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差旅用品,特别涉及一种集箱子和代步工具为一体的电动行李箱。
背景技术:
对于频繁奔波于各大中城市之间的商务人士,或经常外出旅游休闲的旅行爱好者而言,旅行箱是必备品之一。尽管现有旅行箱都设有脚轮,可以拖拽移动,不需手提肩扛,但对于这类人士而言,其仍是一种累赘。另外,在人们从一地到达另一地的机场或车站后,还需换乘当地交通工具才能抵达下塌地点,如城市公交、出租车、专车类网约车等。受时间、环境等多种因素制约,换乘当地交通工具通常都会感觉到不方便。现有技术中出现了一种将旅行箱与电动车相结合的电动旅行箱,可解决旅行箱人力拖拉的烦恼,甚至还用作代步工具,进而解决换成当地交通工具的烦恼。但现有电动旅行箱由于结构布局的不合理,主要存在收折后占用空间大和外形不规整的缺陷,特别是对旅行箱尺寸有严格限制飞机类交通工具而言,其显得较为尴尬。为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动行李箱,该电动行李箱具有行李箱和代步工具的双重功能,且携带方便,搬运省力;外形规整、占用空间小,作为代步工具使用时,行驶安全。
为实现第一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行李箱,包括具有脚轮的旅行箱或具有脚轮且带置物箱的座椅,旅行箱或带置物箱的座椅的箱子通过铰接的牵引构件连接有电驱动单元;箱子的外壁上形成有用于收纳处于收折位置时的所述牵引构件的第一收纳空间。
采用前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利用现有技术中电驱动单元如电动平衡车等具有的自动加减速等自动平衡特性,提高使用者的操作方便性和行驶安全性。同时,通过箱体设置收纳牵引构件的第一收纳空间,使连接电驱动单元的杆件沿箱体壁面收纳,利用箱体上方空间或箱体下方空间对平衡车进行收纳,缩小收拢后的占用空间,并形成规则形状。同时,可利用具有足够强度的箱体或座椅实现坐式操作,节省体力,减轻旅途疲劳。
优选的,所述牵引构件与箱子之间通过牵引铰接座铰接;所述牵引铰接座固定设在箱子底部,且牵引构件呈两段式折叠结构;或者,所述牵引铰接座可沿箱子竖向移动,且牵引构件呈单段、多段伸缩或三段以上的奇数段折叠结构。以将平衡车部分收折到箱子下部,降低收拢后的重心,减小倾倒隐患,便于人力拖拽。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电驱动单元与所述牵引构件铰接;所述箱子的底端形成有与所述第一收纳空间贯通的第二收纳空间,第二收纳空间用于收纳处于收折位置的所述电驱动单元。以充分利用箱体下部已有的因设置脚轮而预留的空间。收折时,牵引构件上与箱体连接的杆段向上翻转,与平衡车连接的杆段向下回折,平衡车向内翻转成与行驶状态一致的状态,收拢在箱子轮廓内部的箱子低端。
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固定设在箱子底部的牵引铰接座,其铰接位置位于处于水平状态的牵引构件上方。以使牵引构件与箱体连接的杆段收折后可与箱体表面形成基本平行的结构,并在箱体底端形成足够收纳平衡车的空间。
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电驱动单元通过悬架铰接在所述牵引构件上,牵引构件里端设有通过所述悬架对所述电驱动单元进行锁紧的弹性锁紧结构。以利用悬架形成与牵引构件的连接,最好悬架具有U形槽结构,以李工U形槽卡合在牵引构件上,并通过U形槽的槽底限制牵引构件倾斜角度,确保牵引构件对箱体牵引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且在电驱动单元收拢后,利用弹性锁紧结构进行自动锁紧,确保收拢状态的稳定性。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牵引构件的两段之间设有限位挡块,以在牵引构件的两段处于打开状态时,一段处于另一段的延长线上。可有效保证牵引构件在牵引状态,两段的铰接部不出现反向的向下弯折,确保牵引构件对箱体牵引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牵引行驶的安全性。
再优选的,所述牵引构件与所述箱子之间通过所述限位挡块设有旋钮锁紧结构。以通过旋钮锁紧结构使收拢的牵引构件状态稳定。
优选的,所述电驱动单元为电动平衡车,平衡车的踏板位于其车轮的上母线上方;所述电驱动单元还具有通过手持遥控器控制的车辆控制单元。可有效避免上下车时出现擦碰,减少安全隐患;而通过手持遥控器实现平衡车的行驶控制,便于实施坐式操作。
进一步优选的,所脚轮为万向脚轮。以形成与电驱动单元的良好跟随,且在平衡车收拢后,人力拖动移动方便,跟随性好。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电驱动单元所使用的电池安装在箱子上;所述旅行箱具有伸缩拉杆;所述电驱动单元位于旅行箱的伸缩拉杆一侧;或者,所述座椅具有伸缩靠背;所述电驱动单元位于座椅的靠背一侧。电池安装在箱子上,位于使用者后方,可有效提高行驶安全性;伸缩拉杆和伸缩卡背可进一步缩小电动行李箱收折后的体积,减小占用空间,便于满足可携带物品的尺寸规格要求,考虑商务人士的乘坐飞机要求,电驱动单元的电池容量应满足航空安全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具有行李箱和代步工具的双重功能,且携带方便,搬运省力;外形规整、占用空间小,作为代步工具使用时,其行驶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轴测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处于收折状态的牵引构件与电驱动单元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牵引构件与电驱动单元之间的弹性锁紧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中旋钮锁紧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牵引构件与电驱动单元之间的弹性锁紧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参见图1、图2、图3、图4、图5、图6,一种电动行李箱,包括具有万向脚轮的旅行箱,旅行箱由箱体和箱盖组成箱子1,箱体上设有伸缩拉杆,箱子1底部通过铰接的牵引构件2连接有由电动平衡车构成的电驱动单元3,电驱动单元3位于伸缩拉杆一侧,电驱动单元3所使用的电池7安装在箱子1的侧面;电驱动单元3的平衡车踏板3a位于其车轮的上母线上方;电驱动单元3还具有通过手持遥控器控制的车辆控制单元;箱子1的箱体外壁上形成有用于收纳处于收折位置时的所述牵引构件2的第一收纳空间;箱子1的底端形成有与所述第一收纳空间贯通的第二收纳空间,第二收纳空间用于收纳处于收折位置的所述电驱动单元3;牵引构件2由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构成两段式结构,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相互铰接,牵引一段2a由两根平行管件构成,牵引二段2b由单根管件构成,三个管件构成品字形,以使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形成折叠结构;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之间设有限位挡块5,以在牵引构件2的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处于打开状态时,一段处于另一段的延长线上;该限位挡块5固定连接在牵引二段2b上,且在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均处于水平状态时,限位挡块5靠在牵引一段2a上侧面上,牵引一段2a和牵引二段2b形成设定方向的180度转动连接;电驱动单元3与所述牵引构件2中的牵引二段2b的自由端铰接。限位挡块5与箱体1之间设有旋钮锁紧结构,该旋钮锁紧结构包括可转动的设在限位挡块5上的T形杆5a,T形杆5a的直杆段穿过牵引一段2a和限位挡块5,位于限位挡块5外的自由端连接有旋钮5b,T形杆5a的直杆段上还套装有弹簧5c,弹簧5c用于稳定T形杆5a状态;所述箱体1上设有牵引件锁紧块11,牵引件锁紧块11上形成有T形槽;所述T形杆5a的横杆段配合在T形槽内,在T形杆5a的横杆段的方向与T形槽走向一致时,T形杆5a的横杆段可从T形槽的开口部伸入或脱出;在横杆段旋转至与T形槽走向垂直时,牵引构件2通过T形杆5a与T形槽配合形成与箱体1之间的锁紧。
其中,牵引构件2通过牵引一段2a由牵引铰接座4与所述箱子1铰接,牵引铰接座4与箱子1之间的铰接位置位于处于水平状态的牵引构件2上方;牵引构件2的牵引一段2a里端设有弹性锁紧结构,该弹性锁紧结构包括扭簧6a、锁紧杆6b和锁紧座6c组成,锁紧座6c固定连接在牵引铰接座4上,扭簧6a套装在锁紧杆6b上,锁紧杆6b可转动的安装在锁紧座6c上,扭簧6a一端固定在锁紧座6c上,另一端锁紧杆6b形成固定;锁紧杆6b的杆部中段上径向延伸有锁紧臂6d,锁紧杆6b的一端形成有手柄6e;电驱动单元3通过U形悬架8铰接在所述牵引构件2上,U形悬架8通过U形槽的口部套在牵引二段2b的自由端,且U形悬架绕其铰接轴旋转的角度不小于90度,U形悬架8上形成有锁紧卡槽8a,弹性锁紧结构通过锁紧臂6d伸入锁紧卡槽8a后,利用弹性力对U形悬架8形成锁紧;并通过手柄反向转动锁紧杆6b解锁。
本实施例中,旅行箱可采用具有脚轮且带置物箱的座椅替代,其中,座椅具有伸缩靠背,电驱动单元3位于座椅的靠背一侧;电驱动单元3所使用的电池安装在置物箱侧面。
实施例2,参见图7,所述弹性锁紧结构包括锁舌座9a、锁舌9b,锁舌座9a通过锁紧座10连接在牵引构件2里端的牵引铰接座4上;锁舌9b与锁舌座9a设有自复位弹簧9c,锁舌9b与U形悬架8上均形成有楔形面,以通过两个楔形面相互作用推动锁舌9b移动,以使U形悬架8运动到锁止位置后,锁舌9b失去阻挡由自复位弹簧9c顶出对U形悬架8形成锁止。需要解锁时,向外拉出锁舌9b即可。
实施例3,参见图8,所述牵引铰接座4通过滚动体12形成沿箱体1上下移动的结构;其中,牵引构件2可采用单段结构、多段伸缩结构,或三段以上的奇数段铰接结构;同样,牵引构件2与箱体1之间,以及牵引构件2与电驱动单元3均形成有锁止结构。
本实施例的其余结构与实施例1或2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实施例4,参见图9,所述牵引铰接座4通过滑块13形成沿箱体1上下移动的结构。
本实施例的其余结构与实施例3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