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矫形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3441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拇指矫形器械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用于固定在人手(20)上以稳固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的矫形器械。其包括刚性主体(2,52,102),刚性主体具有手掌部(5,55,105)和刚性的拇指部(6,56,106)。前者由被弯曲的且坚硬的构件的一部分构成并具有相互间隔的第一端(5a,55a,105a)和第二端(5b,55b,105b)。手掌部如此构成,它可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下方贴靠于手(20)的手心面,从而它延伸经过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至少部分贴靠其上。拇指部(6,56,106)从手掌部(5,55,105)起延伸并具有第一端(6a,56a,106a)和第二端(6b,56b,106b),第一端被固定在手掌部(5,55,105)上或由手掌部(5,55,105)的一部分构成,在第二端区域内具有呈环形或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57,107)。拇指(22)可以安置在由拇指支撑部(7,57,107)限定出的环形开口(10,60,110)内,拇指支撑部延伸经过该拇指(22)的周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与朝向手心的运动相反地支撑该拇指(22)。
【专利说明】拇指矫形器械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用于固定在人手上以稳固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的拇指矫形器械。

【背景技术】
[0002]这样的矫形器械被用于将使用者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或拇指底端关节在该关节区域内的慢性、外伤后或术后的发炎状态或其它病态的治疗范围内稳固或者说固定,并以被固定的姿态固定住。此时可有利地采用这种矫形器械的病态的一个例子就是所谓的拇指根关节炎,即在拇指鞍状关节区域内的关节炎或者说退化性软骨萎缩。另一个例子是所谓的滑雪拇指,此时在拇指在底端关节处向外翻折之后例如在摔倒时出现拇指的侧韧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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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此时人们期望的是,使用者的手的功能性尽量仅被限制到有关的关节被稳固或者说被固定所需要的程度。人们尤其期望的是让使用者能够始终如此完成捏合动作,即该拇指被固定在与食指对置的位置上,并且可以像钳子一样使食指接触拇指以抓住物体。
[0004]已知的矫形器械一般是如此构造的,它们在按规定应用时与手腕关节邻接或者说结束于手腕关节处,因而干扰手腕活动并且引起压迫位置。另外,它们一般如此设计,即它们包围拇指底端关节并且提供直到尾节的大面积拇指包套。一个例子是DE 20 2009 017438 Ul所公开的矫形器械,其具有软管形主体部和拇指部。主体部如此构造和设定尺寸,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至少部分包围小臂并且包围腕骨部,同时延伸经过指向肘关节的小臂侧末端,经过腕关节本身和腕骨,直到手指的掌骨。拇指部从主体部延伸向侧面以容纳拇指并且如此布置和设定尺寸,即,它在套戴状态下包围拇指的掌骨并且至少沿拇指的手指底端关节的一部分延伸经过拇指底端关节。在拇指部区域内加工出稳固条,其在套戴状态下在拇指纵向上侧向延伸并且通过所述主体部和拇指部被固定。
[0005]这种结构的矫形器械原则上确实能提供良好的稳固效果。但在实践中,实际所获得的稳固化是不充分的。因此,用于拇指的侧向上夹板还是允许高的剩余活动性。因而,该矫形器械在任何情况下限制了手腕活动性。另外,矫形器械通常具有大量织物部分,其牵扯到快速变脏和进而需要清洁的问题,而患者在清洁过程中无法使用该矫形器械。而塑料的使用在已知的矫形器械中隐含了很大的压迫部位可能性。另外,它们通常是难以放置的,尤其考虑到使用者只有一支手可用的情况。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简单构造的用于固定在人手上以稳固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的矫形器械,由此可以获得拇指在所有运动方向上的可靠固定就位,并且它与现有技术相比减轻了对手腕的活动性和功能性的不利影响并克服了上述缺陷。
[0007]根据权利要求1的特征用于完成该任务。该矫形器械的有利实施方式是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
[0008]本发明规定,一种用于固定在人手上以稳固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的矫形器械具有刚性主体,如还将描述的那样,刚性主体可以由多个部分或最好一件式构成。此时也可能的是,该矫形器械总体上通过该刚性主体形成,或者说由该刚性主体构成。
[0009]由于其刚性,该主体能够按照期望的方式支撑、稳定和固定手,并且提供了形状稳定性,从而该主体能以简单的方式以规定形状贴靠所述手。虽然刚性构成该主体,但它通常具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简化了放置。还优选的是,该主体在使用足够大的力时或许与热作用相关地可以塑性变形,以允许简单适应于不同使用者的手。
[0010]该刚性主体一方面具有手掌部,该手掌部由构件的被弯曲的刚性部分构成。它也包括整个构件构成该手掌部的可能性以及整个刚性主体由该构件构成或者说该刚性主体是该构件是一致的可能性。所述构件、刚性主体或者说至少所述手掌部最好是扁平的、带状的或平面的。该手掌部具有第一端和与之间隔的第二端。此时,该手掌部可以是长条形的,在这里,第一端和第二端纵向相互间隔。
[0011]该手掌部还如此构成,即能使它与人手如此相接合:它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手指底端关节下方且在手腕上方贴靠该手的手心面,从而它在手掌的周向上至少部分延伸经过该手心面,同时完全或部分贴靠其上。确切说来来,它在手掌的周向上或者说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整个手心面或者该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完全或部分贴靠其上。为此目的,它最好具有一个接触面,该接触面在该手掌部呈扁平、带状或平面构成时由手掌部的延长侧构成。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该手掌部在手和小臂的解剖学标准姿态下基本垂直于小臂纵轴线地延伸经过该手心面。通过所述手掌部的设计构造,它在套戴状态下有利地布置在手掌区域内并且在朝向手指的方向上与手腕间隔开。因此,手腕有利地未被遮盖,保持自由活动。
[0012]此外可以规定,手掌部的所述两端通过一个弹性件或柔性件或者多个弹性件或柔性件相互连接或者可以相互连接,所述弹性件或柔性件与手掌部和矫形器械的或许其它部分或构件一起构成一个环形闭合部分,该环形闭合部分在所述按规定使用时完全围绕使用者的手掌。
[0013]另外,该刚性主体具有刚性的拇指部,其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也由构成该手掌部的构件的被弯曲的刚性部分来构成。该拇指部是手掌部的容纳拇指的延长部,其从手掌部起延伸并且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端被固定在手掌部上或者由手掌部的一部分构成或者说与之一致。如果拇指部的第一端由手掌部的一部分构成或者说与之一致,则所述手掌部和拇指部以及进而刚性主体是一体构成的。否则手掌部和拇指部作为独立件来设置,它们能相互刚性连接。在其第二端区域内,该拇指部具有环形或者环段状的拇指支撑部。
[0014]该拇指部总体上如此构成,即它在按照以上方式使手掌部接合手时可以贴靠手拇指,从而拇指延伸穿过环形的或环段状的拇指支撑部,即穿过由拇指支撑部限定出的环形开口,并且拇指支撑部于是延伸经过拇指周长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完全或至少部分围绕它,同时与朝向手心的运动相反(即抵制内收)并且与反向运动相反(即抵制外展)地以及抵制掌骨关节挠曲地支撑该拇指。为此,最好设置该环形或环段状的拇指支撑部的一个设置用于支承在拇指上的凹形面,从而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至少也贴靠在指向手心面的拇指内表面上。但也可行的是,设立用于支承在拇指上的这种凹形面至少也贴靠拇指的对置侧。通过拇指支撑部的支撑在这样的位置上进行,在该位置上,手的拇指和食指相互对置,并且食指能接触拇指和离开拇指地朝向拇指运动。换句话说,手被稳固或者说固定在功能位置上,在该功能位置上,使用者能完成重要的捏合动作。
[0015]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构件及其构成该刚性主体的手掌部的部分是长条形的。它也包含整个长条形构件构成手掌部的可能性。该手掌部的第一端由长条形构件的两个纵向端之一构成,手掌部在手掌部的纵向上具有所述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即手掌部在纵向上具有所述第一和第二端。手掌部如此弯曲,即它呈非圆形环的一部分的形状,其包围并限定出长条形的且椭圆形的或者基本呈椭圆形的环形开口。因此,手掌部的第一和第二端如上所述相互间隔或者说彼此有一段距离。换句话说,设置呈开口环状的手掌部。
[0016]手掌部还如此构成,能按下述方式使它接合人手:它不仅按照所述方式贴靠手的手心面,而且同时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在拇指底端关节之上或最好在之下)的手指底端关节下方且因为呈长条形构成而在手腕上方绕过手的手背和手心面布置,从而它在手掌周向上围绕手掌延伸并同时完全或部分贴靠其上并部分围绕该手掌。确切说来,它在手掌周向上或者说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完全或部分延伸经过手背,同时完全或部分贴靠其上。另外,它围绕一个或两个手边缘延伸并且完全或部分贴靠一个手边缘或者两个手边缘。最后,它在手掌的周向上或者说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整个手心面或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完全或部分贴靠其上。此时优选的是,手掌部在一个平面内包围该手掌,该平面在手和小臂的解剖学标准姿态中基本垂直于小臂纵轴线延伸。通过这种手掌部的设计,所述手掌部的两个纵边缘在套戴状态下有利地安置在手掌区域内并且在朝向手指的方向上与手腕间隔开。因而,手腕有利地未被遮盖,保持可自由活动。
[0017]另外,在该实施方式中优选的是,该拇指部是长条形的并且在其纵向上具有其第一和第二端。
[0018]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该刚性主体整体上由所述构件或者说长条形构件构成,并且该拇指部像手掌部那样是所述构件或者说长条形构件的一部分,最好是长条形局部。手掌部的第一端于是由该刚性主体的一端或者说两个纵向端之一来构成,而该拇指部的第二端相当于该刚性主体的对置段。该拇指部从手掌部的第二端起延伸,拇指部的第一端为此被固定在手掌部的第一端上(或者可以被固定在其上),或者拇指部的第一端最好由手掌部的第二端构成或与之一致。在后者情况下,所述刚性主体和构件或者说长条形构件分别是一体构成的。
[0019]矫形器械的这两个设计方案具有以下优点,借此能获得可靠的固定,这种固定对手的功能性影响小并且尤其是手腕活动性不受限制。如果手掌部被设计成它按照上述方式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也延伸经过手背,则手掌部的延伸经过手背的部分在使用中在拇指试图相对于拇指部运动时有利而可靠地稳定住该矫形器械。相同的情况或者也可以通过如此设计的手掌部来获得,当该手掌部通过合适的锁扣机构或固定机构被可靠保持接触手心面时,该手掌部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没有延伸经过手背或者贴靠手背。如上所述且如以下还将描述地,这样的固定机构例如可以具有一条或多条柔性带或弹性带,其与手掌部和或许矫形器械的其它部分一起在套戴状态下包围该手,在这里,所述带至少部分延伸经过手背。上面的优点尤其简单地通过手掌部和拇指部呈刚性主体的一部分或局部的形式构成来实现。可以在所有运动方向上(即就转动、内收和外展以及背曲和掌曲而言)获得拇指的固定不动。简单安排捏合动作、手腕的整个活动性等。
[0020]另外,该矫形器械因为所述手掌部和拇指部由唯一的刚性主体构成而可以简单地用一手来安放套戴。只需要围绕手掌布置该手掌部并且随后或者同时将拇指安放并固定在拇指部上。该拇指部在手掌部固定在手掌上时被自动安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另外,与现有技术相比,虽然接触面小,还是获得较高的稳固程度。
[0021]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在该拇指部的第一端的区域内且尤其在所述手掌部和拇指部之间的过渡区域内设有加强机构。当该拇指部从该手掌部的第二端起延伸时,优选这样的加强机构设置在拇指部第一端和手掌部第二端的区域内。由此一来,手掌部和拇指部的过渡区域被加强,从而拇指部在使用过程中被可靠稳定地保持在相对于手掌部的正确位置上。作为替代或者优选作为补充,也可以在该刚性主体的一个或多个其它部位或许逐点地设置借助凹凸结构化或设置合适的加强材料的加强机构。因为该主体是坚硬的,故可以设置这样的附加加强或加固机构,而使用者使用该矫形器械且尤其是其套戴未受到不利影响,并且在承托时针对使用者未出现缺陷。
[0022]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刚性主体的局部区域或者整个刚性主体可塑性变形以便更好地个别适应不同使用者的手。例如该刚性主体可以至少在局部区域由一种或多种材料构成,所述材料容许在加热到一定温度之后的这样的变形,并且在冷却之后又保证足够高的刚性和形状稳定性。
[0023]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该刚性主体的所述构件或者说长条形构件和/或拇指部包含一种或多种金属尤其是铝和/或一种或多种塑料材料。如果采用金属,则可以有利地尤其选择铝,而作为塑料,可以有利地采用热塑性弹性体。在一个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所述构件或者说长条形构件和/或拇指部包含被塑料材料包覆的金属芯。该金属芯为此尤其可以用塑料材料来包封压注。
[0024]在实施方式的一个优选设计方案中,此时该手掌部呈包围一个细长环形开口的环的一部分的形状,如此设定该手掌部的尺寸,即该手掌部延伸经过由对应于该部分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的周长的至少30 %,最好至少40 %,更好是至少50 % 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获得手掌的可靠环套和至少矫形器械被预固定在手上。
[0025]优选的是,刚性主体具有衬垫,其例如可以由织物垫、泡沫材料、凝胶和/或空气来提供。该衬垫如此布置,它在固定于使用者手上之后接触手。该衬垫也可以如此设计,它不仅提升使用者的承托舒适性,而且也能借此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不同的手的尺寸差异。
[0026]在实施方式的一个优选设计方案中,此时该手掌部呈包围一个细长环形开口的环的一部分的形状,如此设计该手掌部,其第一和第二端在由假想的非圆形细长环所限定的细长环形开口的一长边侧上对置,表示手掌部的部分是该细长环的一部分。此时如此布置存在于两端之间的空隙,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位于手心面区域内。因而,该手掌部延伸经过整个手背并围绕两个手边缘。此时有利的是,手掌部的第二端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安置在拇指区域内,以便能尽量短且因而稳定地保持该拇指部。
[0027]在该实施方式中,当拇指部从手掌部的第二端起延伸时,该拇指部还与手掌部延伸走向相关地在拇指部延伸远离手掌部的区域内弯曲布置,例如与手掌部的在其第二端处的走向相关。该拇指部最好在其第一端区域内基本垂直于该手掌部的相应区域延伸。
[0028]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拇指支撑部呈环段状构成,最好包围由对应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的周长的超过50 %,优选超过60 %,更好是超过70 %,最好是超过80 %。由此一来,它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包围拇指周长的超过50 %,优选超过60 %,更好是超过70 %,最好是超过80 %,并且通过这种方式阻止拇指不小心侧向移出或至少侧向滑脱。在一个特别有利的设计方案中,该拇指支撑部以这种程度闭合,即,该拇指无法再被侧向穿引入拇指支撑部,而是只能被轴向穿引入其中。
[0029]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手掌部在第一平面内延伸,该环段状拇指支撑部在第二平面内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平面相对倾斜。
[0030]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手掌部在其第一端附近具有隆起,该隆起凸起以紧贴人手的手心面内的凹窝并且为此向内凸入由假想的非圆形细长环所限定的细长环形开口,表示手掌部的部分是该细长环的一部分。换句话说,该隆起是在其第一端附近的手掌部掌心面的一部分,其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安置在手心面区域内。
[0031]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手掌部如此构成,即在其支承在手背上的表面和其支承在手心面上的表面之间的距离朝向该手掌部的、在矫形器械安放状态下朝向手腕的纵边缘增大。这考虑了在两个手边缘处在小指和食指下方各有一隆起的人手形状以及拇指根区的形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只通过该刚性主体而无需附加锁扣件地保证稳固安置就位。
[0032]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长条形构件在手掌部的第一端或者至少在手掌部第一端附近具有在两个纵边缘之间测得的最大宽度并且朝向该长条形构件的对置端或者说手掌部第二端或拇指部第二端缩小。此时,该宽度尤其可以在第一和第二端之间连续缩小。这种设计结构也有助于矫形器械的稳固安放,因为它阻止了患者在试图将其拇指内收时手掌部脱离手并由此将手挤压脱出手掌部。
[0033]在实施方式的一个替代优选设计方案中,此时手掌部呈围绕一个细长环形开口的环的一部分的形状,该手掌部如此设计:其第一端和第二端如此对置,即在两者之间构成的空隙的至少一部分处于由对应于该部分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的一窄侧边上。另外,所述空隙部分在套戴于手上的状态下安置在拇指区域内。此时优选的是,该手掌部的至少一端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位于拇指区域内。例如该手掌部可以如此设计,其第一和第二端在由假想的非圆形的细长环所限定的细长环形开口的一窄侧边对置,表示该手掌部的部分是该环的一部分。存在于所述两端之间的空隙于是如此布置和设定尺寸,即该空隙和手掌部的第一和第二端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处于拇指区域内,并有利地处于手边缘区域内。因此,手掌部完全或至少部分延伸经过手背并且围绕与拇指相对的手边缘。手掌部的第一端且最好还有第二端在套戴状态下安置在拇指鞍状关节区域内。换句话说,如此设计该手掌部,即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从拇指鞍状关节附近的手心面起延伸离开拇指,围绕手边缘延伸并延伸经过手背的一部分或者在此设置第一端的手背,例如一直延伸到拇指鞍状关节附近。
[0034]另外,在此实施方式中如此设置该拇指部,S卩,它至少在其第一端区域内在与手掌部的在其第二端的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方向上延伸并且延伸离开手掌部。换句话说,该拇指部是手掌部的连续延伸部或者说连续延长段,不像在在先实施方式中那样弯曲。
[0035]在此实施方式中,可以在优选设计方案中规定,如以上针对在先替代实施方式所规定地,拇指支撑部呈环段状构成并且包围由对应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的周长超过50%,从而所述手掌部和环段状拇指支撑部在相对倾斜的两个平面内延伸,在支承在手背上的手掌部表面和其支承在手心面上的表面之间的距离朝向该手掌部的、在矫形器械套戴情况下朝向手腕的纵边缘增大,和/或该长条形构件在手掌部的第一端或至少在手掌部第一端附近具有在两个纵边缘之间测得的最大宽度,并且朝向该长条形构件的对置端或者说手掌部第二端或拇指部第二端缩小。与此相关,与以上已针对替代实施方式所描述的内容相同的细节和优点是适用的。
[0036]另外在此实施方式中也能有利地规定,手掌部具有隆起,其凸出以紧贴人手的手心面内的凹窝,并且为此目的向内凸入由假想的、非圆形的细长环所限定的细长环形开口,表示手掌部的部分是该细长环的一部分。换句话说,该隆起是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安置在手心面区域中的手掌部掌心面的一部分。
[0037]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矫形器械包含用于固定矫形器械的锁扣件,其具有最好配备有尼龙扣件的带。
[0038]这种锁扣件的带最好可以一端固定在拇指部上。在此所述带如此设计和固定或者说可如此固定,即,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能围绕安置于拇指支撑部内的拇指被引导,从而它完全或至少部分包围该拇指支撑部的周面。在环段状拇指支撑部中,此时最好如此构成并固定或可固定该带,即,它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能围绕安置于拇指支撑部中的拇指被引导,从而在该环段状拇指支撑部的两个纵向端之间的空隙被跨过,并且由拇指支撑部和带构成的组合体呈环状闭合。所述带此时最好可以在该区域内被置于与拇指接触。与此相关优选的是,被固定在拇指部上的带端被固定或可被固定在拇指支撑部的凸形面上,有利地通过以下方式,即,所述带在该端附近沿着凸形面延伸并被固定或可被固定在其上。为了包围该拇指,该带于是必须只继续这种延伸走向并且或许被引导经过在环段状拇指支撑部的两个纵向端之间的空隙,该空隙于是被所述带跨过。
[0039]在包含具有带的锁扣件的以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还优选的是,该带如此构成和固定或者说可被如此固定,它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完全围绕拇指被引导且被导引经过拇指底端关节和拇指背侧,并能以其与固定于拇指部上的那端相对置的一端被固定于在矫形器械套戴于手上时设置在手背区域内的的手掌部局部上。如果该带具有尼龙扣件,则在手掌部的该部位上最好设有相应的尼龙扣件。
[0040]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如此形成该手掌部,它在矫形器械已按规定安放到手上时只在手心面或手心区域内贴靠人手。如上所述,在该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一方面已使该手掌部与手接合,从而手掌部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手指底端关节下方贴靠手的手心面并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至少部分贴靠其上。另一方面,该拇指部已经贴靠在手的拇指上,从而拇指安置在由拇指支撑部限定的环形开口内,并且拇指支撑部延伸经过拇指周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至少部分包围它。
[0041]换句话说,如此构成该手掌部,S卩,它在套戴到手上的状态下没有延伸超出手背部分,最好也没有超出一个或两个手边缘。
[0042]另外,该矫形器械在此实施方式中具有用于在套戴于手上的状态下固定矫形器械的锁扣机构或者说固定机构。锁扣机构具有如此设置和构成的一个或多个第一固定部,它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可如此设置和被固定在手掌部和/或拇指部上,即,它们分别延伸经过手的手背并且与手掌部一起构成环绕包围该手的矫形器械局部的至少一部分。通过这种方式,矫形器械由这个第一固定部或这些第一固定部(或是单独,或是与锁扣机构的其它部分相结合)被简单可靠固定或稳固在手上。所述锁扣机构或者说固定机构或者至少第一固定部或至少其中一个所述第一固定部能以独立件形式设置,其可完全与手掌部和拇指部或者说矫形器械的其余部分分离,并且可又与之连接上以便固定,或者以被长久固定在手掌部、拇指部和/或矫形器械的其它部分上的构件形式设置。在后者情况下尤其可以规定,相关的第一固定部分别被长久固定在一个地点并在延伸经过手背固定之后可被可分离固定以便固定在另一地点上。
[0043]这样的第一固定部例如能有利地分别通过一条柔性带和/或弹性带构成。在一个设计方案中,每条带能在一端被固定在手掌部或拇指部上并适于与之间隔地与手掌部的第一端可分离连接。尤其是,每条所述带最好如此设置,即它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可以从其被固定在手掌部或拇指部上的一端起贴靠手背地被引导经过手背,被引向手掌部的第一端。为了与手掌部的第一端可分离连接,每条所述带可以具有尼龙扣件,其能与该带本身的或者手掌部或矫形器械的其它部分的相应适当布置的其它尼龙扣件配合。与此相关,可以在第一端或者与之相连的部分上设置一个或多个开口,可分别引导其中一条或多条所述带穿过所述开口。在穿过之后,每条带例如可自身固定,例如借助上述的尼龙扣件,从而分别出现一个穿过其中一个开口的环套部。
[0044]上面的实施方式具有以下优点,因为该刚性手掌部的尺寸受限,故可保持轻的重量并且矫形器械套戴舒适。
[0045]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拇指支撑呈承环段状构成。此时可以有利地规定,拇指支撑部包围由对应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的周长超过50%,最好超过60 %,更优选超过70 %,最优选超过80 %。由此,它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包围拇指周长超过50 %,最好超过60 %,更优选超过70 %,最优选超过80 %,并通过这种方式阻止拇指的不小心侧向移出或者至少侧向滑脱。在一个尤其有利的实施方式中,该拇指支撑部以这种程度闭合,即该拇指无法再被侧向穿引入拇指支撑部,而是只能被轴向穿引入其中。
[0046]在此实施方式中且尤其在拇指支撑部呈环段状构成时还优选的是,锁扣机构还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二固定部,其分别如此布置和构成,即它们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能如此至少部分围绕拇指被引导,它们连同拇指支撑部一起环形包围该拇指。这样的第二固定部例如能有利地分别通过一条柔性带和/或弹性带来构成。它们尤其能以一端被固定在该拇指部上并且例如具有尼龙扣件,它们借此能在围绕拇指延伸之后尤其在使用相应的适当布置的其它尼龙扣件情况下被固定。
[0047]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该手掌部具有用于支承在手心面上的第一表面和具有对置的第二表面,第二表面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下偏离手取向,在这里,第一表面在手掌部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具有两个凹形部和一个位于其间的凸形部。于是,第一表面是掌心面或者说接触面。由此,可以实现特别好地紧贴人手的手心面并相应地可以实现很好的接触支撑作用,尤其是因为第一表面因为由该凸形部所提供的隆起和两侧相邻的凹形部而对应于在末端拇指球的端头和对置手边缘附近的部分之间有凹窝的手心面的解剖学形状。此时还优选的是,在两个凹形部中的每一个中,形成在第一表面内且穿过手掌部的通孔。这改善了承托舒适性并进一步减轻矫形器械重量。这些通孔的径向尺寸最好大于该刚性主体或者说矫形器械的围绕通孔的手掌部区域的径向尺寸。所述通孔最好设置且适合用于部分容纳拇指球的或在手边缘附近的局部的一部分。
[0048]另外,手掌部可以在此实施方式中在凸形部区域内在横向于手掌部的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方向的方向上且沿着第一表面具有缩小部,即垂直于手掌部的连接第一和第二表面的边缘或边缘面。换句话说,该手掌部或许与邻接于手掌部第一端的矫形器械部分一起在俯视看向第一表面时呈“8”字或“B”字形。事实表明,由此还能够进一步改善接触和支撑作用,并且能可靠阻止手运动时的手掌部抬起。
[0049]在此实施方式中还优选的是,手掌部在其第一端过渡至柔软部,在这里,该柔软部最好与手掌部一体形成。例如该柔软部和该手掌部或者该柔软部和该刚性主体可以由唯一构件或唯一主体构成,尤其是由唯一构件或塑料件构成,其内部完全或基本上完全设有加强件,但除柔软部外,或者它们通过其它方式被完全或基本上完全被强化,但除柔软部外。该柔软部容许更好地适应于人手,尤其在手边缘区域内。尤其优选的是,例如在如上所述呈带状构成时的第一固定部能通过该柔软部与手掌部的第一端如此相连接,即该柔软部具有用于将第一固定部可分离固定在柔软部上的机构。所述机构例如可具有第一固定部能被引导穿过的一个或多个通孔。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50]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来详述本发明。
[0051]图1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一实施方式的透视图;
[0052]图2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一实施方式的另一透视图;
[0053]图3示出套戴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一实施方式的手的指尖的俯视图;
[0054]图4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手心面的视图;
[0055]图5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手背的视图;
[0056]图6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一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拇指和食指侧的视图;
[0057]图7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二实施方式的透视图;
[0058]图8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二实施方式的另一透视图;
[0059]图9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二实施方式贴靠其上的手的指尖的俯视透视图;
[0060]图10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侧视透视图,此时锁扣件完全打开;
[0061]图11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侧视图,此时锁扣件部分闭锁;
[0062]图12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侧视图,此时锁扣件完全闭锁;
[0063]图13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手心面的视图;
[0064]图14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二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远离拇指的手边缘的视图;
[0065]图15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三实施方式的透视图;
[0066]图16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三实施方式的另一透视图;
[0067]图17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三实施方式的另一透视图;
[0068]图18示出本发明矫形器械的第三实施方式的另一透视图;
[0069]图19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手心面的视图;
[0070]图20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手背的视图;
[0071]图21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侧视图;
[0072]图22示出套戴上根据第三实施方式的矫形器械的手的另一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73]在图1和图2中示出矫形器械I的第一实施方式的透视图,该矫形器械适于固定在人手上以便在贴靠手的状态下固定住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
[0074]矫形器械I由扁平的、被弯曲的且呈长条形构件形式的带状刚性主体2构成。该刚性主体或者说长条形构件2具有刚性塑料件3和由铝构造的加强条4,该加强条沿着塑料件3的一部分来安设或加入。
[0075]刚性主体2和进而矫形器械I 一方面具有手掌部5,该手掌部呈敞开的且近似椭圆形的环状设置用于容纳人手的手掌,另一方面具有拇指部6,该拇指部具有容纳手拇指的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扁平的带状主体2被如此弯曲以形成矫形器械1,即,主体2的延长侧面的一部分构成手掌部5的设置用于支撑在手掌上的内侧面或内表面,并且主体2的对置侧面的一部分构成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的设置用于支撑在拇指上的内侧面或内表面。换句话说,主体2的纵向窄侧面在手掌部5的轴向上取向。
[0076]手掌部5具有第一端5a和第二端5b,它们通过空隙5c间隔对置而形成开口环。端5a与主体2的纵向一端一致并且手掌部5由长条形主体2的一纵向局部构成。由手掌部5限定出的长条形的且基本呈椭圆形的内部空间8具有典型的人手掌横截面形状。两端5a,5b和空隙5c设置在内部空间8的两个延长侧面之一上,从而内部空间8的对置的延长侧面由主体2连续界定。
[0077]主体2的其余部分构成拇指部6,该拇指部为此是主体2的、紧邻构成手掌部5的局部的另一长条形局部。换句话说,拇指部6从手掌部5的第二端5b起并且具有第一端6a和第二端6b,其中,第一端6a与手掌部5的第二端5b重合,拇指部6的第二端6b与主体2的一纵向端一致。拇指部6基本从手掌部5垂直延伸并在其第二端6b附近具有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它具有用于支撑在拇指上的凹形支撑面9并限定出容纳拇指的内部空间10。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被布置成使内部空间10在偏离手掌部5的第一端5a的一个方向上侧向敞开。
[0078]图3示出矫形器械I的主体2的延伸走向,矫形器械I于是套戴于人手20上,确切说来,围绕手20的手掌21和拇指22布置(见图4-图6)。为了保证主体2沿其长度的绝大部分贴靠于手20上,主体2有一定的弹性。
[0079]第一端5a在小指和无名指的区域内安置在手20的内表面上,主体2的构成手掌部5的长条形部分从那里开始围绕外侧手边缘延伸,经过整个手背并绕过内侧手边缘,并且手掌部5的第二端5b在拇指和食指的区域内安置在手20的内表面上。因为手掌部5有一定的弹性,故空隙5c在矫形器械I套戴于手20上时被略微撑大并且手掌部5基本沿其整个长度贴靠于手掌21。
[0080]拇指部6从手掌部5起基本垂直向外延伸,从而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如此取向,即,手20的拇指22被安置在由拇指支撑部7限定出的内部空间10里并且拇指22的内表面可贴靠到支撑面9。优选的是,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以这样的程度闭合,S卩,拇指22在矫形器械I套戴后无法再马上从其中侧移出。为此优选的是,环段状拇指支撑部7延伸超过180°的角度并围套住拇指22周长的超过50%。于是,为了套戴矫形器械I而需要拇指支撑部7可被充分弹性撑张开以便放置,或者拇指22须在轴向上从下方被穿插入内部空间10以便放置。于是,不需要单独的锁扣件来将矫形器械I固定在手20上。
[0081]图4和图5示出套戴上矫形器械I的手20的手心或手背的视图。能看到手掌部5完全延伸经过手背并在两侧裹住手边缘。通过拇指支撑部7的布置和支撑面9的取向,尤其提供了与朝向手心面的运动相关的拇指22支撑。因而可以完成重要的捏合动作,此时使食指23接触拇指22 (见图6)。
[0082]在图7和图8中示出矫形器械51的第二实施方式的透视图,它适于固定在人手上以在套戴于手上的状态下固定住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
[0083]矫形器械51像矫形器械I 一样具有扁平的、被弯曲的且呈长条形构件形式的带状刚性主体52。该刚性主体或者说长条形构件52由塑料材料构成。为了加强,例如可以在其内部设有由铝构成的加强件。
[0084]矫形器械51和主体52的基本结构对应于矫形器械I和主体2的设计。
[0085]与此相应,刚性主体52和进而矫形器械51 —方面具有手掌部55,该手掌部呈近似椭圆形的开口环状设置用于容纳人手的手掌,另一方面具有拇指部56,该拇指部具有用于容纳手拇指的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扁平的带状主体52被如此弯曲以形成矫形器械51,即,主体52的延长侧面的一部分构成手掌部55的设置用于支撑在手掌上的内侧面或内表面,主体52的对置延长侧面的一部分构成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的设置用于支撑在拇指上的内侧面或内表面。换句话说,主体52的纵向窄侧面在手掌部55的轴向上取向。
[0086]另外,手掌部55具有第一端55a和第二端55b,它们由空隙55c分隔对置而形成开口环。端55a与主体52的一纵向端一致,并且手掌部55由长条形主体52的长条形局部构成。由手掌部55限定出的呈长条形且基本为椭圆形的内部空间58具有典型的人手掌横截面形状。
[0087]但不同于矫形器械I的情况,所述两端55a、55b和空隙55c设置在内部空间58的两个短侧面之一上。
[0088]主体52的其余部分又构成该拇指部56,其为此是主体52的、紧邻于构成手掌部55的局部的另一长条形局部。换句话说,拇指部56从手掌部55的第二端55b起并且具有第一端56a和第二端56b,其中,第一端56a与手掌部55的第二端55b重合,拇指部56的第二端56b与主体52的一纵向端一致。与在矫形器械I中的情况不同,拇指部56在与手掌部55的其第二端55b处基本相同的方向上延伸。它在其第二端56b附近具有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其具有用于支撑在拇指上的凹形支撑面59并限定出用于容纳拇指的内部空间
60 ο
[0089]拇指部56总体以轨槽形式构成,拇指沿其长度的绝大部分能以拇指底端关节开始放置到该拇指部上。拇指支撑部57的支撑面59从这里开始一直延伸经过拇指部56的其余部分。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和拇指部56总体此时如此布置,S卩,内部空间60朝向手掌部55的第一端55a侧向敞开。
[0090]在拇指支撑部57上固定有尼龙扣带70,确切说来,按照以下方式,其一端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的纵向一端对准,并且尼龙扣带70沿拇指支撑部57的与支撑面59对置的整个外表面被固定在其上。为此目的,在所述外表面上安装一个尼龙扣件71。另一尼龙扣件72沿手掌部55的外表面的一部分安设,确切说来,在所述端55a的附近。
[0091]图9和图10示出在套戴到人手20上后的矫形器械51的主体52的延伸走向,确切说来,围绕手20的手掌21和拇指22的延伸走向。为保证主体52能沿其长度的绝大部分贴靠于手20,该主体也可以有一定的弹性。
[0092]第一端55a在拇指鞍状关节24的区域内安置在手20的手背上,主体52的构成手掌部55的长条形部分从那里起朝向外侧手边缘延伸经过手背,绕过手边缘并朝内侧手边缘延伸经过手心面,手掌部55的第二端55b在拇指鞍状关节24的区域内安置在手20的内表面上。手掌部55在解剖学结构上对应于典型的人手掌形状地被预成形,并且由于手掌部55有一定的弹性,故空隙55c在矫形器械51套戴到手20上时被略微撑张开。在借助尼龙扣带70最终固定矫形器械51后,手掌部55基本沿其整个长度贴靠手掌21。
[0093]拇指部56基本在手心面的延长方向上从手掌部55起向外延伸,从而拇指部56且尤其是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如此取向,S卩,手20的拇指22贴靠拇指部56并可安置在由拇指支撑部57限定出的内部空间60中,同时,拇指22的内表面可贴靠支撑面59。与针对矫形器械I的拇指支撑部7 —样的考虑在其它方面适用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的设计。
[0094]但由于设有尼龙扣带70,故不需要(但可以)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延伸超过180°的角度。为了将矫形器械51固定在手20上,在第一步骤中经侧向开口将尼龙扣带70置入环段状拇指支撑部57中(见图11)。接着,将尼龙扣带70引导向手掌部55的第一端55a并绷紧固定在尼龙扣件72上(见图12)。
[0095]图13和图14示出套戴上通过尼龙扣带70被固定的矫形器械51的手20的外侧手边缘或手心的视图。能看到手掌部55延伸经过整个手心面并且裹绕外侧手边缘。通过拇指部56且尤其是拇指支撑部57的布置和支撑面59的取向,尤其又提供了与朝向手心面的运动相关的拇指22的支撑。因而,可以完成重要的捏合动作。
[0096]图15-图18示出矫形器械101的第三实施方式的透视图,其适于固定在人手上,以在套戴于手上的状态下固定住手拇指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此时,图15-图17示出了矫形器械101的不带锁扣件的变型,而图18示出了矫形器械101的带有固定带的另一变型。在所述第一变型中也设有固定带,其例如按照与如图18所示的固定带相同的方式来设计构成,但在图15-图17中未示出这样的固定带,并且其在使用矫形器械101时必须与矫形器械101的其余部分相连接。固定带除外,两个变型中的矫形器械101具有完全相同的结构和设计,因而它们以下还只在固定带方面有所区别。
[0097]矫形器械101具有扁平的、被弯曲的且呈长条形构件形式的带状刚性主体102。刚性主体或者说长条形构件102由塑料材料构成。为了加强,例如可以在其内部设有由铝构成的加强件。
[0098]矫形器械101和主体102的基本结构对应于矫形器械1、51和主体2、52的构造。与此相应,刚性主体102和进而矫形器械101 —方面具有手掌部105,另一方面具有包括用于容纳手拇指的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的拇指部106。
[0099]但不同于在先的实施方式,手掌部105的尺寸如此设定,它在按规定安放到手的手心面上后没有延伸经过手背。此外,所述扁平的带状主体102如此弯曲以形成矫形器械101,S卩,该主体102的延长侧的一部分不仅构成手掌部105的设置用于支承在手掌手心面上的内表面或内侧面(以下被称为掌心面),也构成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的设置用于支承在拇指上的内侧面或内表面。主体102的纵向窄边缘在手掌部105的轴向上取向。
[0100]手掌部105具有第一端105a和与之间隔的第二端105b。端105a与主体102的纵向一端一致,手掌部105由长条形主体102的长条形局部构成。
[0101]柔软部150 —体连接在主体102的第一端105a上。对此,主体102和柔软部150例如由唯一的柔软塑料件构成,在这里,为了形成该主体102,在其区域内在塑料件中设置加强机构或加固结构。
[0102]主体102的其余部分又构成拇指部106,其为此是主体102的、紧邻于构成手掌部105的局部的另一个也呈长条形的局部。换句话说,拇指部106从手掌部105的第二端105b起并且具有第一端106a和第二端106b,其中,第一端106a与手掌部105的第二端105b重合,拇指部106的第二端106b与主体102的纵向一端相同。拇指部106像在矫形器械51中一样基本在与手掌部105在其第二端105b处一样的方向上延伸。它在第二端106b附近具有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其具有用于支承在拇指上的凸形支撑面109并限定出用于容纳拇指的内部空间110。
[0103]拇指部106提供一轨槽,拇指可沿其长度的一部分从拇指底端关节开始被安放到该轨槽上。拇指支撑部107的支撑面109从这里一直延伸经过拇指部106的其余部分。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和整个拇指部106此时如此布置,内部空间110朝向手掌部105的第一端105a侧敞开,确切说来,在主体102的掌心面所处的一侧。
[0104]手掌部105被如此弯曲,即在掌心面内设有两个凹形部151a、151b并且在从第一端105a到第二端105b的方向上在它们之间设有一个凸形部152 (也见图17)。凸形部152在支承到手上后提供了一隆起,该隆起对应于手心面中的在末端拇指球端和对置的手边缘附近的部分之间的凹窝,并且凹形部151a、151b根据手结构与该凹窝相邻接。由此一来,手掌部105能紧密稳定贴靠在手心面上。
[0105]为了改善承托舒适性并减轻矫形器械101的重量,在凹形部151a、151b的区域内形成穿过手掌部105的各自通孔153a、153b,其中,通孔153a—部分也延伸穿过柔软部150并由其界定。另外,手掌部105在凸形部152区域内在两个纵向边缘处具有缩窄部或缩小部154,手掌部105与柔软部150 —起因该缩窄部或缩小部而呈“8”字或“B”字形或者呈眼镜状,其中,通孔153a、153b最好由与其直径相比较细的环来限定,所述环由手掌部105和或许相邻的矫形器械部分构成,就像拇指部106和/或柔软部150那样。由于设有缩小部154,故可抵制手运动时的手掌部105抬起。
[0106]如图18所示,矫形器械101作为用于在套戴于手上的状态下固定该矫形器械101的锁扣机构而具有两条第一尼龙扣带170a和第二尼龙扣带170b。每条尼龙扣带170a、170b在一个端部内具有一个尼龙扣件171并且至少沿其剩余长度的一部分具有另一个尼龙扣件172,在这里,所述尼龙扣件171和172能可分离地相互扣接。尼龙扣带170a、170b在一端被分别长久固定在手掌部105或拇指部106上。而在图15-图17的变型中,在那里未示出的尼龙扣带170a、170b可以整体与手掌部105或拇指部106分离并且可以例如在如图18或如图19-图22所示的位置上被固定在手掌部105或拇指部106上以便将矫形器械101固定在一手上。
[0107]图19-图22示出处于套戴于人手20的状态下的矫形器械101。为了保证主体102能沿其长度的绝大部分贴靠于该手20,它又可以具有一定弹性。
[0108]手掌部105在手掌21区域内横向延伸经过手20的手心面,在这里,其第一端105a安置在外侧手边缘的附近但与之间隔,其第二端105b安置在拇指鞍状关节24的区域内。此时,末端拇指球的一部分安置在凹形部151b和通孔153b的区域内,该凹形部151a和通孔153a容纳在外侧手边缘附近的区域。在手心面内的位于其间的凹面容纳由凸形部152提供的隆起。因此,手掌部105在解剖学结构上对应于典型的人手掌形状来预成形,但优选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和/或一定的塑性变形能力,以改善对不同的手20的适应。
[0109]与第一端105a邻接的柔软部150围绕外侧手边缘延伸并抵接其上,并且在另一侦1|,拇指部106基本在手心面延长方向上从手掌部105向外延伸,从而拇指部106和尤其是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如此取向,S卩,手20的拇指22放置到拇指部106上并可放置在由拇指支撑部107限定的内部空间110里,同时,拇指22的内侧面可贴靠支撑面109。在其它方面,与针对矫形器械1、51的拇指支撑部7、57相同的考虑适用于环段状拇指支撑部107的设计。
[0110]为了将矫形器械101固定在手20上,每条所述尼龙扣带170a从其在拇指部106或靠近拇指部106的手掌部105上的固定部位起在矫形器械101接触到手20之后布设到手20的手背上并且以具有尼龙扣件171的一端穿过各自所属的、设于柔软部150的远离手掌部105的端部内的开口 173。接着,每条尼龙扣带170a又被回引以形成一环套,其尼龙扣件171如此锁扣在其尼龙扣件172上,即尼龙扣带170a被绷紧。在此状态下,尼龙扣带170a、手掌部105、拇指部106和柔软部150构成一个环形闭合结构,其包围手20并且将矫形器械101固定在手20上。两条尼龙扣带170a中的一条的固定部位例如可以设置在拇指部106或手掌部105的区域181上以便在拇指22和食指23之间支承,并且两条尼龙扣带170a中的另一条的固定部位例如可以设置在手掌部105的区域182内以在拇指鞍状关节24区域内支承。
[0111]另外,为将矫形器械101固定在手20上,尼龙扣带107b从其在拇指支撑部107上的固定部位起经过由其环段状结构决定的空隙180来安置,于是,尼龙扣件171被扣接在尼龙扣件172上,从而尼龙扣带107b与拇指支撑部107 —起呈环形完全围套住拇指22。
[0112]通过拇指部106且尤其是拇指支撑部107的布置以及支撑面109的取向,尤其又提供了与朝向手心面的运动相关的拇指22支撑。因而可以完成重要的捏合动作。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固定在人手(20)上以稳固手(20)拇指(22)的拇指鞍状关节和拇指底端关节的矫形器械,其包括刚性主体(2,52,102),所述刚性主体具有: 手掌部(5,55,105),其由被弯曲且坚硬的构件的一部分构成并且具有彼此间隔的第一端(5a, 55a, 105a)和第二端(5b, 55b, 105b),并且所述手掌部如此构成,即能按下述方式使所述手掌部与人手(20)接合:它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手指底端关节下方贴靠手(20)的手心面,从而它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至少部分贴靠于其上; 刚性的拇指部(6,56,106),它从手掌部(5,55,105)起延伸并具有第一端(6a, 56a, 106a)和第二端(6b, 56b, 106b),所述第一端被固定在手掌部(5, 55, 105)上或由手掌部(5,55,105)的一部分构成,所述拇指部在其第二端(6b,56b, 106b)区域内具有环形或环段形的拇指支撑部(7,57,107),并且所述拇指部如此构成,即所述拇指部(6,56,106)在手掌部(5,55,105)与手(20)接合时能按下述方式贴靠于手(20)的拇指(22):所述拇指(22)安置在由所述拇指支撑部(7,57,107)限定出的环形开口(10,60,110)内,并且所述拇指支撑部(7,57,107)延伸经过所述拇指(22)的周面的至少一部分并至少部分包围它,并且与朝向手心的运动方向相反地在这样的位置上支承所述拇指(22),即在所述位置上所述手(20)的拇指(22)和食指(23)是彼此相对的,并且能使食指(23)朝向拇指(22)运动到与之接触以及从拇指运动离开。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矫形器械,其中, 所述被弯曲的且刚性的构件及其构成所述手掌部(5,55)的部分呈长条形, 手掌部(5,55)的第一端(5a, 55a)由所述长条形构件的两个纵向端之一构成,并且所述手掌部(5,55)在纵向上具有所述第一端(5a, 55a)和第二端(5b, 55b), 所述手掌部(5,55)呈环绕一环形开口(8,58)的环的一部分的形状,从而所述手掌部(5,55)的第一端和第二端(5a, 55a ;5b, 55b)彼此间隔, 所述手掌部(5,55)如此构成,即能按下述方式使所述手掌部与人手(20)接合:它在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的手指底端关节下方围绕所述手(20)的手背和手心面,从而它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手背的至少一部分且至少部分贴靠于其上,并且围绕两个手边缘的至少之一延伸且至少部分贴靠于其上,并且在两个手边缘之间的一个方向上延伸经过手心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至少部分贴靠于其上,并且 所述拇指部出,56)是长条形的并且在其纵向上具有所述拇指部出,56)的第一端(6a, 56a)和第二端(6b, 56b)。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刚性主体(2,52)由所述构件构成并且所述拇指部(6,56)由所述构件的一部分构成,其中,所述拇指部(6,56)从手掌部(5,55)的第二端(5b, 55b)起延伸,并且所述拇指部(6,56)的第一端(6a, 56a)被固定在所述手掌部(5,55)的第二端(5b,55b)上或者由它构成。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在所述手掌部(5,55)的第二端(5b,55b)的和/或所述拇指部出,56)的第一端^a,56a)的区域内设有加强机构。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刚性主体(2,52)的至少一部分能塑性变形以个别适应不同使用者的手。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刚性主体(2,52)的构件和/或所述拇指部(6,56)具有金属尤其是铝和/或塑料,尤其是被塑料裹覆的金属芯且尤其是铝芯。
7.根据权利要求2或根据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至6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55)的尺寸如此设定,即,所述手掌部延伸经过由对应于所述部分的环所限定的所述环形开口(8,58)的周长至少30%。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刚性主体(2,52)具有如此设置的衬垫,即它在被固定于使用者的手(20)上后接触所述手(20)。
9.根据权利要求2或根据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至8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如此构成:其第一端和第二端(5a ;5b)在由对应于所述部分的环所限定的所述环形开口(8)的纵向一侧上对置并且在贴靠于手(20)的状态下安置在所述手心面上,并且所述拇指部(6)与所述手掌部(5)的走向相关地在其第二端(5b)弯曲并延伸离开所述手掌部(5)。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拇指支撑部(7,57)呈环段形构成并且包围由对应于环段形的所述拇指支撑部(7)的环所限定的所述环形开口(10)的周长的超过50%。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在第一平面内延伸并且环形的或环段形的所述拇指支撑部(7)在第二平面内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相对倾斜。
12.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在其第一端(5a)附近具有隆起,所述隆起向内凸入由对应于所述部分的环所限定的所述环形开口(8)中。
13.根据权利要求9至12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如此构成,在其接触手背的表面和其接触手心面的表面之间的距离朝向所述手掌部(5)的、在套戴矫形器械(51)时指向手腕的纵向边缘增大。
14.根据权利要求9至13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长条形构件在所述手掌部(5)的第一端(5a)具有最大宽度并且朝向所述拇指部(6)的第二端(6b)缩小。
15.根据权利要求2或根据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至8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55)这样构成,其第一端和第二端(55a;55b)如此对置,即在它们之间构成的空隙的至少一部分位于由对应于所述部分的环所限定的环形开口(58)的窄侧,并且在套戴于手(20)上的状态中位于拇指(22)区域内,并且所述拇指部(56)在与手掌部(55)在其第二端(55b)处相同的方向上延伸并延伸离开所述手掌部(55)。
16.根据权利要求15的矫形器械,它具有用于固定所述矫形器械(51)的锁扣件,所述锁扣件具有带(70)。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带(70)以一端如此固定在所述拇指部(56)上,即它在矫形器械(51)套戴于手(20)上时能如此围绕所述拇指(22)被引导,即它围绕所述拇指支撑部(57)的外周的至少一部分。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带(70)如此布置和构成,即所述带能完全围绕所述拇指(22)并被引导经过拇指(22)的背侧并以其与固定于拇指部(56)上的那端相对置的一端被固定在所述手掌部(55)的、在矫形器械(51)套戴于手(20)上时设置在手背区域内的一部分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105)如此构成,即它在矫形器械(101)套戴于人手(20)的状态中只在手心面区域内贴靠所述手(20),在所述状态中所述手掌部(105)已与手(20)接合并且所述拇指部(106)已如此贴靠在手(20)的拇指(22)上,即所述拇指(22)安置在由拇指支撑部(107)限定的环形开口(110)内并且所述拇指支撑部(107)延伸经过所述拇指(22)的周面的至少一部分并且至少部分包围它, 所述矫形器械还具有用于在套戴于手(20)的状态下固定所述矫形器械(101)的锁扣机构(170a,170b),其中,所述锁扣机构(170a,170b)具有如此设置和构成的至少一个第一固定部(170a),它在矫形器械(101)的套戴状态下如此设置并能被固定在手掌部(105)和/或拇指部(106)上,即它延伸经过手(20)的手背并且与手掌部(105) —起构成所述矫形器械(51)的围绕所述手(20)的环形闭合的部段的至少一部分。
20.根据权利要求19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拇指支撑部(107)呈环段状构成。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锁扣机构(170a,170b)还具有如此设置和构成的至少一个第二固定部(170b),它在矫形器械(101)的套戴状态能如此至少部分围绕所述拇指(22)被引导,即它与拇指支撑部(107) —起呈环状围绕所述拇指(22)。
22.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105)具有用于接触手心面的第一表面和对置的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在矫形器械套戴状态中偏离所述手(20),其中,所述第一表面在手掌部(105)的第一端(105a)和第二端(105b)之间具有两个凹形部(151a,151b)和设于其间的一个凸形部(152)。
23.根据权利要求22的矫形器械,其中,在所述两个凹形部(151a,151b)中的每一个中,形成在第一平面内的且穿过手掌部(105)的通孔(153a,153b)。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105)在凸形部(152)区域内在横向于手掌部(105)的第一端(105a)和第二端(105b)之间方向的方向上并沿着第一表面具有缩小部(154)。
25.根据权利要求19至24之一的矫形器械,其中,所述手掌部(105)在其第一端(105a)过渡至柔软部(150)。
【文档编号】A61F5/01GK104519839SQ201380026271
【公开日】2015年4月15日 申请日期:2013年4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6日
【发明者】詹尼弗·戈鲁登, 蒂莫·施梅尔茨芬尼, 约阿希姆·鲍尔 申请人:Bsn医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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