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8233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低分子肝素(Low Molecular Weight Heparins,LMWH)是近年来全球应用最广的抗凝药物,是临床防治血栓形成的有效方案,但该药极易引起注射部位皮下出血和注射局部疼痛。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后局部出血发生率达30.13%,出血面积可达8cm x10cm。注射部位皮下出血不仅影响后续注射部位的选择,还会给患者增加额外的心理负担,是患者用药依从性降低的重要原因。目前国内外研究对轮换注射部位可有效降低皮下出血的发生率已达成共识。

多数研究显示采用脐周上下5 cm、左右l0 cm的范围内(除脐周直径1 cm范围)注射,此处注射时易捏起皮肤形成皱褶,使毛细血管松弛弯曲,不易受到破坏。同时使皮下疏松组织间隙增大,有利于药液的渗透和吸收,能有效减少皮下出血。有规律地轮换注射部位,1个疗程内不在同一部位重复注射,这样皮下注射后局部药液浓度较低,使出血发生率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使用方便、不会对同一注射点反复注射的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其中:包括罗盘体,罗盘体分为十二个象限,每个各象限之间通过折痕分隔,罗盘体能沿着折痕折叠,罗盘体的中心设置有肚脐对正孔,每个象限内均设置有一个注射孔,注射孔上下贯通罗盘体,注射孔中封堵有可撕除的封片,罗盘体为双层结构,其中贴腹的一侧为柔质层,背对腹部的一侧为硬质层。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上述的罗盘体的三点方向和九点方向的盘体上设置有注射槽,注射槽上下贯通罗盘体,注射槽中也封堵有可撕除的封片。

上述的柔质层为硅胶层。

上述的硬质层为硬质纸板。

上述的硬质层上设置有记录卡片装置。

上述的相邻三个象限内的注射孔呈犄角式排布。

上述的记录卡片装置为包括固定在硬质层上的透明插槽以及插在透明插槽中的卡片。

本实用新型的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以肚脐为中心按照表盘式将腹部分为12个象限,周一至周六上午依次为1至6象限,下午依次为7至12象限,周日注射3点、9点区域。每日规律轮换注射部位,为了防止一周内同一注射点反复注射,本实用新型在注射孔和注射槽中封堵有可撕除的封片,每使用一个注射孔,该注射孔的封片就被除去,非常容易识别,护士一周内只对没有撕除封片的注射孔和注射槽注射即可,同时,硬质层上设置有记录卡片装置,每注射一次,护士就在记录卡片装置中记录下注射时间和注射象限,封片和记录卡片装置的双重标记有效避免临床护士同一部位重复注射的发生,达到统一规范操作方法,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的目的。表盘式轮换注射法可操作性强,容易被患者和护士接受。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后视图;

图3是使用了两天的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A-A剖视图。

其中的附图标记为:罗盘体1、折痕11、肚脐对正孔2、注射孔3、封片4、柔质层5、硬质层6、记录卡片装置7、注射槽8。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其中:包括罗盘体1,罗盘体1分为十二个象限,每个各象限之间通过折痕11分隔,罗盘体1能沿着折痕11折叠,罗盘体1的中心设置有肚脐对正孔2,每个象限内均设置有一个注射孔3,注射孔3上下贯通罗盘体1,注射孔3中封堵有可撕除的封片4,罗盘体1为双层结构,其中贴腹的一侧为柔质层5,背对腹部的一侧为硬质层6。

实施例中,罗盘体1的三点方向和九点方向的盘体上设置有注射槽8,注射槽8上下贯通罗盘体1,注射槽8中也封堵有可撕除的封片4。

实施例中,柔质层5为硅胶层。

实施例中,硬质层6为硬质纸板。

实施例中,硬质层6上设置有记录卡片装置7。

实施例中,相邻三个象限内的注射孔3呈犄角式排布。

实施例中,记录卡片装置7为包括固定在硬质层6上的透明插槽以及插在透明插槽中的卡片。

本实用新型的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使用方式如下:使用时,将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贴在腹部,肚脐对正孔2正对肚脐,然后撕开一个注射孔3的封片4,开始注射,注射完成后,护士在记录卡片装置7上记录下注射时间、象限等信息,然后将罗盘式低分子注射定位装置从腹部取下,沿着折痕11折叠后收起,等下次注射时在打开使用。周一至周六上午依次为1至6象限,下午依次为7至12象限,周日注射3点、9点区域。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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