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布置在物体周围的带,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由于弹性特性而围绕物体紧固的带。
背景技术:
通常,为了确保封装,待关闭的盒子和袋子保持关闭,使用由织物制成的带,其借助带扣紧固在物体周围。在一些模型中,带的一个端部设置有带扣,带子的自由端通过该带扣进行滑动,并且由此形成的环通过在带的自由端处拉动而被收紧。在最重型的应用中,甚至使用棘轮型带扣,以便能够正确地紧固带。在其它带模型中,带的两个端部设置有互锁的带扣部分,并且通过互连这两个部分将它们锁定到彼此。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必须预先调整所形成的环的长度,以便实现环的适当长度。
有时也使用胶带或薄塑料膜,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材料以估计足够的量缠绕在待关闭的物体周围。当要再次打开物体时,切掉胶带或塑料膜,使得材料不可再用,并且因此造成浪费。
上述布置的问题是带难以使用。带难以收紧,并且另一方面,松开紧固的带是费力的。总的来说,使用带是缓慢和费力的。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以便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一种带来实现,该带的特征在于独立权利要求中所公开的内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公开。
本发明的基本思想是,弹性带的每个端部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结构,例如突起和凹口,其成形以便与相对端部的结构锁定,使得端部彼此分离需要带的端部在拉伸带的同时在彼此相反的方向在带的纵向方向上被拉动。在已经插入彼此的带的端部处的结构锁定带的端部,使得它们在垂直于松开方向的方向上或在与松开方向相反的方向上不相对于彼此移动。
根据本发明的带的优点在于,其易于使用,因为通过将带拉伸在物体周围,并且通过将端部靠着彼此按压而紧固带。通过在其端部处拉动,并且通过将带的端部提升离开彼此而拉伸带以松开带。带的另一个优点是使用可靠,因为例如当手提箱在机场被搬运或位于飞机的货舱中时,带不会变为意外松开。
附图说明
现在结合优选实施例并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其中:
图1示出手提箱,其具有布置在其周围的根据实施例的带;
图2a和图2b示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带的两个侧面;
图3a和图3b示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带的两个侧面;
图4示出设置在根据实施例的带的端部处的结构的细节;
图5示出围绕物体布置的带的示例性横截面。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对于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带10的示例性使用情况。由于施加到其的冲击、扭矩或压力的影响,借助拉链、带扣或扣子关闭的普通手提箱30可变为松开,这就是为什么有可能借助根据实施例的带10确保手提箱30保持关闭的原因。优选地,条带是细长和平坦的,使其能够围绕手提箱或另一个物体延伸,但是不从其表面显著地突出。带的端部优选地设置有具有开口的抓握表面或把手11、12,用于使带的端部能够被更容易地抓住。在优选的实施例中,第一端部的把手11突出到带的与第二端部的把手12不同的侧面上,在这种情况下,带易于抓住,使得第一端部被左手抓住,第二端部被右手抓住,或者反之亦然。在实施例中,在围绕手提箱或另一个物体被制成环的带的最低平端处,把手突出到带的两个侧面上,而在顶端处,带终止于设置有开口并且不与带的其余部分的宽度不同的把手中。把手11、12可设置有设计用于一个、两个、三个或四个手指的开口,以使更舒适地使用它们。在实施例中,位于带的端部处的杆或管可用作把手,其从带的一个或两个侧面突出。把手可以是具有不同于带的其余部分的材料的材料,以便例如使把手比带的其余部分更强或更薄。
带10至少部分地由弹性材料制成,以使带能够被拉伸,并且使其能够被紧固成围绕物体的环。在优选的实施例中,带的至少中间部分是弹性材料。在实施例中,在结构处的带的端部由比带在端部之间的部分的材料弹性小的材料制成。在实施例中,在带的端部处的结构和在结构处的带的端部不是弹性材料,但是带在这些端部之间的中间部分是弹性材料。在实施例中,材料的弹性改变,使得弹性在带的中间处最大,朝向带的端部减小。在实施例中,带本身是弹性材料,但是带的一个或两个端部处的结构不是弹性材料。在实施例中,带由单件制成。在优选实施例中,带的材料具有相对高的摩擦系数。通过带的设计和表面图案可强调该效果。带的材料可以是例如合成橡胶、天然橡胶、硅树脂或它们相互的或与其它材料的混合物。物体(例如手提箱)和布置在其周围的带之间的高摩擦有助于将带保持在适当位置,并且带不需要单独地滑动通过手提箱上的柄部,例如以便确保它将保持在适当位置,如织物带的情况一样。即使物体在带的紧固点处变窄,并且即使物体被移动和搬运,相对于物体的表面材料具有高摩擦系数的带也在物体的表面上良好地保持在适当位置。
图2a和2b示出根据实施例的带的每个侧面。图2a示出靠着物体的侧面,其中围绕该物体将带制成环,而图2b示出不与物体接触的带的侧面,围绕该物体将带制成环。在实施例中,所述侧面以其它方式围绕。在图2a中,带10的第一端部的把手11突出到带的左手侧面上,而带的第二端部的把手12突出到带的右手侧面上。把手的放置是为了确保把手11、12不会彼此叠置,使得它们易于抓住。另外,把手通过带的宽度间隔开,因此在用不同的手抓住把手时,可以人机工程学的方式抓住把手。
图2a示出带的一个侧面上的结构15,而图2b示出带的相对侧面上的结构16。图4示出在具有分别在其中指定的第一端部的结构15和第二端的结构16的结构处的对应的带的侧轮廓和放大部。图4更详细地示出设置在带的端部处的根据实施例的结构15、16。应用图4中给出的方向,带的左手端部(第一端部)的结构15是具有字母L形状的突起,其因此首先垂直地突出远离带,并且在垂直部分的尾端朝向带的中间部分而与带平行。带的右手端部(第二端部)的结构16是凹口,其也具有字母L的形状,使得垂直部分足够宽,从而使带的左手端部(第一端部)的L形突起容纳在凹口中。当根据图5将带10制成环时,带的右手端部(图4)和形成在其中的凹口16从围绕其缠绕带的物体向外指向,并且带的左手端部(图4)的突起15可插入带的右手端部的凹口16中,以便使带10能够围绕物体被紧固成环。如在图5中可看到的,为了松开环,并且将带10从物体周围分离,必须在图中的方向上向左拉动位于顶部的带的端部,并且位于下面的端部必须被向右拉动。至少一个端部必须保持在适当位置,同时在带伸展的方向上在另一端部处拉动。除了拉伸带的该运动之外,在拉伸程序结束时,上端必须被提升离开下面的端部,在该阶段,第一端部的突起15仅仅被提升离开第二端部的凹口16。
图3a和图3b示出根据实施例的带的每个侧面。图3a示出靠着物体的侧面,围绕该物体将带布置为环,而图3b示出不与物体接触的带的侧面,围绕该物体将带制成环。在实施例中,所述侧面以其它方式围绕。在图3a中,带10的第一端部的把手11不宽于带,也不从带突出,但是带终止于把手11中。第二端部的把手12突出到带的左手侧面和右手侧面上。把手的放置是为了确保把手11、12不会彼此叠置,使得它们易于抓住。把手中的一个位于带的中间,而另一个被提供在带的两个侧面上,因此带用右手和用左手同样地易于松开和紧固。
图3a示出带的一个侧面上的结构17,而图2b示出带的相对侧面上的结构18。带的结构17是五角形突起,其侧面轮廓优选地具有字母L的形状,在这种情况下,突起因此首先垂直地突出离开带,并且在垂直部分的尾端处朝向带的中间部分而与带平行。带的相对端和侧面的结构18是凹口,其也具有字母L形状的侧轮廓,使得垂直部分足够宽,从而使得具有第一端部的L形侧轮廓的突起容纳在凹口中。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是带10,其包括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以及其间的弹性部分,使得带能够围绕物体被制成紧密环。带的特征在于,第一端部设置有第一表面形状15、17,而第二端部设置有第二表面形状16、18,第一表面形状15、17和第二表面形状16、18可至少部分地插入彼此,使得所述表面形状在通过被制成紧密环的带的弹性部分施加到其的力的方向上以及在与该方向垂直的所有方向上变为锁定,而不是在相反方向上变为锁定。
在实施例中,所述互锁的第一表面形状15、17和第二表面形状16、18被布置成通过至少在其一个端部处拉动,以及在拉伸期间通过拉动带的端部彼此间隔开而拉伸带来解锁,所述第一表面形状15、17和第二表面形状16、18因此彼此分离。
在实施例中,带的第一表面形状15、17是来自带的突起,它们的侧轮廓具有字母L的形状,而带的第二表面形状16、18是带中的凹口,它们的侧轮廓具有字母L的形状。在实施例中,带的第一表面形状15、17首先垂直地突出远离带,并且当带平直时,在垂直于带的部分的尾端处朝向带的中间部分而与带平行。
在实施例中,带10包括与带的每个端部连接的把手11、12。
在实施例中,带10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硅树脂。在实施例中,带10由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硅树脂制成。在实施例中,使带10在带的中间比在带的端部处更有弹性。
在实施例中,带10包括用于个性化带的装置。带可被设置成,例如具有均匀的区域、框架、双头螺柱、孔或出于个性化带的目的将诸如徽标、名片、航空公司红利卡或其它视觉材料附接到带的另一个结构。这种个性化还可涉及被指定用于广告目的的带,在这种情况下,广告或例如制造商、零售经销商或客户的名称、消息或商标可在其制造期间被附接到所述装置或提供在其中。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是所述带的任何实施例或其组合的使用,用于确保手提箱30保持关闭。优选地,通过将带卷绕在手提箱周围,并且将带的端部紧固到彼此,将带用于此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带围绕手提箱形成紧密环,并且因此防止手提箱打开,即使手提箱自己的关闭布置被损坏。
例如通过模制,优选地通过注射模制,可制造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带。当模制时,在模制过程期间,可灵活地改变所使用的材料,使得在带的端部处使用更硬的混合物,而在带的中间部分使用更有弹性的混合物。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可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实现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因此,本发明及其实施例不限于上述示例,而是可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