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98614发布日期:2019-11-12 21:41阅读:1057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雨伞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



背景技术:

伞是一种提供阴凉环境或遮蔽雨、雪的工具。使用时以手将之举起,虽然伞在最初发明时的主要目的,是用来阻挡阳光,但是现在最常被当作雨天挡雨的雨具。人们外出有时会带上伞,回来的时候有些人往往会忘记把伞带回,如果被别人拿去用了,自己再去找伞时也不容易找到。

此外,现实生活中,尤其生活在南方的人们常常会遭受雨天。下雨天,人们都会打伞但人们到达目的地后雨伞会放在外面。比如,我们学生会把伞放在教室外,而一个教室会有许多学生,那伞也会有许多把,这样会导致找不到伞,甚至伞会被别人误拿走。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便是针对上述问题对现有雨伞进行的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防止雨伞被别人拿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采用指纹解锁配合GPS定位的方式来保证伞不会被别人拿走,解决现有技术中雨伞丢失不易找回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用于和智能终端配合使用,包括伞轴、伞柄、伞面、伞骨、开关按钮、指纹采集器、指纹感应器、弹簧、弹簧片、推挤器和动作感应器,其中:

所述伞轴下部与所述伞柄固定连接,其上部与所述伞面中心固定连接;

所述伞面铺设于所述伞骨上;

所述伞骨一端撑起所述伞面,另一端与所述推挤器铰接;

所述开关按钮设置于所述伞柄的外表面;

所述指纹采集器设置于所述伞柄的外表面,用于当所述开关按钮打开时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所述指纹感应器与所述指纹采集器电性连接,用于识别所述指纹采集器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是否匹配;

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伞轴外围且位于所述推挤器内部;

所述弹簧片一端连接所述开关按钮,另一端抵接所述推挤器;

所述推挤器卡接于所述弹簧靠近所述弹簧片一端的外侧并可沿所述伞轴方向上下移动;

所述动作感应器设置于所述伞柄内部,用于当所述指纹采集器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匹配时所述弹簧片弹出使得所述推挤器推挤所述弹簧进而带动所述伞骨沿着所述伞轴的方向将所述伞面向上撑开。

进一步的,还包括警报感应器和警报器,其中:

所述警报感应器设置于所述伞柄内部并与所述指纹感应器电性连接,用于当所述指纹感应器识别所述指纹采集器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不匹配时发送警报信息至所述警报器;

所述警报器设置于所述伞柄的外表面并与所述警报感应器电性连接,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警报感应器发送的警报信息后进行警报提醒。

进一步的,还包括GPS定位装置,所述GPS定位装置设置于所述伞面顶部,用于实时定位雨伞的位置。

进一步的,还包括电池,所述电池设置于所述伞柄内部,并与所述指纹采集器、指纹感应器、警报感应器、警报器和GPS定位装置的电性连接,用于提供所述指纹采集器、指纹感应器、警报感应器、警报器和GPS定位装置的工作电源。

进一步的,还包括USB接口,所述USB接口设置于所述伞柄末端并与所述指纹感应器和电池电性连接,用于通过外部的数据连接线将所述智能终端与雨伞进行通信连接,或在所述电池电量不足时可将外部电源接入所述USB接口给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进一步的,所述智能终端中预装指纹解锁模板,用于在用户首次使用雨伞前将手指按压在所述指纹采集器处收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并在所述智能终端上预存该指纹信息。

优选的,所述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表。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1、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采用指纹解锁配合GPS定位的方式来防止伞不会被别人拿走,具体是在伞柄处安装指纹解锁装置,一旦被人拿走没有指纹解锁伞也不会展开,且警报器会响起,警告他人。即,只有用户本人的指纹才能打开伞。同时,用户可通过GPS实时定位伞的位置,及时追踪雨伞的行迹。

2、本实用新型中的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其伞面可通过推挤器电动撑开,不需要用手去推开伞面,安全可靠,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中的伞轴和伞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中的伞轴和伞柄剖面结构示意图。

【主要符号说明】

1-伞轴;

2-伞柄;

3-伞面;

4-伞骨;

5-开关按钮;

6-指纹采集器;

7-指纹感应器;

8-弹簧;

9-弹簧片;

10-推挤器;

11-动作感应器;

12-警报感应器;

13-警报器;

14-GPS定位装置;

15-电池;

16-USB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和讨论,显然,这里所描述的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例,并不是全部的实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智能指纹解锁雨伞,用于和智能终端(未图示)配合使用,包括伞轴1、伞柄2、伞面3、伞骨4、开关按钮5、指纹采集器6、指纹感应器7、弹簧8、弹簧片9、推挤器10和动作感应器11,其中:

所述伞轴1下部与所述伞柄2固定连接,其上部与所述伞面3中心固定连接;

所述伞面3铺设于所述伞骨4上;

所述伞骨4一端撑起所述伞面3,另一端与所述推挤器10铰接;

所述开关按钮5设置于所述伞柄2的外表面;

所述指纹采集器6设置于所述伞柄2的外表面,用于当所述开关按钮5打开时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

所述指纹感应器7与所述指纹采集器6电性连接,用于识别所述指纹采集器6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是否匹配;

所述弹簧8套设于所述伞轴1外围且位于所述推挤器10内部;

所述弹簧片9一端连接所述开关按钮5,另一端抵接所述推挤器10;

所述推挤器10卡接于所述弹簧8靠近所述弹簧片9一端的外侧并可沿所述伞轴1方向上下移动;

所述动作感应器11设置于所述伞柄2内部,用于当所述指纹采集器6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匹配时所述弹簧片9弹出使得所述推挤器10推挤所述弹簧8进而带动所述伞骨4沿着所述伞轴1的方向将所述伞面3向上撑开。

进一步参考图1,所述智能指纹解锁雨伞还包括警报感应器12和警报器13,所述警报感应器12设置于所述伞柄2内部并与所述指纹感应器7电性连接,用于当所述指纹感应器7识别所述指纹采集器6采集的用户指纹信息与所述智能终端中预存的指纹信息不匹配时发送警报信息至所述警报器13;所述警报器13设置于所述伞柄2的外表面并与所述警报感应器12电性连接,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警报感应器12发送的警报信息后进行警报提醒。

继续参考图1,所述智能指纹解锁雨伞还包括GPS定位装置14,所述GPS定位装置14设置于所述伞面3顶部,用于实时定位雨伞的位置便于后续用户查找丢失的雨伞。

如图3所示,所述智能指纹解锁雨伞还包括电池15,所述电池15设置于所述伞柄2内部,并与所述指纹采集器6、指纹感应器7、警报感应器12、警报器13和GPS定位装置14的电性连接,用于提供所述指纹采集器6、指纹感应器7、警报感应器12、警报器13和GPS定位装置14的工作电源。

如图2所示,所述智能指纹解锁雨伞还包括USB接口16,所述USB接口16设置于所述伞柄2末端并与所述指纹感应器7和电池15电性连接,用于通过外部的数据连接线将所述智能终端与雨伞进行通信连接,或在所述电池15电量不足时可将外部电源接入所述USB接口16给所述电池15进行充电。

进一步的,所述智能终端中预装指纹解锁模板,用于在用户首次使用雨伞前将手指按压在所述指纹采集器6处收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并在所述智能终端上预存该指纹信息。

优选的,所述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表。

具体工作原理:

先将雨伞的指纹解锁模板安装到智能终端上,将雨伞的指纹解锁模板与智能终端对接,进入系统后在【设备】或是【管理】中增加雨伞解锁模板,添加好之后,可以测试通讯,计算机程序会自动连接雨伞指纹解锁模板,然后用智能终端与雨伞的USB接口16连接,再将手指按压在指纹采集器6处收集指纹,并在智能终端上录取保存指纹,最后将GPS定位装置14与智能终端中的地图绑定。

使用时,将伞柄2上的开关按钮5打开,将手指放在指纹采集器6处感应指纹,指纹感应器7会感应用户的指纹是否正确,如果指纹正确,动作感应器11会感应到命令,弹簧片9会弹出,使推挤器10推挤弹簧8,借由伞轴1,雨伞会弹出去,即可以正常使用。

倘若指纹感应错误,指纹感应器7会将命令传给警报感应器12,警报感应器12再将其传给警报器13,则警报器13会响起警报声提醒别人拿错伞,动作感应器11也会感应到错误,不会将命令传下去,雨伞则不会打开。

如果雨伞丢失,可以启用智能终端,联接GPS定位装置14,智能终端会将雨伞的位置标记出来,方便你找到雨伞。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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