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喉罩,具体是一种无痛纤支镜诊疗喉罩。
背景技术:
喉罩是80年代中期研制成功并用于临床,国内90年代引入。目前对喉罩的使用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喉罩具有以下优点:(1)使用简单,可迅速建立人工气道;(2)放置成功率高,未经训练的医护人员的成功率为87%,总成功率99.81%;(3)通气可靠;(4)避免咽喉及气管粘膜损伤;(5)刺激小,心血管反应小;(6)可用于急救。
但是在纤支镜诊疗的过程中,当喉罩固定到人体中时,再插入纤支镜,而在插入纤支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晃动,使得患者的痛苦增加,同时由于患者紧张,口腔内的牙齿容易碰触设备,而长时间保持下颚张开,容易造成疲劳,严重影响诊疗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痛纤支镜诊疗喉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无痛纤支镜诊疗喉罩,包括气道导管、充气通道接口和罩囊,所述气道导管的低端固定连接罩囊的背部,所述气道导管内部设置通气气道、纤支镜通道和充气管通道,其中通气气道和纤支镜通道的一端均连接罩囊中部的通孔,通气气道和纤支镜通道的一端设置于气道导管顶端的输入端口;所述充气管通道的一端连接气道导管顶端侧面的气管导管入口,充气管通道的另一端连接罩囊外围的气囊,所述气道导管的顶端侧面固定连接塑料环,所述气道导管的表面滑动连接套环,套环的两侧对称连接两个弹性连杆的一端,弹性连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带弧形槽的弧形板,弧形槽与口腔内的牙齿排列轨迹一致,而弹性连杆的另一端向输入端口倾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气管导管入口垂直于气道导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气管导管入口设置阀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塑料环通过绑带固定在人体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弹性连杆采用弹性塑料制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气道导管的顶端侧面固定连接塑料环,配合套环、弹性连杆和弧形板构成的下颚支撑结构,使得气道导管实现两点支持,诊疗插入纤支镜时不会晃动,从而使得喉罩不会发生位移,同时通过弧形板支撑上下两排牙齿,从而限制下颚动作,缓解肌肉维持动作的压力,减轻患者的病痛和负担,方便后续的治疗。本实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提高医疗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无痛纤支镜诊疗喉罩,包括气道导管1、充气通道接口2和罩囊3,所述气道导管1的低端固定连接罩囊3的背部,所述气道导管1内部设置通气气道、纤支镜通道和充气管通道,其中通气气道和纤支镜通道的一端均连接罩囊3中部的通孔11,通过通气气道为人体气管通气,纤支镜通道用于纤支镜的插入,方便检测,通气气道和纤支镜通道的一端设置于气道导管1顶端的输入端口4,以便于纤支镜从输入端口4处的纤支镜通道入口进入;所述充气管通道的一端连接气道导管1顶端侧面的气管导管入口9,气管导管入口9垂直于气道导管1,充气管通道的另一端连接罩囊3外围的气囊10,使用时通过气管导管入口9对气囊10进行充气,从而支起罩囊3, 所述气管导管入口9设置阀门2。
所述气道导管1的顶端侧面固定连接塑料环5,通过塑料环5连接绑带可以将气道导管1固定在人体上,从而避免。
所述气道导管1的表面滑动连接套环8,套环8的两侧对称连接两个弹性连杆7的一端,弹性连杆7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带弧形槽的弧形板6,弧形槽与口腔内的牙齿排列轨迹一致,所述弹性连杆7可以采用弹性塑料制作,而弹性连杆7的另一端向输入端口4倾斜,当罩囊3进入到人体内时,通过弧形板6支撑上下两排牙齿,从而限制下颚动作,缓解肌肉维持动作的压力,避免牙齿碰触气道导管1造成其移动,从而影响诊疗,减轻了患者的病痛和负担。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在气道导管1的顶端侧面固定连接塑料环5,配合套环8、弹性连杆7和弧形板6构成的下颚支撑结构,使得气道导管1实现两点支持,诊疗插入纤支镜时不会晃动,从而使得喉罩不会发生位移,同时通过弧形板6支撑上下两排牙齿,从而限制下颚动作,缓解肌肉维持动作的压力,减轻患者的病痛和负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