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拉杆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7657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拉杆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旅行箱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功能拉杆箱。



背景技术:

旅行箱是人们在出远门时的必备物品,其容量大,并且质地较硬能够保护盛放于其内的物品。然而,相应地,当旅行箱装满物品时,其重量通常较大,携带起来并不方便。由此,多数旅行箱都设有滚轮和拉杆,使用者可以拉着旅行箱前行。而电子产品是现代人生活旅行中必不可少的用品,电子产品的续航能力有限,所以,人们外出旅行一般都带上充电设备,必要时可以对随身的电子产品进行充电。充电宝是现在人们常用的移动电源,可以满足一定的充电需求,通常人们的做法及时将充电宝充满电后放进旅行箱内备用。这种方式对于充电需求不高的情况还可以适用,但是对于长途旅行而且没有充电电源时,充电宝也不能解决人们随身电子产品的充电需求,而且这种方式使用起来也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旅行箱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多功能拉杆箱。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多功能拉杆箱,包括箱体和拉杆,箱体分为上盖和下盖,所述上盖和下盖可打开与闭合,闭合时上盖和下盖形成容纳物体的封闭容纳空间;所述拉杆可伸缩设置在箱体下盖上,所述拉杆的拉手部设有阅读灯,并设有开关控制阅读灯的打开与关闭;所述箱体上设有蓄能电池模块,蓄能电池模块对外设有充放电接口;所述阅读灯由蓄能电池模块通过内部电路接线供电。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箱体的上盖正面上设置有一太阳能充电板,太阳能充电板充电端通过内部电路接线与所述蓄能电池模块连接,可以对所述蓄能电池模块充电。

更进一步地,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滑轮和动能充电组件,所述动能充电组件包括定子和转子,所述转子与滑轮转轴连接,所述动能充电组件发电端通过内部电路接线与所述蓄能电池模块连接,可以对所述蓄能电池模块充电。

更进一步地,所述转子与滑轮转轴同轴连接,通过滑轮转动直接带动转子转动,切割定子磁场从而产生电能,对蓄能电池模块进行充电。

更进一步地,所述转子与滑轮转轴通过齿轮组件连接,通过滑轮转动齿轮转动,间接带动转子转动,切割定子磁场从而产生电能,对蓄能电池模块进行充电,磁方案的优点在于可将动能充电组件安装于更上方的位置,甚至可设置在箱体内,不仅起到保护动能充电组件的作用,也更加美观。

更进一步地,所述箱体上还设有音乐播放模块,所述音乐播放模块包括操作单元、播放单元、接口单元、扬声器和蓝牙单元,所述音乐播放模块由蓄能电池模块供电。

更进一步地,所述阅读灯为LED灯。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功能多样,不仅设置太阳能充电板和动能充电组件对蓄能电池模块进行充电、补电,充电续航能力强大,可以有效满足人们随身电子产品的充电需求,还设有阅读照明灯,音乐播放模块,蓝牙模块等,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旅行和享受;动能充电组件结构科学合理,不易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箱体1、拉杆2、LED阅读灯3、蓄能电池模块4、音乐播放模块5、太阳能充电板6、滑轮7、动能充电组件8、齿轮组件9、手动开关10。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拉杆箱,包括箱体1和拉杆2,箱体1分为上盖和下盖,上盖和下盖可打开与闭合,闭合时形成容纳物体的封闭容纳空间;拉杆2可伸缩设置在箱体1下盖上,拉杆2的拉手部设有LED阅读灯3,通过手动开关10可以进行打开与关闭;箱体1上设有蓄能电池模块4,蓄能电池模块4对外设有充放电接口;箱体1上还设有音乐播放模块5,所述音乐播放模块5包括操作单元、播放单元、接口单元、扬声器和蓝牙单元,音乐播放模块5由蓄能电池模块4供电;箱体1正面上设置有一太阳能充电板6,太阳能充电板6充电端通过内部电路接线与所述蓄能电池模块4连接;箱体1底部设有滑轮7和动能充电组件8,所述动能充电组件8包括定子和转子,所述转子与滑轮转轴同轴连接,动能充电组件8发电端通过内部电路接线与所述蓄能电池模块4连接。

本实用新型多功能拉杆箱使用时,将拉杆2拉出,拖动箱体1在滑轮7的作用下移动,移动时,滑轮7带动动能充电组件8的转子转动,切割动能充电组件8的定子的磁场,产生电动势对蓄能电池模块4进行充补电;同理,在白天有光的情况下,太阳能充电板6也可对蓄能电池模块4进行充补电。蓄能电池模块4的充电接口用于外接电源对其充电,放电接口用于对可充电电子产品进行充电。需要使用照明时,通过手动开关10可以进行打开LED阅读灯3,不用时关闭。音乐播放模块5可进行音乐播放,通过蓝牙可以连接蓝牙耳机进行音乐收听,或者通过扬声器进行音乐播放。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滑轮7和动能充电组件8通过齿轮组件9传动,动能充电组件8设置于箱体1底部内部,其余结构和原理相同。

以上仅就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作了说明,但不能理解为是对权利要求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不仅局限于以上实施例,其具体结构允许有变化,总之,凡在本实用新型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所作的各种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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