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1994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



背景技术:

紫外线可辅助治疗白癜风牛皮癣等皮肤病,现有技术中可以通过紫外线灯直接照射皮肤来治疗上述皮肤疾病,但是治疗过程中好皮肤也会处在紫外灯的照射中,长期照射会造成皮肤损伤,一般采用黑布遮挡或者防晒霜涂抹周围好的皮肤的方法来进行遮挡,这种方式比较麻烦。本专利技术对光疗治疗设备做了改进,在灯体上设计了遮光板,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这样遮光板可直接贴在皮肤上,极大的方便了客户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该遮光板设计合理,可直接照射患处,周围皮肤不需额外遮盖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包括遮光外壳,在所述遮光外壳的中心位置上设置照射口,在所述遮光外壳的背面上部设置有上凸起,在所述遮光外壳的背面下部设置有下凸起,在所述遮光外壳的背面两侧的位置设置有卡槽。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遮光外壳正面照射口的两侧各设置一排按摩齿。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照射口的形状设计为圆形、正方形、椭圆形或长方形中的一种。

使用时,将遮光板的上凸起与紫外灯的上凹槽相对应,下凸起与紫外灯的下凹槽相对应,卡槽与紫外灯两侧的凸起相对应后,将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后,将照射口对准治疗部位进行紫外灯照射治疗。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比较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紫外灯用遮光板的设计结构简单,合理,照射口直接照射患处,周围皮肤不需额外遮盖处理,直接照射就可以,操作方便快捷,治疗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不带按摩齿遮光板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不带按摩齿遮光板的背面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带按摩齿遮光板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带按摩齿遮光板的背面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遮光外壳,2、照射口,3、按摩齿,4、下凸起,5上凸起,6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实施例1,如图1-2,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包括遮光外壳1,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中心位置上设置照射口2,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上部设置有上凸起5,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下部设置有下凸起4,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两侧的位置设置有卡槽6。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照射口2的形状设计为圆形,照射口2设计成与患处大小形状相对应即可。

使用时,将遮光板的上凸起5与紫外灯的上凹槽相对应,下凸起4与紫外灯的下凹槽相对应,卡槽6与紫外灯两侧的凸起相对应后,将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后,将照射口2对准治疗部位进行紫外灯照射治疗。

实施例2,如图1-2,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包括遮光外壳1,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中心位置上设置照射口2,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上部设置有上凸起5,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下部设置有下凸起4,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两侧的位置设置有卡槽6。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照射口2的形状设计为正方形,照射口2设计成与患处大小形状相对应即可。

使用时,将遮光板的上凸起5与紫外灯的上凹槽相对应,下凸起4与紫外灯的下凹槽相对应,卡槽6与紫外灯两侧的凸起相对应后,将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后,将照射口2对准治疗部位进行紫外灯照射治疗。

实施例3,如图3-4,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包括遮光外壳1,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中心位置上设置照射口2,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上部设置有上凸起5,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下部设置有下凸起4,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两侧的位置设置有卡槽6。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遮光外壳1正面照射口2的两侧各设置一排按摩齿3。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照射口2的形状设计为椭圆形,照射口2设计成与患处大小形状相对应即可。

使用时,将遮光板的上凸起5与紫外灯的上凹槽相对应,下凸起4与紫外灯的下凹槽相对应,卡槽6与紫外灯两侧的凸起相对应后,将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后,将照射口2对准治疗部位进行紫外灯照射治疗。

实施例4,如图3-4,一种紫外灯用遮光板,包括遮光外壳1,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中心位置上设置照射口2,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上部设置有上凸起5,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下部设置有下凸起4,在所述遮光外壳1的背面两侧的位置设置有卡槽6。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遮光外壳1正面照射口2的两侧各设置一排按摩齿3。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照射口2的形状设计为长方形,照射口2设计成与患处大小形状相对应即可。

使用时,将遮光板的上凸起5与紫外灯的上凹槽相对应,下凸起4与紫外灯的下凹槽相对应,卡槽6与紫外灯两侧的凸起相对应后,将遮光板卡在紫外灯上后,将照射口2对准治疗部位进行紫外灯照射治疗。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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