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鞋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3717阅读:582来源:国知局
一种鞋套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鞋类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鞋套。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的室内环境越来越讲究,城市的住户,一般在进入房间之后,都会脱掉鞋子穿上拖鞋在室内进行活动,虽然拖鞋穿、脱方便,但是在走路的时候容易发生绊脚以及脱落,特别是老人与小孩,而且拖鞋不易清洗。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鞋套,大多由鞋套底、鞋套背以及鞋套后跟三部分组成,由于组成鞋套的鞋套面只有三片,造成鞋套的延展性不够,容易造成鞋套破裂,脱落,不适合有些过大的鞋码。另外,人们往往需要在室内、室外往返行走活动,而每次去室外活动或从室外到室内都需要更换鞋套,使用极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鞋套,即使在室内、室外交替往返行走也不用更换,且能够减少鞋套的清洗时间。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鞋套,包括鞋套本体,所述鞋套本体的底部可拆卸地设有鞋底板,所述鞋底板的底面上贴有至少一层可撕下的粘贴层。

进一步,所述鞋套本体包括鞋套底、左鞋套边、右鞋套边和鞋套背,所述鞋套背上沿与所述左鞋套边和右鞋套边上沿组成鞋套口,所述鞋套底、左鞋套边、右鞋套边和鞋套背四部分在缝合处由缝合线内缝而成。

进一步,所述鞋套口内侧缝合有松紧带。

进一步,所述鞋套底的底面与所述鞋底板的顶面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魔术贴,所述鞋底板粘接固定在所述鞋套底上。

进一步,所述鞋套底的底面上设有卡槽,所述鞋底板的顶面上设有与所述卡槽配合的卡子,所述鞋底板卡接固定在所述鞋套底上。

进一步,所述鞋套底的四周边缘均设有向外延伸的延伸部,所述鞋底板的顶面上设有嵌入槽,所述延伸部嵌入安装在所述嵌入槽内。

进一步,每一层所述粘贴层在所述鞋套本体的鞋跟位置处设有伸出所述鞋底板外的手握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的鞋套,通过在鞋套本体的底部可拆卸地设置鞋底板,如此,在鞋底板脏了后,可拆卸鞋底板单独清洗或更换鞋底板,而不用讲整个鞋套一起清洗,能够有效减少鞋套清洗时间;通过在鞋底板上设置粘贴层,当最下层的粘贴层弄脏后,可直接将其撕下,能够有效避免鞋底弄脏,即穿戴者在室内室外活动时仅需将粘贴层撕下即可,不用再次更换鞋套,使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鞋套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后视图;

图3为鞋底板的分层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施例的鞋套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鞋套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鞋套,包括鞋套本体1,鞋套本体1的底部可拆卸地设有鞋底板9,鞋底板9的底面上贴有至少一层可撕下的粘贴层10。本实施例的粘贴层10设置为5层。本实施例的鞋套本体1包括鞋套底5、左鞋套边3、右鞋套边2和鞋套背4,鞋套背4上沿与左鞋套边3和右鞋套边2上沿组成鞋套口6,鞋套底5、左鞋套边3、右鞋套边2和鞋套背4四部分在缝合处8由缝合线内缝而成。本实施例的鞋套口6内侧缝合有松紧带7。

使得鞋套使用起来,使得行走、活动方便,不会发生诸如拖鞋在行走过程中发生绊脚、脱落等现象,由于它是由四块布料制成,使其延展性得到进一步扩大,适合更大程度的扩张、拉伸,将破裂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且能够适合不同尺码的鞋子,使用时,只需将鞋套直接套在鞋子外面,而且,鞋套口缝合有松紧带,使得鞋套能够牢牢在套在脚上,避免了脱落的问题。

进一步,本实施例的鞋套底5的底面与鞋底板9的顶面上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魔术贴,鞋底板9粘接固定在鞋套底5上,当然,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将鞋底板9可拆卸安装在鞋套底5上,如鞋套底5的底面上设有卡槽,鞋底板9的顶面上设有与卡槽配合的卡子,鞋底板卡接固定在鞋套底上;一级鞋套底5的四周边缘均设有向外延伸的延伸部,鞋底板9的顶面上设有嵌入槽,延伸部嵌入安装在嵌入槽内。

进一步,每一层粘贴层10在鞋套本体1的鞋跟位置处设有伸出鞋底板9外的手握片11,便于撕下粘贴层。

本实施例的鞋套,通过在鞋套本体的底部可拆卸地设置鞋底板,如此,在鞋底板脏了后,可拆卸鞋底板单独清洗或更换鞋底板,而不用讲整个鞋套一起清洗,能够有效减少鞋套清洗时间;通过在鞋底板上设置粘贴层,当最下层的粘贴层弄脏后,可直接将其撕下,能够有效避免鞋底弄脏,即穿戴者在室内室外活动时仅需将粘贴层撕下即可,不用再次更换鞋套,使用更加方便。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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