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包含有:
一基座,用以固设于该行李箱;
一轮座,设于该基座且能够以一假想轴线为轴心旋转;
二滚轮,能够转动地分别设于该轮座的二侧,该二滚轮的相对内侧均具有多个齿槽;
一卡掣件,具有二枢接部枢设于该轮座的二侧、一连接部连接该二枢接部的一端、以及二勾部由该二枢接部的另一端朝该二滚轮延伸而出;
一控制件,枢设于该基座,该控制件的外端形成一扳动部,该扳动件的内端则形成一抵顶部;
一轴杆,沿该假想轴线穿设于该基座与该轮座;以及
一连动装置,具有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该第一端能够被该控制件的抵顶部驱动,该第二端则能够驱动该轴杆沿该假想轴线移动;
当该控制件被扳动而枢转时,能够透过该连动装置使该轴杆下移并压抵该卡掣件的连接部,并使该卡掣件枢转而令该二勾部伸入该二滚轮的齿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复位弹簧设于该轮座与该卡掣件之间,使该卡掣件未受外力时位于一初始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复位弹簧是一扭力弹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连动装置包含有一横杆以及一摆动件,该横杆穿设于该轴杆的一穿孔,且该横杆能够沿该假想轴线移动的方式设于该基座,该横杆即形成该连动装置的第二端,该摆动件枢设于该基座并具有一第一延伸部与一第二延伸部,该第一延伸部贴抵于该控制件的抵顶部而形成该连动装置的第一端,该第二延伸部贴抵于该横杆。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基座具有二滑槽,供该横杆的二端伸入。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摆动件 的第二延伸部末端具有一弯勾,将该横杆勾持于其中。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连动装置更包含有一压缩弹簧套设于该轴杆,且该压缩弹簧以其二端贴抵于该基座与该横杆。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弹片设于该基座,该弹片的自由端具有一凸部,该控制件具有二凹部,能够选择性地供该弹片的凸部伸入。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有一轴套穿设于该基座及该轮座,且该轴杆具有一轴孔供该轴套贯穿。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行李箱的可煞车脚轮,其特征在于,该基座具有一开口,以供该控制件的该扳动部穿设而外露于该基座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