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角膜异物针,包括针柄和针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针头包括依次设置的圆柱段、直刃段和弯刃段,其中所述圆柱段一端与所述针柄连接,所述弯刃段由所述直刃段尖端弯曲而得;
所述弯刃段的弯曲半径为0.2-0.4mm,弯曲角度为30°-8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刃段未弯曲制得弯刃段时的正面投影形状为剑刃形、刀刃形、三角形、梯形、半圆头矩形、菱形中的任一种。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直刃段未弯曲制得弯刃段时的侧面投影形状为三角形或矩形。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头的整体长度为10-30mm,直径为0.4-0.6mm,其中所述直刃段未弯曲制得弯刃段时的长度为1-4mm。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柄的外形为圆柱体,长度为50-80mm,直径为5-10mm。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头与针柄固定连接。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针座,所述针头通过所述针座可拆卸的插接到所述针柄上。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柄靠近所述针头一端的圆柱面上设置有两个手持凹槽。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针柄外表面设置有定位指示标记,所述定位指示标记的位置与所述弯刃段的弯曲方向相对应。
10.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角膜异物针,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针盖,所述针盖可拆卸的套设在所述针头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