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钓鱼伞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
背景技术:
钓鱼伞从布料上区分,有涤纶,橡胶布等;从伞架分,又有麻沙杆,镀锌杆,铝杆等;款式上,有的带一个开口,方便起竿。有的具备双层伞的功能,通风透气造型俊美。可以说,人们对钓鱼伞的追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功能上,一把造型优美,设计先进的钓鱼伞,体现的是渔者对生活品种和钓鱼文化的欣赏与享受水平。
钓鱼伞在钓鱼时能够起到遮风挡雨的作用,现有技术中的钓鱼伞并不具备转向功能,由于太阳光线照射角度不断变化,需要对钓鱼伞进行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包括上伞柄、下伞柄和伞面,所述上伞柄上部设置有杆套,且杆套套在上伞柄外表面,所述杆套与上伞柄滑动连接,所述伞面上设置有呈圆周分布的伞骨,所述伞骨与杆套之间设置于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一端与杆套转动连接,另一端与伞骨转动连接,所述上伞柄与下伞柄之间设置有简易万向节,所述简易万向节包括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所述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上分别设置有相互配合的第一齿轮面和第二齿轮面,所述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之间设置有调节螺杆和调节螺母。
优选的,所述上伞柄安装在第一万向节上方,下伞柄安装在第二万向节下方。
优选的,所述第一万向节右端设置有凹槽,第一齿轮面设置在凹槽中。
优选的,所述第二万向节左端设置有凸起,第二齿轮面设置在凸起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内部设置有通孔,所述调节螺杆安装在通孔内。
优选的,所述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通过调节螺杆转动连接,且调节螺母设置在调节螺杆的右侧,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通过调节螺母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通过第一齿轮面和第二齿轮面的设计,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能够更加灵活的转动,可360度任意调节角度;通过调节螺杆和调节螺母的设计,用于固定第一万向节和第二万向节,防止伞面随风摆动。该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同时能够360度旋转,更加灵活,适合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简易万向节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万向节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万向节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伞柄、2下伞柄、3简易万向节、301第一万向节、302第二万向节、4杆套、5伞面、6支撑杆、7调节螺杆、8调节螺母、9第一齿轮面、10通孔、11第二齿轮面、12伞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4所示的一种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包括上伞柄1、下伞柄2和伞面5,所述上伞柄1上部设置有杆套4,且杆套4套在上伞柄1外表面,所述杆套4与上伞柄1滑动连接,所述伞面5上设置有呈圆周分布的伞骨12,所述伞骨12与杆套4之间设置于支撑杆6,所述支撑杆6一端与杆套4转动连接,另一端与伞骨12转动连接,所述上伞柄1与下伞柄2之间设置有简易万向节3,所述简易万向节3包括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
进一步,所述上伞柄1安装在第一万向节301上方,下伞柄2安装在第二万向节302下方,所述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上分别设置有相互配合的第一齿轮面9和第二齿轮面11,所述第一万向节301右端设置有凹槽,第一齿轮面9设置在凹槽中,所述第二万向节302左端设置有凸起,第二齿轮面11设置在凸起上。
进一步,所述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之间设置有调节螺杆7和调节螺母8,所述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内部设置有通孔10,所述调节螺杆7安装在通孔10内,所述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通过调节螺杆7转动连接,且调节螺母8设置在调节螺杆7的右侧,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通过调节螺母8固定。
具体的,该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使用时,转动调节螺母8,使第一万向节301和第二万向节302之间能够转动,通过第一齿轮面9和第二齿轮面11之间的咬合,转动上伞柄1,使伞面5调节至适当的角度,并通过调节螺母8固定。该带简易万向节的钓鱼伞,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单,同时能够360度旋转,更加灵活,适合普遍推广使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