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戒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43491发布日期:2020-01-10 14:25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戒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首饰技术领域,涉及组合式戒指。



背景技术:

传统的,一般戴在手指上的戒指,大体上包含有一指环本体,该指环本体可由不同金属材质制成,如黄金、白金、k金、玫瑰金、银或铜。有些戒指只是单纯的一个指环本体,而有些戒指是在指环本体的适当位置嵌镶宝石,宝石包含有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玉、珍珠、水晶、玛瑙等等。不管是上述哪种结构的戒指,都存在结构简单和戒指整体不美观等问题。

鉴于此,本技术领域亟待出现一个使用灵活、美观性高的组合式戒指及手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组合式戒指。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组合式戒指,包括母体戒指和子戒指,所述子戒指可拆的通过夹持于母体戒指内壁形成整体。

进一步的,所述母体戒指包括第一夹持环、第二夹持环和连接部,所述第一夹持环和第二夹持环中心线在同一直线的平行设置,连接部用于固定连接第一夹持环和第二夹持环。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持环和第二夹持环远离连接部的相对侧面设有平缓的凸起部。

进一步的,所述凸起部的凸起高度为0.1-1mm。

进一步的,所述母体戒指包括第一夹持环、第二夹持环和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用于固定连接第一夹持环和第二夹持环,所述第一夹持环和第二夹持环由连接部向远离连接部逐渐倾斜相互靠近。

进一步的,所述倾斜角度为0.1-1度。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的内壁表面为向外壁凹陷的第一弧形圆滑面。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的弧长小于第一夹持环周长的一半。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还设有至少一个装饰物和/或装饰孔。

进一步的,所述装饰物包括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玉、珍珠、水晶、玛瑙或陶瓷。

进一步的,所述子戒指的外壁表面为向外凸起的第二弧形圆滑面。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弧形圆滑面与第一弧形圆滑面的弧度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一个整体的戒指设为可拆的组合结构,解决传统戒指组合比较复杂不能单独分别使用的问题。具体的采用可拆的夹持结构将子戒指镶嵌于母体戒指的内壁,可以实现母体戒指和子戒指的分离和组合使用,使用者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改变不同的佩戴方式,使得佩戴有不同的新鲜感。

【附图说明】

图1为组合式戒指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另一视角示意图;

图3为子戒指示意图;

图4为母体戒指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5为图1的母体戒指示意图;

图6为母体戒指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7为母体戒指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8为母体戒指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图中标识:1-母体戒指、10-连接部、11-第一夹持环、12-第二夹持环、101-装饰孔、102-装饰物、103-凸起部、2-子戒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1为组合式戒指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另一视角示意图;图3为子戒指示意图;图4为母体戒指一实施例示意图;图5为图1的母体戒指示意图;图6为母体戒指另一实施例示意图。

参考附图1、2、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组合式戒指,包括母体戒指1和子戒指,所述子戒指可拆的通过夹持于母体戒指1内壁形成整体。

为了解决传统戒指组合比较复杂不能单独分别使用的问题,采用可拆的夹持结构将子戒指2镶嵌于母体戒指1的内壁,可以实现母体戒指1和子戒指2的分离和组合使用,使用者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改变不同的佩戴方式,使得佩戴在不同的新鲜感。比如当佩戴者感觉只佩戴子戒指2太久太单调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的情况下,可以将子戒指2夹持到母体戒指1内壁形成一个外观更具备美感的戒指,而当组合戒指佩戴一段时间失去新鲜感则可以再次取出子戒指2进行佩戴,增加佩戴者的用户体验,使用更加灵活。

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子戒指2能够更好的跟母体戒指1进行组合或者分离,本实施例中进一步的,参考附图4所示,所述母体戒指1包括第一夹持环11、第二夹持环12和连接部10,所述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中心线在同一直线的平行设置,连接部10用于固定连接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通过两个夹持环的结构,子戒指2可以从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之间的空间装入或取出,方便操作,同时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对子戒指2起到相应的夹持稳定作用。

为了保证子戒指2能够更好的稳定在母体戒指1内壁,参考附图7所示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远离连接部10的相对侧面设有平缓的凸起部103,所述凸起部103的凸起高度为0.1-1mm。通过微小平缓的凸起可以起到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对子戒子的固定夹持作用。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凸起部103的凸起高度为0.8mm,所述凸起部103分别设在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相向的面,同时远离所述连接部10,具体的是相对连接部10中心,所述凸起部103为由最高点分别向两边靠近连接部10逐渐平缓的过渡变低结构。

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凸起部103的凸起高度为0.1mm或者0.3mm,同时凸起部103可以是2个或者4个。

为了保证子戒指2能够更好的稳定在母体戒指1内壁,参考附图8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进一步的采用,所述母体戒指1包括第一夹持环11、第二夹持环12和连接部10,所述连接部10用于固定连接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所述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由连接部10向远离连接部10逐渐倾斜相互靠近。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母体戒指1采用弹性材料制成,如黄金、白金、k金、玫瑰金、银或铜等,使之具有一定的弹性,同时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由连接部10向远离连接部10逐渐倾斜相互靠近,需要将子戒指2放入母体戒指1内时可以微微将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分开一小段距离即可将子戒指2安装到母体戒指1内,同时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由于是为相互靠近设置,可以起到稳定子戒指2的作用。

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的端面分别与中心平面之间形成一个夹角,此夹角为0.4度,这里需要说明中心平面为第一夹持环11与第二夹持环12的镜像平面。

另外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夹角可以为0.1或者1度。

为了保证母体戒指1与子戒指2的配合度,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10的内壁表面为向外壁凹陷的第一弧形圆滑面,所述子戒指2的外壁表面为向外凸起的第二弧形圆滑面。所述第二弧形圆滑面与第一弧形圆滑面的弧度相同。

为了能够将子戒指2与母体戒指1进行安装,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10的弧长小于第一夹持环11周长的一半。

一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10的弧长为1/3第一夹持环11或第二夹持环12周长,这里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的周长相同,由于所述连接部10的弧长等于1/3第一夹持环11周长,连接部10与1/3第一夹持环11和第二夹持环12连接固定,而不连接的位置为空,此时子戒指2可以从该空的位置安装到母体戒指1内,又由于连接部10的弧长较短可以实现子戒指2与母体戒指1的贴合,使得整体更加美观。

另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连接部10的弧长为2/5第一夹持环11或第二夹持环12周长;又或者所述连接部10的弧长为1/5第一夹持环11或第二夹持环12周长。

为了使得组合后的戒指根据美观更具备观赏性,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部10还设有至少一个装饰物102和/或装饰孔101。

一实施例中,参考附图6所示,在母体戒指1的连接部10为了更加美观,因此在连接部10的外壁设置一个用于装饰的装饰物102;当然其它的实施例中也可以为多个装饰物102,可以根据美感就行增减。

另外一些实施例,参考附图5所示,也可以在母体戒指1的连接部10为了更加美观,因此在连接部10设置一个用于装饰的通孔;当然其它的实施例中也可以为多个通孔,可以根据美感就行增减。

另外的实施例也可以结合的装饰物102和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装饰物102包括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玉、珍珠、水晶、玛瑙或陶瓷。这里的为了使得戒指更具美感,设计时根据子戒指2的材料就行选择装饰物102,如子戒指2为陶瓷材料时,则可以选择陶瓷的装饰物102或宝石。

值得说明的是这里的子戒指2,采用陶瓷材料能够在设计时根据不同的美感设计不同的图案或形状,使得子戒指2更具备美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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