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46413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臭氧生产输送装置,尤其是一种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



背景技术:

臭氧以氧原子的氧化作用破坏微生物膜的结构,以实现杀菌作用。臭氧对细菌的灭活反应总是进行的很迅速,与其它杀菌剂不同的是:臭氧能与细菌细胞壁脂类的双键反应, 穿入菌体内部,作用于蛋白和脂多糖,改变细胞的通透性,从而导致细菌死亡。臭氧还作用于细胞内的核物质,如核酸中的嘌呤和嘧啶破坏DNA。臭氧首先作用于细胞膜,使膜构成成份受损伤,而导致新陈代谢障碍,臭氧继续渗透穿透膜,而破坏膜内脂蛋白和脂多糖,改变细胞的通透性,导致细胞溶解、死亡。

臭氧具有很好的细菌杀灭效果,同时对人类几乎无害,所以臭氧杀菌一直都是杀菌手段中的优选手段,很多需要进行杀菌处理的厂房都会选择臭氧杀菌,如何快速大量地生产臭氧以供给厂房的杀菌之用成为了行业中的一个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组装维护简便,能够集中快速生产出大量高纯度臭氧的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其特征在于:由空压机、储气罐、冷干机、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以及臭氧发生器依次连接而成,在所述的储气罐与冷干机之间设有减压阀以及普通过滤器,在所述的冷干机与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之间设有两重精密过滤器,在所述的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与臭氧发生器之间设有粉尘过滤器;所述的臭氧发生器通过控制阀以及输送管道将臭氧输送到外界。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发生器采用双组臭氧发生单元,并且每组臭氧发生单元配置有专用供电单元。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发生单元为脱羟石英结构放电单元。

优选的是,所述的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分别由自动干燥机以及氧气发生器组合而成,所述的氧气发生器由两组氧气发生装置组成,每组氧气发生装置内均有二组制氧剂发生器单元自动循环工作。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上还设有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分别与空压机、储气罐、冷干机、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以及臭氧发生器连接,并且控制其工作。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通过采用整合流水线式的臭氧生产设备,使臭氧杀菌装置形成一套集中高效的生产链,在快速高效地生产臭氧的同时,降低了臭氧的使用成本,提高了厂房中臭氧杀菌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组装维护简便,能够集中快速生产出大量高纯度臭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空压机, 2、储气罐, 3、冷干机, 4、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 5、精密过滤器, 6、臭氧发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所示,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其特征在于:由空压机1、储气罐2、冷干机3、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4以及臭氧发生器6依次连接而成,在所述的储气罐2与冷干机3之间设有减压阀以及普通过滤器,在所述的冷干机3与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4之间设有两重精密过滤器5,在所述的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4与臭氧发生器6之间设有粉尘过滤器;所述的臭氧发生器6通过控制阀以及输送管道将臭氧输送到外界。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发生器6采用双组臭氧发生单元,并且每组臭氧发生单元配置有专用供电单元。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发生单元为脱羟石英结构放电单元。

优选的是,所述的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4分别由自动干燥机以及氧气发生器组合而成,所述的氧气发生器由两组氧气发生装置组成,每组氧气发生装置内均有二组制氧剂发生器单元自动循环工作。

优选的是,所述的臭氧杀菌集中式装置上还设有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分别与空压机1、储气罐2、冷干机3、自动干燥机/氧气发生器4以及臭氧发生器6连接,并且控制其工作。

实施例:

压缩空气经主管到普通过滤后,经过普通精密过滤器,由流量计和压力变送器检测压缩空气的流量和供气压力,经吸附式干燥机进行深度除水,再经除油水过滤后进入,使气源露点达到要求的5--10℃,再经除尘过滤器使粉尘颗粒度小于1μm,成为合格的原料气源(达到食品级卫生许可要求)。

合格的原料气源经减压阀进入臭氧发生器,在臭氧发生器的中频高压电场内,空气中的部分氧气变成臭氧,产品气体为臭氧化气体,经流量、压力调节阀调节和涡街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及温度变送器检测流量、压力、温度,以及臭氧监控仪检测臭氧浓度后,臭氧发生器所产生的臭氧经涡街流量计和总管压力变送器检测总流量及压力后进入接触氧化踏。臭氧发生器在高频高压电场内,部分氧气(O2)电离成臭氧(O3),产品气体为臭氧化气体,经流量、压力调节阀调节和流量计、压力变送器及温度变送器检测流量、压力、温度,臭氧发生器所产生的臭氧经流量计和总管压力变送器检测总流量及压力后进入金刚石曝气石,以微孔孔径0.22-100μm气泡极大限度被水吸收。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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