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由推提电脑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17793发布日期:2018-08-07 21:56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办公用具,具体是一种自由推提电脑包。



背景技术:

办公用品,指人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辅助用品,办公用品主要被应用于企业单位,它涵盖的种类非常广泛,笔记本电脑包一般都是呈方状,里面设置为宽度较小的多层结构,平常上课时会携带电脑包等手提包,但是由于上下课常需要走动,因此如果没有随时提着包包走,就必须随时注意电脑包还在不在原位,相当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由推提电脑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自由推提电脑包,包括手提包,所述手提包的后侧安装有伸缩滑轮拉杆,所述伸缩滑轮拉杆的顶端设有伸缩握把,所述伸缩握把分为第一伸缩握把和第二伸缩握把,所述第一伸缩握把和第二伸缩握把均为内中空结构,所述第一伸缩握把的侧面设有开口,所述第二伸缩握把的侧面设有锁具,所述锁具的一侧设有卡固孔,所述锁具的另一侧设有钥匙孔,所述第一伸缩握把内腔的底端设有弹簧卷收机构,所述弹簧卷收机构上设有伸缩锁链,所述伸缩锁链的一端连接在弹簧卷收机构内,所述伸缩锁链的另一端穿过开口并且安装有锁舌。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固孔设置在锁具内侧端,所述钥匙孔设置在锁具的外侧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锁链上套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的外直径大于开口的内直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手提包的上平面的安装有提把。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手提包底端的左右两侧均设有滚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一、手提包不仅可提,且通过伸缩滑轮拉杆也可具有推拉的功效。

二、手提包具有伸缩锁链,因此可利用锁炼并将手提包固定在教室或室内或某处,具有高安全性。

三、通过调整伸缩滑轮拉杆,即可轻易让锁炼的高度对应于相应的桌脚或椅脚,适用性高。

四、伸缩锁链上套有限位环,防止锁舌从开口处滑入伸缩握把的内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锁合时的剖面后视图。

图中:1-手提包、2-伸缩滑轮拉杆、3-伸缩握把、4-伸缩锁链、5-开口、6-锁舌、7-锁具、8-钥匙孔、9-卡固孔、10-提把、11-弹簧卷收机构、12-第一伸缩握把、13-第二伸缩握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自由推提电脑包,包括手提包1,所述手提包1的后侧安装有伸缩滑轮拉杆2,所述伸缩滑轮拉杆2的顶端设有伸缩握把3,所述伸缩握把3分为第一伸缩握把12和第二伸缩握把13,所述第一伸缩握把12和第二伸缩握把13均为内中空结构,所述第一伸缩握把12的侧面设有开口5,所述第二伸缩握把13的侧面设有锁具7,所述锁具7的一侧设有卡固孔9,所述锁具7的另一侧设有钥匙孔8,所述第一伸缩握把12内腔的底端设有弹簧卷收机构11,所述弹簧卷收机构11上设有伸缩锁链4,所述伸缩锁链4的一端连接在弹簧卷收机构11内,所述伸缩锁链4的另一端穿过开口5并且安装有锁舌6。

所述卡固孔9设置在锁具7内侧端,所述钥匙孔8设置在锁具7的外侧端。

所述伸缩锁链4上套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的外直径大于开口5的内直径。

所述手提包1的上平面的安装有提把10。

所述手提包1底端的左右两侧均设有滚轮。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当使用者有需要将此手提包固定在教室中的课桌椅旁以防止被他人拿走时,使用者可拉出伸缩锁炼,并穿过桌脚或椅脚,再将锁舌插入锁具的固定孔中,即可上锁。当使用者要拿走此手提包时,可利用钥匙插入锁具的钥匙孔中并转动,即可解锁。所述钥匙孔设置在锁具的外侧端,方便使用者用插入钥匙。所述伸缩锁链上套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的外直径大于开口的内直径,防止锁舌沿着开口滑入伸缩握把的内腔。若要锁固的桌脚或椅脚高度太高,使用者也可通过调整伸缩滑轮拉杆,即可轻易让锁炼的高度对应于此桌脚或椅脚。手提包的上平面的安装有提把,手提包底端的左右两侧均设有滚轮,手提包不仅可提,且通过伸缩滑轮拉杆也可具有推拉的功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