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鞋帮定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05552阅读:49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机械装置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鞋帮定型装置。



背景技术:

现在市场上的鞋子绝大多数都是鞋帮和鞋底分开加工,然后采用特定的胶水将鞋帮和鞋底粘接在一起,目前常用的油压前帮机都有多个火钳,分成两部分装在两个夹钳盘上一分为二,在制鞋中,随鞋码不同鞋的前帮尺寸也不同,现在的油压前帮机的夹钳盘只可略调整角度,无法平面位移调整,不同尺寸的前帮在相同夹钳位置中定型,直接影响前帮成型质量,不符合高档鞋要求,而不同尺寸的鞋子要采用不同的夹钳定型又会造成设备成本大幅度提高,很不经济,因此该设备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现在的油压前帮机成型质量低,不经济,局限性大的缺陷,设计了一种鞋帮定型装置,结构简单,压紧方便,适用范围广,压边块向内侧运动顺畅,粘接牢固,侧压板不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本发明所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鞋帮定型装置,包括底托、垫板,所述底托通过一根立柱固 定在地面,其形状为近半椭圆形,与鞋底前半截形状一致,所述垫板与所述底托为一个整体,还包括压边块、侧压板、固定块、转动块,所述压边块安装在所述垫板的外围,所述固定块固定在床身上,所述转动块与所述固定块之间通过销轴连接形成转动副,所述转动块与所述侧压板为一个整体。

所述垫板的周围形状与所述底托相同,其尺寸比所述底托大2~3cm。

所述压边块有很多块,形状相同,每两块所述压边块之间留有间隙。

所述压边块为内侧薄外围厚的结构。

所述侧压板采用弹性较好的塑料制成。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底托、垫板、压边块、侧压板、固定块、转动块相结合所设计的鞋帮定型装置,垫板的周围形状与底托相同,其尺寸比底托大2~3cm,结构简单,压紧方便,压边块有很多块,形状相同,安装时每两块压边块之间留有间隙,使其向内侧运动顺畅,压边块为内侧薄外围厚的结构,当压边块向内侧运动时内侧较薄的部分先进入鞋帮底面与垫块之间,然后较厚的部分再进入两者之间,使得鞋帮和鞋底之间挤压力越来越大,粘接牢固,侧压板采用弹性较好的塑料制成,转动块转动时,较好的弹性使得侧压板能够很好地在鞋帮上方将鞋子夹紧,且侧压板不容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俯视示意图;

图中各组件和附图标记分别为:1、底托;2、垫板;3、压边块;4、侧压板;5、固定块;6、转动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鞋帮定型装置,包括底托1、垫板2、压边块3、侧压板4、固定块5、转动块6,底托1通过一根立柱固定在地面,其形状为近半椭圆形,与鞋底前半截形状一致,垫板2与底托1为一个整体,压边块3安装在垫板2的外围,工作时将鞋底的前半截支撑在底托1上,固定块5固定在床身(图中未画出)上,转动块6与固定块5之间通过销轴连接形成转动副,转动块6与侧压板4为一个整体,转动块6转动时,侧压板4随其一起转动,从鞋帮的上面压紧鞋帮,该压力与鞋帮底面受到压边块3的挤压力平衡,鞋帮与鞋底粘接牢固。

垫板2的周围形状与底托1相同,其尺寸比底托1大2~3cm,加工时鞋帮与鞋底粘连部分即支撑在该位置,压边块3向内侧运动至垫板2和鞋帮底面之间,挤压鞋帮底面与鞋底,使得鞋帮与鞋底粘接为一体,结构简单,压紧方便。

压边块3有很多块,形状相同,如果这些压边块3紧贴在一起安装,则其无法向内侧运动,因此在安装时每两块压边块3之间留有间隙,使其向内侧运动顺畅。

压边块3为内侧薄外围厚的结构,当压边块3向内侧运动时内侧 较薄的部分先进入鞋帮底面与垫块2之间,然后较厚的部分再进入两者之间,使得鞋帮和鞋底之间挤压力越来越大,粘接牢固。

侧压板4采用弹性较好的塑料制成,转动块6转动时,较好的弹性使得侧压板4能够很好地在鞋帮上方将鞋子夹紧,且侧压板4不容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本发明所公开的鞋帮定型装置,垫板2的周围形状与底托1相同,其尺寸比底托1大2~3cm,结构简单,压紧方便,压边块3有很多块,形状相同,安装时每两块压边块3之间留有间隙,使其向内侧运动顺畅,压边块3为内侧薄外围厚的结构,当压边块3向内侧运动时内侧较薄的部分先进入鞋帮底面与垫块2之间,然后较厚的部分再进入两者之间,使得鞋帮和鞋底之间挤压力越来越大,粘接牢固,侧压板4采用弹性较好的塑料制成,转动块6转动时,较好的弹性使得侧压板4能够很好地在鞋帮上方将鞋子夹紧,且侧压板4不容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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