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扣合结构的扣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10001发布日期:2020-02-14 14:52阅读:565来源:国知局
双扣合结构的扣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扣具领域,尤其是指一种安全性更好的双扣合结构的扣具。



背景技术:

扣具,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相当普遍,广泛使用在服饰、鞋子、帽子或提包、背包、提袋等物品上,特别是现在很多婴儿用品上也广泛应用;例如,婴儿车、婴儿椅、婴儿安全座等的安全带扣具,并通过结合绳带结构使用,只要通过按压扣具,即可轻易达到使扣具扣合或解扣松脱的效果,可方便绳带的拉伸、调节,保护婴儿的安全性。

但是,现有扣具的扣合结构是利用两个对称的弹性片在水平方向上左右勾扣在两扣槽上,但只形成一种扣合结构;当其中一侧的弹性片和扣槽脱开不勾扣在一起时,扣具倾斜,另外一侧的弹性片和扣槽自然而然也会脱开不勾扣在一起;就会存在当无意中按压到其中一侧弹性片时,整个扣具就会解扣,安全带功能就散失,存在安全隐患。

有鉴于此,本设计人针对上述扣具结构设计上未臻完善所导致的诸多缺失及不便,而深入构思,且积极研究改良试做而开发设计出本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扣合结构的扣具,不仅在相互扣合时形成两组单独扣合结构,扣合更牢固,且每组扣合结构可单独使用互不影响,安全性更好。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双扣合结构的扣具,由两相同扣具相对扣合或解扣组成,每一所述扣具具有基座、及对称延伸且并排设置于基座的同一侧的第一扣部和第二扣部;所述第一扣部具有一弹性插接片;所述第二扣部具有上翼片和下翼片,所述上翼片和下翼片之间具有上下间距形成可供弹性插接片插接的插接槽,且所述上翼片设置有贯穿上翼片上下的通槽;所述弹性插接片具有与基座连接的连接端和向上翘起且高于通槽的最高槽壁的翘起端;两扣具相对扣合时,其中一扣具的第一扣部、第二扣部与另一扣具的第二扣部、第一扣部分别扣合。

所述第一扣部、第二扣部沿垂直于基座方向延伸。

所述翘起端的端面形成第一倾斜面,所述第一倾斜面是由弹性插接片的顶面向底面且由外缘向中心倾斜。

所述通槽为环绕于弹性插接片的两端的圆形槽。

所述弹性插接片呈圆台状,所述弹性插接片的顶面是呈由翘起端向连接端且向下倾斜的第二倾斜面。

所述第一扣部具有与基座连接且可插接于插接槽内的圆环,所述弹性插接片位于圆环内且在连接端延伸有一与圆环的内环连接的连接部。

所述连接端远离基座,所述翘起端靠近基座。

所述圆环和弹性插接片呈同心圆设置。

所述弹性插接片的底面高于所述圆环的底面,所述弹性插接片的顶面高于所述圆环的顶面。

所述上翼片和下翼片平行设置。

所述上翼片和下翼片之间的间距大于第一扣部位于连接端一侧的厚度,且小于第一扣部位于翘起端一侧的厚度。

所述上翼片和下翼片分别在远离基座一端形成圆弧边缘。

所述第一扣部、第二扣部与基座的连接边为圆弧边。

所述下翼片的顶面呈一平面,且底面成型有一向上凹陷的球面部。

所述基座在第一扣部、第二扣部的相对另一侧设置有供绳带穿置的穿槽。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双扣合结构的扣具是采用两个相同的扣具相对扣合或解扣组成的,每一扣具都形成第一扣部和第二扣部,其中一个扣具的第一扣部、第二扣部分别和另一扣具的第二扣部、第一扣部相互扣合,形成两组单独的扣合结构,扣合更牢固;而且,所述上翼片和下翼片限制了弹性插接片上下、左右倾斜,可避免翘起部脱离通槽的限制,进而避免第一扣部脱离第二扣部;则,不管其中一组第一扣部、第二扣部是处于扣合状态还是解扣状态,都不会影响到另外一组第一扣部、第二扣部的扣合状态,每组扣合结构可单独使用互不影响,安全性更好;即每条绳带都有两个单独扣合结构,当其中一组扣合结构脱扣时,还有另一个扣合结构,避免绳带直接分离而散失安全带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扣合结构扣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扣具解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双扣合结构扣具的正视示意图;

图4为图3中c-c方向的剖视示意图。

符号说明

扣具1基座11

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

弹性插接片21上翼片31

下翼片32插接槽33

通槽311连接端211

翘起端212第一倾斜面213

第二倾斜面214圆环22

连接部221球面部321

穿槽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双扣合结构的扣具,由两相同扣具1相对扣合或解扣组成,每一所述扣具1具有基座11、及对称延伸且并排设置于基座11的同一侧的第一扣部2和第二扣部3;所述第一扣部2具有一弹性插接片21;所述第二扣部3具有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所述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之间具有上下间距形成可供弹性插接片21插接的插接槽33,且所述上翼片31设置有贯穿上翼片31上下的通槽311;所述弹性插接片21具有与基座11连接的连接端211和向上翘起且高于通槽311的最高槽壁的翘起端212;两扣具1相对扣合时,其中一扣具1的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与另一扣具1的第二扣部3、第一扣部2分别扣合。

本实用新型双扣合结构的扣具是采用两个相同的扣具1相对扣合或解扣组成的,每一扣具1都形成第一扣部2和第二扣部3,其中一个扣具的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分别和另一扣具1的第二扣部3、第一扣部2相互扣合,形成两组单独的扣合结构,扣合更牢固;而且,所述上翼片1和下翼片2限制了弹性插接片21上下、左右倾斜,可避免翘起部212脱离通槽311的限制,进而避免第一扣部2脱离第二扣部3;则,不管其中一组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是处于扣合状态还是解扣状态,都不会影响到另外一组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的扣合状态,每组扣合结构可单独使用互不影响,安全性更好;即每条绳带都有两个单独扣合结构,当其中一组扣合结构脱扣时,还有另一个扣合结构,避免绳带直接分离而散失安全带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沿垂直于基座11方向延伸;所述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都垂直于基座11,当两扣具1相互正对扣合时,结构更牢固紧凑。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翘起端212的端面形成第一倾斜面213,所述第一倾斜面213是由弹性插接片21的顶面向底面且由外缘向中心倾斜;所述第一倾斜面213可形成卡掣在通槽311的槽壁上的斜面,使得翘起端212和通槽311的扣合结构更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通槽311为环绕于弹性插接片21的两端的圆形槽;当其中一组第一扣部2和第二扣部3扣合时,两扣具1可借助圆形槽的通槽311以弹性插接片21的中心为轴相互转动,可实现两扣具1扣合转动连接,使用更灵活。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弹性插接片21呈圆台状,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顶面是呈由翘起端212向连接端211且向下倾斜的第二倾斜面214;所述连接端211到翘起端212呈平滑倾斜的斜面,插置于插接槽33时更平稳顺畅。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第一扣部2具有与基座11连接且可插接于插接槽33内的圆环22,所述弹性插接片21位于圆环22内且在连接端211延伸有一与圆环22的内环连接的连接部221;所述圆环22与基座11的连接面积大,结构更牢固;且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连接端211与圆环22连接,在按压翘起端212时,弹性插接片21以连接端211为支点可上下弹性运动,方便翘起端212脱离通槽限制,进而第一扣部2与第二扣部3解扣。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连接端211远离基座11,所述翘起端212靠近基座11;因此远离基座11一端的弹性插接片21的高度比较低,而靠近基座11一端的弹性插接片21的高度比较高;当弹性插接片21插入插接槽33时,是由高度比较低一端的连接端211先插入,而高度比较高一端的翘起端212后插入,使得弹性插接片21顺畅地插置于插接槽22内,扣合结构更方便;且扣合后,翘起端212抵靠在通槽311的槽壁,可防止弹性插接片21脱出插接槽33,扣合更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圆环22和弹性插接片21呈同心圆设置;当弹性插接片21和圆环22同时插接于插接槽33时,所述圆环22的圆弧形边缘可方便插入插接槽33,而且不管是从哪个方向插入插接槽33都不影响弹性插接片21和通槽311的配合结构,扣合更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底面高于所述圆环22的底面,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顶面高于所述圆环22的顶面。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平行设置;可将弹性插接片21平行限制于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之间,避免弹性插接片21倾斜脱离通槽311的限制,而出现解扣状态,影响使用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之间的间距大于第一扣部2位于连接端211一侧的厚度,且小于第一扣部2位于翘起端212一侧的厚度;扣具扣合之前,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连接端211小于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之间的间距,方便顺畅地插入插接槽33,而扣合之后,所述弹性插接片21的翘起端212大于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之间的间距,翘起端212凸伸于通槽311内,可牢固卡掣于通槽311的槽壁上,扣合效果更牢固。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上翼片31和下翼片32分别在远离基座11一端形成圆弧边缘,边缘更平滑;且所述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与基座11的连接边为圆弧边;在扣合一组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时,圆弧边缘和圆弧边配合可使得两扣具1转动更顺畅。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下翼片32的顶面呈一平面,且底面成型有一向上凹陷的球面部321,当扣具需要解扣时,手部按压弹性插接片21的顶面和下翼片32的球面部321,可轻松将第一扣部2脱离第二扣部3,所述球面部321方便使用者按压操作。

本实用新型的所述基座11在第一扣部2、第二扣部3的相对另一侧设置有供绳带穿置的穿槽12;所述穿槽12方便绳带穿设固定。

上述实施例和附图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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