵轴线1_1的总长度是大约5mm至大约8mm,最典型地是大约6mm。因此,该小部分150优选地包括大约70至90根刷毛,更优选地,大约75至大约85根刷毛,最优选地,大约80根刷毛。
[0032]在一个实施例中,这三个部分130、140、150和/或细化末端160可以可移除地附接至彼此,诸如,通过卡合或相配合螺纹。例如,该大部分130的远端可包括与位于中部分140的近端上的螺纹接合的螺纹。作为另一实例,中部分140的远端可包括与小部分150的近端的卡合件相接合的卡合件。在再一实例中,小部分150的远端可包括与位于细化末端160的近端上的配合螺纹相接合的螺纹。这样,使用者可储存处于拆卸状态的施加器,或者可定制一施加器,以包括任何数量的小部分150、中部分140和/或大部分130,它们可以有或者没有细化末端160。
[0033]示出的施加器元件110包括位于其末端处的卡合件114,其与握把(未示出)的杆接合,使得施加器元件110可由使用者容易地操纵,以将合成物施加至眼睫毛。虽然示出的是卡合件114,但是施加器元件可通过本领域公知的任何其他方式而附接至杆,诸如但不限于,相配合的螺纹等。
[0034]参照附图2B,示出了施加器元件110的侧视图。如所示,施加器元件本体优选围绕轴线1-1弯曲,以匹配眼睫毛的自然形状,使得小部分150、中部分140和大部分130可更好地分别接合眼睫毛的内部分、中部分、和外部分。因此,施加器元件110的本体111可弯曲成使得该弯曲的曲率半径是大约40mm至大约60mm,优选是大约50mm。如上所述,本体111虽然典型地是刚性的,但是其可制成为柔性的,使得使用者可折弯或操纵该本体至期望的弧形。
[0035]参照图3,示出了示例性施加器的正视图,其中,施加器包括可选的细化末端160,其可用于将产品施加至使用者眼睛的最内侧的眼角。细化末端160包括大约10至大约20根刷毛120,优选地,大约15根刷毛。如所示,一根或多根刷毛120可并列或接近并列地植入至施加器的平面中。一根或多根刷毛120的长度和位置可不同,但是典型地,其长度大约
0.5mm至大约5mm,更典型地,大约Imm至大约3mm,最典型地,大约2mm。
[0036]在一个实施例中,细化末端160可制造成施加器元件110的一体部件。但是,在其他实施例中,细化末端160可以是分离部件,该分离部件可永久地固定于施加器元件110的远端,或者可以是可移除的和/或可更换的。可以理解,该细化末端160是可选的,并且施加器的远端可以简单地包括平坦或圆形的表面,而没有刷毛120。
[0037]参照图4A至4C,示出了示例性的过程视图。如所示,施加器元件110附接至握把,其围绕有帽103,该帽能够可逆地固定至容器180,杆102的近端固定至帽而其另一端固定至施加器元件。
[0038]杆102的具体形状不重要,但是杆可具有狭长形状,并且可具有实心的或中空的内部。例如,杆102可以是实心狭长圆柱体的形状、中空狭长圆柱体,该中空狭长圆柱体内部的空间与杆的纵轴线同心,或者杆可具有不规则的横截面、U形横截面或类似的。杆的其他合适形状可包括实心或中空狭长形状,其横截面形状是封闭曲线形或多边形,例如,圆形、卵形、椭圆形、三角形、正方形、长方形、五边形、六边形、八边形、星状多边形等等。另外,杆可由任何合适材料制成,使得杆是可柔性的、半柔性的、刚性的、或半刚性的。
[0039]帽103的尺寸优选适合装配到容器180的一部分上,并能够利用任何合适的可逆连接器机构而可逆地接合容器的颈部分。在优选实施例中,容器180的颈部分和帽103具有相配合的螺纹。在另一实施例中,容器180的颈部分可包括切口,并且帽103可包括用于接合该切口的对应凹部。
[0040]优选地,包括施加器元件110、杆102、帽103和容器180的套件可由塑料、金属和/或热塑弹性体而制成,利用注射和/或注坯吹塑而制造,并且通过卡合配合组件而组装。但是,想到的是,也可使用任何其他材料、制造方法和/或组装方法。具体地,帽103和容器180可由阳极电镀的塑料材料制成以提供金属状外观。
[0041]容器180也可包括至少一个刮片,以从施加器元件10去除多余的产品。通过首先将施加器放置在容器中,施加器元件110可以用于与容器180组合,使得施加器元件与产品接触。
[0042]如图4B所示,施加器100从容器180抽出,以量出一定剂量的产品(例如,诸如睫毛膏的化妆品合成物)到施加器上。在施加器100从容器180抽出的同时,刮片通过平滑移动而从施加器元件110去除多余的产品,并且将多余产品推进容器内。
[0043]刮片可附接至容器180的内表面或外表面或者是它的一体部分,并且能够从施加器元件110的大部分、中部分和/或小部分去除多余的化妆品合成物。在一些实施例中,刮片可附接至容器180的开口或者是它的一体部分。优选地,刮片附接至容器180的颈部。
[0044]想到的是,刮片可具有任何合适尺寸和/或形状。优选地,刮片的尺寸和/或形状被合适地设置,以能够在施加器100从容器180移除时利用单一运动而从施加器元件110的小部分、中部分和/或大部分去除多余的化妆品合成物。在一个实施例中,刮片的形状与施加器元件110的横截面大体匹配。
[0045]参照图4C,一旦施加器110被灌注了产品,则施加器100可用于将材料施加至期望的结构或表面。在睫毛膏的情况下,被填充的施加器元件110可用于将睫毛膏施加至使用者的眼睫毛。如所示,使用者可将施加器元件110与眼睫毛跨度的整体宽度相对齐。通过利用施加器元件110来接触眼睫毛,睫毛膏可从施加器元件转移到眼睫毛。例如,使用者可将施加器元件110定位到眼睫毛上,使得施加器元件被放置成与眼睫毛的根部接触。使用者接着可沿着眼睫毛朝着其末端而拉动施加器元件110,迫使眼睫毛与施加器相互作用。由于施加器元件110的新颖的形状,此简化的操作提供了有效且仍全面的覆盖,并且使得使用者在整个眼睫毛(例如,眼睫毛的内部分、中部分和外部分)上施加均匀且一致的睫毛骨涂层。
[0046]所述的本发明以及这里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将不由这里公开的特定实施例所限定,因为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示出本发明的几个方面。任何等同的实施例应该包含在本发明的范围内。确实地,在前述说明的基础上,在这里示出和描述的内容之外的本发明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然的。这样的修改也应该落入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这里引用的所有公开出版物通过引用整体结合于此。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将产品施加至眼睫毛的施加器,包括: 握把,直接或间接地附接至施加器元件的近端,施加器元件具有大体狭长的本体,该本体从其近端到其远端串联地包括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所述这些部分均包括从所述本体径向延伸的多个刷毛,其中,相邻刷毛之间的间隔在所述第一部分中是最大的而在所述第三部分中是最小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在每个部分中的最长的刷毛的长度不同于每个其他部分中的最长的刷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每个部分中的刷毛的长度变化,以赋予每个部分大体卵形或球形外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握把通过狭长杆连接至所述施加器元件的近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2mm至大约3mm 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二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1.5_至大约 2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三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Imm至大约1.Smnin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2mm至大约3_ ;所述第二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1.5mm至大约2_ ;所述第三部分的相邻刷毛分开大约Imm至大约1.5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的最长的刷毛长于所述第二部分的最长的刷毛,并且所述第二部分的最长的刷毛长于所述第三部分的最长的刷毛。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刷毛的直径是大约0.5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本体是弯曲的。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包括所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所述本体是模制塑料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二部分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第一部分,并且所述第三部分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第二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第一部分包括大约60至大约80根刷毛,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大约60至大约80根刷毛,并且所述第三部分包括大约70至大约90根刷毛。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施加器,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本体的远端的细化末端。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细化末端包括平行于从所述本体远端延伸的轴线而延伸的一根或多根刷毛。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施加器,其中,所述细化末端可移除地附接至所述第三部分的远端。
【文档编号】A45D40/26GK103917130SQ201280052168
【公开日】2014年7月9日 申请日期:2012年7月5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28日
【发明者】E·A·希金斯 申请人:雅芳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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