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286828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属于医疗器械领域,包括针头、针筒、推杆和活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筒,所述的套筒嵌套在针筒外,所述的针筒下端有一圈突出的外凸沿,所述的套筒的内侧上端有一圈向内突出的内凸沿,内凸沿处的内径大于针筒的外径小于外凸沿处的外径;套筒上内凸沿下有向内弯曲的弯片。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用后销毁的特点。
【专利说明】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特别是一种适用于糖尿病人皮下注射的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

【背景技术】
[0002]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也是一种高发病。高血糖则是由于胰岛素分泌缺陷或其生物作用受损,或两者兼有引起。糖尿病时长期存在的高血糖,导致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神经的慢性损害、功能障碍。为了抑制血糖升高,糖尿病人必须每日注射2?4次胰岛素。
[0003]糖尿病人注射胰岛素后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的注射器,由于很多糖尿病人在家中或其他地方自行注射胰岛素,没有专业的注射器处理设备,使用后的注射器往往不能得到妥善的回收处理,当有人不慎被使用过的注射器扎伤后极容易造成疾病感染,因此这些被丢弃的注射器就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够用后销毁的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
[000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包括针头、针筒、推杆和活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筒,所述的套筒嵌套在针筒外,所述的针筒下端有一圈突出的外凸沿,所述的套筒的内侧上端有一圈向内突出的内凸沿,内凸沿处的内径大于针筒的外径小于外凸沿处的外径;套筒上内凸沿下有向内弯曲的弯片。
[0006]上述内凸沿上部有一斜面,斜面顶端开口处内径大于外凸沿的外径。
[0007]上述弯片在自然状态下其末端内侧与套筒中心线的距离小于针筒的外径。
[0008]上述套筒的材料为透明塑料。
[0009]上述弯片为多片。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
[0011]1、用后销毁,不会因扎伤人而传播疾病;
[0012]2、结构简单,实用方便,成本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前示意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后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6]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注射器及其套筒组成,所述的套筒7嵌套在针筒3外。
[0017]所述的注射器包括推杆1、活塞2、针筒3和针头8,针筒3下端有一圈突出的外凸沿5。
[0018]如图2所示,套筒7的内侧上端有一圈向内突出的内内凸沿4,内凸沿4处的内径大于针筒3的外径小于外凸沿5处的外径。内凸沿4上部有一斜面,斜面顶端开口处内径大于外凸沿5的外径,这样可便于套筒7的安装。套筒7上内凸沿4下有多片向内弯曲的弯片6,自然状态下弯片6末端内侧与套筒7中心线的距离小于针筒3的外径。
[0019]套筒7的材料为透明塑料。
[0020]操作流程如下:使用时,套筒7位于外凸沿5的上方,如图1所示,由于弯片6在在弹力的作用下使套筒7夹在针筒3上,这样就能保证在使用时套筒7不会下滑,妨碍使用。使用完毕后将套筒7向下推,当弯片6推过外凸沿5时,弯片6恢复自然状态向内弯曲,卡在外凸沿5的下方,使套筒7无法收回。同时内凸沿4卡在外凸沿5的上方,使套筒7无法继续向下推出,于是套筒7便被固定住,如图2所示。这样注射器便无法再次使用,针头8被套在了套筒7里,不会扎伤人。
[0021]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实施方案已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描述,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对它进行的各种显而易见的改变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包括针头、针筒、推杆和活塞,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筒,所述的套筒嵌套在针筒外,所述的针筒下端有一圈突出的外凸沿,所述的套筒的内侧上端有一圈向内突出的内凸沿,内凸沿处的内径大于针筒的外径小于外凸沿处的外径;套筒上内凸沿下有向内弯曲的弯片;所述内凸沿上部有一斜面,斜面顶端开口处内径大于外凸沿的外径;所述弯片在自然状态下其末端内侧与套筒中心线的距离小于针筒的外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的材料为透明塑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毁式胰岛素注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弯片为多片。
【文档编号】A61M5/178GK204017025SQ201320732645
【公开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20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20日
【发明者】孟召华, 郎永华 申请人:孟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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