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安全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4071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是施工用具,具体是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安全帽。



背景技术: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往往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建筑安全帽。但与此同时所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现有的建筑安全帽来说,其帽体结构往往仅仅包括了单层的帽壳,这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但限于结构和设计上的限制,其防护效果仍大大有限,尤其是当有较大的冲击力作用于帽体时,其并不能起到良好的防护效果,从而不能有效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在炎热的夏天出于安全考虑也不能将安全帽脱去,头部高温使得工作人员容易中暑,现有建筑安全帽的功能也比较单一,从而不能够进一步满足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安全帽,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安全帽,包括外壳和内壳,所述外壳和内壳之间设有缓冲腔,外壳和内壳下端通过橡胶柱固定连接,外壳内侧壁上固定有一号磁块,内壳外侧壁上固定有二号磁块,一号磁块和二号磁块的位置相对应,且一号磁块和二号磁块相对面为异性磁极,外壳内壁和内壳外壁之间还设有若干个缓冲弹簧,内壳顶部设有安装顶板,安装顶板中间位置设有吹起口,吹起口上方设有安装腔,安装腔中水平设有固定杆,固定杆中间位置固定有风机,风机上方的外壳上设有透气口,透气口处的外壳上均匀分布有透气孔,透气口上通过螺纹连接有封盖,所述外壳前端设有帽檐,帽檐下表面钳设有护目镜,帽檐所在的外壳上设有灯柱,灯柱外端设有照明灯,照明灯和吹风机电性连接位于外壳上的控制开关,控制开关电性连接位于灯柱中的蓄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封盖上表面还设有扣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灯为LED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护目镜内端部和外壳之间设有转动轴。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内壳内设有与头部相贴的透气罩。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缓冲性能好,进而提高了安全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具有照明功能和护眼功能,另外当夏天时,将封盖去除,使得外壳顶部透气,然后通过吹风机向头顶吹气,进而起到降温的作用,这样就极大的提高了夏天佩戴安全帽的舒适度,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外壳1、内壳2、透气罩3、缓冲弹簧4、缓冲腔5、一号磁块6、二号磁块7、安装顶板8、吹气口9、透气口10、扣槽11、封盖12、吹风机13、安装腔14、控制开关15、蓄电池16、灯柱17、照明灯18、帽檐19、护目镜20、转动轴21、橡胶柱22、固定杆2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安全帽,包括外壳1和内壳2,所述外壳1和内壳2之间设有缓冲腔5,外壳1和内壳2下端通过橡胶柱22固定连接,外壳1内侧壁上固定有一号磁块6,内壳2外侧壁上固定有二号磁块7,一号磁块6和二号磁块7的位置相对应,且一号磁块6和二号磁块7相对面为异性磁极,外壳1内壁和内壳2外壁之间还设有若干个缓冲弹簧4,异性磁极之间的斥力以及缓冲弹簧4的缓冲性能的结合极大的提高了装置的抗冲击能力,内壳2顶部设有安装顶板8,安装顶板8中间位置设有吹起口9,吹起口9上方设有安装腔14,安装腔14中水平设有固定杆23,固定杆23中间位置固定有风机13,风机13上方的外壳1上设有透气口10,透气口10处的外壳1上均匀分布有透气孔,透气口10上通过螺纹连接有封盖12,封盖12上表面还设有扣槽11,所述外壳1前端设有帽檐19,帽檐19下表面钳设有护目镜19,护目镜19内端部和外壳1之间设有转动轴21,帽檐19所在的外壳1上设有灯柱17,灯柱17外端设有照明灯18,照明灯18为LED灯,照明灯18和吹风机13电性连接位于外壳1上的控制开关15,控制开关15电性连接位于灯柱17中的蓄电池,装置通过照明灯18的设置方便了工作人员夜间照明,护目镜19的设置避免沙尘和强光对眼睛的伤害,当夏天时,将封盖12去除,使得外壳1顶部透气,然后通过吹风机13向头顶吹气,进而起到降温的作用,这样就极大的提高了夏天佩戴安全帽的舒适度,内壳1内设有与头部相贴的透气罩3。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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