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文具盒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摔文具盒。
背景技术:
文具盒,学生用来装钢笔、铅笔、尺子、橡皮等文具的盒子。质地种类很多,一般有木质、铁质、塑料等制品,形状各异,多为长方体形状,铁质文具盒上面一般没有过于花哨的图案,相对于木制和塑料的文具盒来说,铁质的不容易变形、损坏,它非常实用,很适合小学生使用,塑料的文具盒色彩亮丽、图案丰富,但是没有铁质的文具盒抗摔、抗变形。它在大众市场上很受中小学生的青睐,甚至大学生有时也会用。
然而现有的文具盒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现有的文具盒防摔能力较低,不小心摔到地面时,往往会造成文具盒本体拐角的变形,掉漆,其次功能较为单一,一般只具备储放文具的功能,满足不了使用者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防摔文具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摔文具盒,包括文具盒本体,所述文具盒本体前壳体上设置有卡口,所述文具盒本体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一橡胶保护垫,所述文具盒本体内表壁上固定有铅笔绞,所述文具盒本体内部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一拐角垫片,所述文具盒本体内部顶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二拐角垫片,所述文具盒本体通过连接铰链与盒盖转动连接,所述盒盖内表壁壳体上设置有配合卡口使用的弹性卡扣,所述盒盖内部底板上固定有铅笔放置架,且铅笔放置架上等距开设有圆形放置槽,且圆形放置槽上设置有固定铅笔用的卡块,所述盒盖外侧表面的四个拐角固定有的第二橡胶保护垫,所述盒盖上壳体上固定有电子表和镜子。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卡口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卡口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铰链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铰链关于弹性卡扣左右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文具盒本体上开设有配合铅笔绞使用的圆形孔洞。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圆形放置槽共开设有三个,且三个圆形放置槽相互平行。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文具盒本体的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和盒盖的四个拐角处均设置有橡胶保护垫,可以防止该文具盒摔落时,造成该文具盒拐角漆面的损坏,影响美观,其次文具盒本体内部设置有第一拐角垫片和第二拐角垫片,使得该文具盒摔落时,拐角不易发生变形,提高其防摔能力,再有该文具盒内铅笔放置架的设置,可以用来固定铅笔,防止铅笔尖在文具盒本体内碰撞造成损坏,最后设置有铅笔绞、电子表和镜子,可以用来削铅笔、观察时间和进行仪容仪表的观察,使得该文具盒功能齐全,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防摔文具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盒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文具盒本体、2-卡口、3-第一橡胶保护垫、4-铅笔绞、5-圆形孔洞、6-第一拐角垫片、7-第二拐角垫片、8-连接铰链、9-盒盖、10-弹性卡扣、11-铅笔放置架、12-圆形放置槽、13-卡块、14-第二橡胶保护垫、15-电子表、16-镜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防摔文具盒,包括文具盒本体1,文具盒本体1前壳体上设置有卡口2,文具盒本体1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一橡胶保护垫3,文具盒本体1内表壁上固定有铅笔绞4,文具盒本体1内部底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一拐角垫片6,文具盒本体1内部顶部的四个拐角处固定有第二拐角垫片7,文具盒本体1通过连接铰链8与盒盖9转动连接,盒盖9内表壁壳体上设置有配合卡口2使用的弹性卡扣10,盒盖9内部底板上固定有铅笔放置架11,且铅笔放置架11上等距开设有圆形放置槽12,且圆形放置槽12上设置有固定铅笔用的卡块13,盒盖9外侧表面的四个拐角固定有的第二橡胶保护垫14,盒盖9上壳体上固定有电子表15和镜子16。
卡口2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卡口2处于同一水平线上,连接铰链8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铰链8关于弹性卡扣10左右对称,文具盒本体1上开设有配合铅笔绞4使用的圆形孔洞5,圆形放置槽12共开设有三个,且三个圆形放置槽12相互平行。
铅笔放置架11的设置,其目的在于将铅笔通过卡块13卡合固定在圆形放置槽12内,使得铅笔不会与文具盒本体1内的物品发生碰撞,造成铅笔芯的损坏。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可以通过文具盒本体1放置一些文具用品、然后将铅笔卡合固定在铅笔放置架11上的圆形放置槽12内,然后合上盒盖9,通过弹性卡扣10卡合在卡口2内,完成盒盖9的固定,使用的过程中,可以使用铅笔绞4进行削铅笔,还可以通过盒盖9上的电子表15观察时间,通过盒盖9上的镜子,整理仪容仪表,该文具盒功能齐全,使用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