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23693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衣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



背景技术:

紧身裤,又称内搭裤,是从腰部到脚的紧身长裤。由于它的穿着方式类似裤袜,因此又称内搭袜、无底袜。目前,紧身裤一般是由弹性材料缝制而成,通过对人体腰腹或下肢施加不同的压缩力,对腰腿区域的变形部位进行矫正,以塑造良好的体态。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1398480Y,实用新型名称为运动型紧身裤,其特征在于,在裤管的大腿部位和小腿部位分别增加一层束缚层,能够保持肌肉协调,促进腿部血液循环、缓解疲劳等作用,其缺点是透气性能太差,不能够及时排出身体的汗液。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现象的存在,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设计简单合理、穿着舒适的透气塑型紧身裤,专门针对紧身裤透气、塑型的问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其特征在于:包括紧身裤本体,所述紧身裤本体包括裤管、裤身和裤腰,所述裤管相对于人体的大腿部位和小腿部位均设置有塑型层,所述塑型层位于裤管的内部,所述塑型层的上、下两端与裤管缝合连接,所述塑型层上设置有透气孔,所述裤身的内侧中部设置有支撑垫,所述支撑垫与裤身的背面缝合连接,所述裤腰与支撑垫之间设置有弹力条。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紧身裤本体包括裤管、裤身和裤腰,因为穿紧身裤主要是为了彰显出好的身材,所以在裤管相对于人体的大腿部位和小腿部位均设置有塑型层,所述塑型层位于裤管的内部,塑型层能够绑紧大腿和小腿部位,使大腿和小腿显得纤细、有型,达到塑型的效果;由于大腿和小腿被塑型层绑紧,容易产生汗液,所以在塑型层上设置有透气孔,并且将塑型层的上、下两端与裤管缝合连接,中间部位不缝合,这样裤管与塑型层之间就会存在缝隙,缝隙之间有风的存在,使大腿和小腿被绑紧的部位能感到透气、凉爽;裤身的内侧中部设置有支撑垫,所述支撑垫与裤身的背面缝合连接,所述裤腰与支撑垫之间设置有弹力条,支撑垫对臀部有一个向上支撑的作用,通过弹力条将支撑垫向上拉,从而带动臀部向上提,起到提臀的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塑型层和支撑垫采用莱卡布料。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垫和弹力条上均设置有透气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因为莱卡布料具有优异的延伸性和弹性回复性能,能够紧贴在人体表面,对人体的束缚力很小,穿着舒适,所以将塑型层和支撑垫采用莱卡布料,不仅起到塑型的效果,而且穿着舒适;在支撑垫和弹力条上设置有透气孔,能够增加臀部的透气性能。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结构设计简单合理,通过设置塑型层、支撑垫和弹力条,对腿部及臀部都起到一个很好的塑型效果,并且在塑型层、支撑垫和弹力条上设置有透气孔,增加了紧身裤的透气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对本实用新型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透气塑型紧身裤,其特征在于:包括紧身裤本体,所述紧身裤本体包括裤管1、裤身2和裤腰3,所述裤管1相对于人体的大腿部位和小腿部位均设置有塑型层4,所述塑型层4位于裤管1的内部,所述塑型层4的上、下两端与裤管1缝合连接,所述塑型层4上设置有透气孔5,所述裤身2的内侧中部设置有支撑垫6,所述支撑垫6与裤身2的背面缝合连接,所述裤腰3与支撑垫6之间设置有弹力条7。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紧身裤本体包括裤管1、裤身2和裤腰3,因为穿紧身裤主要是为了彰显出好的身材,所以在裤管1相对于人体的大腿部位和小腿部位均设置有塑型层4,所述塑型层4位于裤管1的内部,塑型层4能够绑紧大腿和小腿部位,使大腿和小腿显得纤细、有型,达到塑型的效果;由于大腿和小腿被塑型层4绑紧,容易产生汗液,所以在塑型层4上设置有透气孔5,并且将塑型层4的上、下两端与裤管1缝合连接,中间部位不缝合,这样裤管1与塑型层4之间就会存在缝隙,缝隙之间有风的存在,使大腿和小腿被绑紧的部位能感到透气、凉爽;裤身2的内侧中部设置有支撑垫6,所述支撑垫6与裤身2的背面缝合连接,所述裤腰3与支撑垫6之间设置有弹力条7,支撑垫6对臀部有一个向上支撑的作用,通过弹力条7将支撑垫6向上拉,从而带动臀部向上提,起到提臀的效果。

作为优选:所述塑型层4和支撑垫6采用莱卡布料。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垫6和弹力条7上均设置有透气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因为莱卡布料具有优异的延伸性和弹性回复性能,能够紧贴在人体表面,对人体的束缚力很小,穿着舒适,所以将塑型层4和支撑垫6采用莱卡布料,不仅起到塑型的效果,而且穿着舒适;在支撑垫6和弹力条7上均设置有透气孔,能够增加臀部的透气性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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