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6835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推车,特别涉及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医护人员在抢救病危儿科病人时,所使用的推车功能单一,需要多名医务人员同时工作,分别拿输液瓶、氧气袋等器物,一些带电的医疗器材根本无法使用,显得杂乱无章,容易出错或耽误时间;此外,儿童各方面还未发育完全,现有的抢救推车容易颠簸,会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不仅功能齐全,而且减震性能好,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导致的上述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包括立柱、支腿、脚轮、弹簧、把手、床板、置物板、护栏、挡板、电源、变压器、插排、护理柜、氧气柜、报警灯及输液架;所述立柱为对称安装的两组,立柱内部为空心结构,且两组立柱高低不同,把手固定在较高一端的立柱顶部;所述支腿插装在立柱的底部,弹簧套装在支腿上,弹簧的顶部与立柱接触,脚轮安装在支腿的底部;所述床板固定在两组立柱上部的中心处,床板为四层结构,且床板自上向下依次包括第一减震板、弹簧柱、第二减震板及阻尼板,弹簧柱在第一减震板和第二减震板之间呈矩形阵列排布;所述护栏固定在床板的两侧,挡板固定在床板的一端;所述置物板固定在两组立柱下部的中心处,电源固定在置物板上,变压器和插排均安装在电源的一侧,变压器通过导线与电源连接,插板通过导线与变压器连接;所述护理柜和氧气柜均固定在置物板上,护理柜内部设有医疗器材,氧气柜内部设有氧气袋;所述输液架和报警灯分别安装在较矮端的立柱顶部,报警灯通过导线与插排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脚轮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弹簧的外径大于立柱的内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电源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氧气柜内部不少于两层。

有益效果:与传统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结构新颖,设计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各种抢救物品分类摆放,提高工作效率,且避免出错;自带电源,使用方便,可及时为带电的医疗器材供电;在床板和支腿处均加设了减震装置,减少二次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的总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的床板剖视图;

图3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其中:1-立柱、2-支腿、3-脚轮、4-弹簧、5-把手、6-床板、7-置物板、8-护栏、9-挡板、10-电源、11-变压器、12-插排、13-护理柜、14-氧气柜、15-氧气袋、16-报警灯、17-输液架、18-第一减震板、19-第二减震板、20-弹簧柱、21-阻尼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3所示,一种多功能儿科抢救推车,包括立柱1、支腿2、脚轮3、弹簧4、把手5、床板6、置物板7、护栏8、挡板9、电源10、变压器11、插排12、护理柜13、氧气柜14、报警灯16及输液架17;所述立柱1为对称安装的两组,立柱1内部为空心结构,且两组立柱1高低不同,把手5固定在较高一端的立柱1顶部;所述支腿2插装在立柱1的底部,弹簧4套装在支腿2上,弹簧4的顶部与立柱1接触,脚轮3安装在支腿2的底部;所述床板6固定在两组立柱1上部的中心处,床板6为四层结构,且床板6自上向下依次包括第一减震板18、弹簧柱20、第二减震板19及阻尼板20,弹簧柱20在第一减震板18和第二减震板19之间呈矩形阵列排布;所述护栏8固定在床板6的两侧,挡板9固定在床板6的一端;所述置物板7固定在两组立柱1下部的中心处,电源10固定在置物板7上,变压器11和插排12均安装在电源10的一侧,变压器11通过导线与电源10连接,插板通过导线与变压器11连接;所述护理柜13和氧气柜14均固定在置物板7上,护理柜13内部设有医疗器材,氧气柜14内部设有氧气袋15;所述输液架17和报警灯16分别安装在较矮端的立柱1顶部,报警灯16通过导线与插排12连接。

其中,所述脚轮3为可水平360°旋转的带锁式万向轮。

其中,所述弹簧4的外径大于立柱1的内径。

其中,所述电源10为可充电式蓄电池组。

其中,所述氧气柜14内部不少于两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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