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线可视吸引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6091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线可视吸引管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线可视吸引管。



背景技术:

现有人流手术刮宫操作多为超声监视下进行操作,存在术中视觉效果差、 不直观、定位不准、手术创伤大、操作复杂、配套设施多、术后患者恢复慢、且极易造成因刮宫创伤大而不育、手术效果主要靠术者经验与技巧而定等缺点。目前我国是人流手术量较大的国家,国外少有相关的同类产品的研究。国内市场主要还是以超声监视进行刮宫人流为主,也有利用 COMS 模组技术进行相关产品研究及临床试用的,虽然该类产品较传统超声监视进行刮宫的同类产品在临床使用上有较大的进步,但因一些明显的设计缺陷使其很难在临床推广普及。这是因为摄像部分采用COMS模组进行结构设计的,因COMS模组外形尺寸较大,无法将其置于鞘管刮宫弧形缺口的后方,只能将其置于外鞘管的最前端,而进行刮宫操作时则就不能观察到刮宫时的动作及手术位置和手术效果。操作过程中发现孕囊后,反而先要离开孕囊位置,再根据离开过程中的手感进行再定位刮扫,具体刮扫过程的情况就观察不到了,这就使得手术过程中无法实时直视观察到手术部位,难以保证手术效果,准确性低。

现有的视频吸引管采用的视频采集模块多存在采用摄像头图像采集模块和发射模块数据传输模块等电路一体成型,成本较高,模块回收率低,数据无法存储,且图像处理器发热量大,容易灼烧人体内部组织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为了能够及时了解患者治疗部位的状态,并且实时监控吸引管插入的过程,而提出了一种无线可视吸引管。

2、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无线可视吸引管,包括摄像头采集模块、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吸引管本体、手柄部,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设置在吸引管本体前端内腔的,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可拆卸连接于手柄部的后端部;其中,所述吸引管本体包括相互不连通的上腔道和下腔道;所述下腔道设置吸引通道,且该下腔道的前部设有与吸引通道连通的吸引口;以及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包括一柔性电路板及设于该柔性电路板一端的摄像头。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的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上有与所述的摄像头采集模块的连接基座配合连接的连接件,连接件和连接基座连接后,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和摄像头采集模块的柔性电路板平行并贴合与套管内外壁;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还包括无线发射芯片,柔性电路板上的摄像头采集不同方位的图像,将连接件和连接基座连接后通过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发射出去,通过外部无线接收显示端显示出来。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的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为立体结构,其上连接件位于立体结构一面的外表面中心位置;以及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上与连接件相对应的另一面的外表面设有触控电源开关。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包括视频处理器模块、存储器模块,以及WiFi无线通讯模块。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的摄像头包括镜头、图像感光芯片、镜头底座;镜头包括镜片和滤光片,安装在镜头底座上,镜头底座固定在柔性电路板上;以及所述的摄像头采集模块上设有摄像头的一端的前方还连接设置数个LED灯,呈环状结构。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上腔道的前端内腔;且所述上腔道的前端壁为透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镜头平行或垂直于上腔道的前端壁。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下腔道的前端侧部设有与下腔道内部贯通的摄像窗口和吸引窗口,所述摄像窗口位于吸引窗口的前方,且所述摄像窗口和吸引窗口不连通;以及所述摄像窗口具有透光材料制成的外侧壁;所述摄像头设置在所述摄像窗口,且所述镜头正对摄像窗口的外侧壁。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手柄部设有推拉式负压控制开关或按压式负压控制开关。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推拉式负压控制开关包括设于手柄部的开关滑道和适于在开关滑道滑动的滑钮。

更进一步具体实施例中,所述按压式负压控制开关包括设于手柄部的按压钮。

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实用新型的无线可视吸引管采用了摄像头采集模块与数据处理及无线发射单元分离、无线发射单元与内置有无线视频接收单元的显示终端相对分离的结构设置,每个部分独立,且能够协调工作,实现摄像头采集模块的更换的任意性、显示终端的多样性,适用范围较广。

(2)摄像头采集模块只包含镜片、图像感光芯片、摄像头光源等,其成本较摄像头采集模块多存在采用摄像头图像采集单元和发射模块数据传输单元等电路一体成型的成本降低了65%以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的无线可视吸引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的无线可视吸引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三的无线可视吸引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四的无线可视吸引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正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仰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镜头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连接后系统示意图。

附图具体部件:摄像头采集模块1、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吸引管本体3、上腔道4、下腔道5、滑钮6、摄像窗口7、吸引窗口8、按压钮9、手柄部10、连接基座101、摄像头102、LED灯103、柔性电路板104、补强板105、图像感光芯片106、镜头107、镜片107A、连接件201、触控电源开关202。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至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线可视吸引管,包括摄像头采集模块1、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吸引管本体3、手柄部10,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1设置在吸引管本体3前端内腔的,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可拆卸连接于手柄部10的后端部;其中,所述吸引管本体3包括相互不连通的上腔道4和下腔道5;所述下腔道5设置吸引通道,且该下腔道5的前部设有与吸引通道连通的吸引口;以及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1包括一柔性电路板104及设于该柔性电路板104一端的摄像头102。

所述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上有与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1的连接基座101配合连接的连接件201,连接件201和连接基座10)连接后,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和摄像头采集模块1的柔性电路板104平行并贴合与导管内外壁;所述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还包括无线发射芯片,柔性电路板104上的摄像头102采集不同方位的图像,将连接件201和连接基座101连接后通过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发射出去,通过外部无线接收显示端显示出来。

可选的,所述显示端采用例如但不限于手机、电脑、平板电脑、虚拟显示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为立体机构,其上连接件201位于立体结构一面的外表面中心位置,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2上与连接件201相对应的另一面的外表面设有触控电源开关202。

所述数据处理及无线视频发射模块包括视频处理器模块、存储器模块,以及WiFi无线通讯模块。

可选的,所述无线视频发射模块除了采用上述的WiFi无线通讯模块,还可以采用例如但不限于3G/4G模块、ZigBee模块、蓝牙模块、或GPRS模块中的一种或多种。

具体的,所述视频处理模块采用例如但不限于H.264视频编解码技术,完成视频采集、压缩编码。所述存储器模块,其设计包括了两种:NAND FLASH和SPI FLASH。所述WiFi无线通讯模块采用例如但不限于基于IEEE802.11b/g/n/ac的WiFi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实现喉镜主体和显示终端自发现、自配置、自组织成无线局域网,实现喉镜采集视频的网络化、远程化传输。

所述的摄像头102包括镜头107、图像感光芯片106、镜头底座;镜头包括镜片107A和滤光片,安装在镜头底座上,镜头底座固定在柔性电路板104上。所述的摄像头采集模块1上设有摄像头102的一端的前方还连接设置数个LED灯103。具体的,LED灯103为白光光源,其形状环绕摄像头102,LED白光光源用于物体光学反射,以便镜头清晰捕捉采集物体图像。LED白光光源内置直流恒压恒流CV/CC芯片,以降低光频闪,减小对镜头107的感光干扰。

所述下腔道5的前端侧部设有与下腔道5内部贯通的摄像窗口7和吸引窗口8,所述摄像窗口7位于吸引窗口8的前方,且所述摄像窗口7和吸引窗口8不连通;以及所述摄像窗口8具有透光材料制成的外侧壁;所述摄像头102设置在所述摄像窗口7,且所述镜头107正对摄像窗口7的外侧壁。

所述手柄部10设有推拉式负压控制开关或按压式负压控制开关。

作为一可选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如图2至图4所示,所述摄像头102设置在所述上腔道4的前端内腔;且所述上腔道4的前端壁为透光材料制成;以及所述镜头107平行或垂直于上腔道4的前端壁。

作为一可选实施例3,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如图2所示,所述按压式负压控制开关包括设于手柄部10的按压钮9。

作为一可选实施例4,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推拉式负压控制开关包括设于手柄部10的开关滑道和适于在开关滑道滑动的滑钮6。

可选的,所述摄像头采集模块1可配置为单独产品,配套于不同的吸引管使用,为了避免交叉感染,通常吸引管是一次性使用的产品,通过将摄像头采集模块1配置为单独产品配套不同的吸引管使用,使得摄像头采集模块可以反复使用;降低成本和耗材。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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