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绕绳机构、台体、吸盘和外展架,所述绕绳机构包括壳体、绳子和绕绳杆,所述绳子一端设置在绕绳杆上,所述绳子的另一端设置在壳体的嘴部,所述绕绳杆穿过壳体侧壁设置在壳体内部,所述吸盘设置在台体的侧面,所述外展架的一端设置在吸盘上,所述绕绳机构设置在外展架的另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展架为T字型外展架或连杆外展架,所述T字形外展架包括支撑杆和连接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设置在吸盘上,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设置在连接杆的中部,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均设置了绕绳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展架的长度大于等于台体的台面与吸盘之间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调节旋钮和固定旋钮,所述调节旋钮设置在绕绳杆的杆端,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位于壳体的嘴部,所述固定旋钮设置在通孔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绕绳杆设置有盘式弹簧,所述盘式弹簧一端固定在绕绳杆上,盘式弹簧的另一端与绳子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绳子的另一端上设置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为挂钩或魔术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局部解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台体的另一个侧面上设置有固定带,所述固定带为两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