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科牵引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31447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骨科牵引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外科医疗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骨科牵引器。



背景技术:

我国医疗器械工业是在建国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期间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其特点是起点低,发展快。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并且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由于现代人特殊的作业方式,有相当多的人都有骨科方面的疾病,因此对现代骨科器械的功能需求和可操作性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许多的骨科手术和家庭保健方面都会用到骨科牵引器,但是目前的牵引器大都是医生手动牵引,而且牵引过程中没有止痛措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骨科牵引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电梯轿厢,包括轿厢本体、通风孔、缓冲层和MCS-51单片机,所述轿厢本体的顶部设有通风孔,通风孔内安装有空气调节装置,所述轿厢本体内部的顶端安装有照明灯,所述轿厢本体内部的两侧固定有扶手,所述轿厢本体内部的底端安装有重力感应器,重力感应器的输出端与MCS-51单片机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MCS-51单片机的输出端与照明灯控制模块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照明灯控制模块通过导线与照明灯电连接,所述轿厢本体的底部设有缓冲层,缓冲层内安装有缓冲弹簧,所述轿厢本体的轿壁的内侧设有离心玻璃棉隔音层,离心玻璃棉隔音层的两侧设有第二外表层,所述第二外表层的外侧设有阻燃层,阻燃层的外侧设有第一外表层。

优选的,所述轿厢本体内部的底板上设有防滑凸起。

优选的,所述通风孔呈漏斗状,且空气调节装置安装在通风孔的底端。

优选的,所述空气调节装置内设有活性炭过滤层和增氧层。

优选的,所述缓冲层与轿厢本体底部的连接处设有弹性缓冲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机器将伺服电机作为牵引动力,能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调节牵引力大小,还可根据患者的X光片预先设定牵引距离,节省了人力,提高了治疗效果,在固定架内部还安装有电加热层,能在牵引的时候将患者骨折的地方进行热敷,缓解疼痛,同时固定架可以360度旋转能适应不同部位的牵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通风孔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轿厢本体;2-通风孔;3-扶手;4-缓冲层;5-照明灯;6-缓冲弹簧;7-重力感应器;8-空气调节装置;9-第一外表层;10-阻燃层;11-第二外表层;12-离心玻璃棉隔音层;13-MCS-51单片机;14-照明灯控制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多功能电梯轿厢,包括轿厢本体1、通风孔2、缓冲层4和MCS-51单片机13,轿厢本体1的顶部设有通风孔2,通风孔2内安装有空气调节装置8,通风孔2呈漏斗状,且空气调节装置8安装在通风孔2的底端,空气调节装置8内设有活性炭过滤层和增氧层,轿厢本体1内部的顶端安装有照明灯5,所述轿厢本体1内部的两侧固定有扶手3,轿厢本体1内部的底端安装有重力感应器7,轿厢本体1内部的底板上设有防滑凸起,重力感应器7的输出端与MCS-51单片机13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所述MCS-51单片机13的输出端与照明灯控制模块14的输入端电性连接,照明灯控制模块14通过导线与照明灯5电连接,轿厢本体1的底部设有缓冲层4,缓冲层4与轿厢本体1底部的连接处设有弹性缓冲垫,缓冲层4内安装有缓冲弹簧6,轿厢本体1的轿壁的内侧设有离心玻璃棉隔音层12,离心玻璃棉隔音层12的两侧设有第二外表层11,第二外表层11的外侧设有阻燃层10,阻燃层10的外侧设有第一外表层9。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电源线15通电,让患者躺在牵引床1上,用绑带两侧穿过把手2将上身固定,然后将需要牵引的部位放在固定架4内,旋转螺旋丝杆3,将其固定,然后通过控制面板14将电加热层5通电,将牵引部位加热,使其骨骼活络,血液流通加快,减少牵引时的疼痛,然后打开伺服电机17开关,伺服电机17产生的旋转力传到收卷器16上,收卷器16将牵引带11收卷,拉动内牵引臂7后移,进而拉动错位的骨骼,使其复位,在伺服电机17工作时。可以通过显示屏13,了解牵引的位移和速度,可以定量牵引,并且能随时停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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