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提高猪疫苗协同免疫合格率的免疫程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15747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家畜饲养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提高猪瘟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以及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同时免疫合格率的免疫程序,具体地说是一种提高猪疫苗协同免疫合格率的免疫程序。



背景技术:

我国是传统的家畜养殖大国,各种传染病一直制约着我国养猪产业的发展,对人民生产生活也造成了极大影响。世界各国均采取了多种方法预防猪传染病的发生,其中最为有效的是给猪只进行疫苗接种。但由于我国对猪疫病的防控基础还比较薄弱,防疫、检疫、监测手段不够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疫队伍不稳,缺乏大规模控制猪疫病的手段和经验,以及各地养猪规模和防疫条件不同,且差异较大,导致猪疫苗免疫合格率不高,甚至免疫程序失效,尤其是多种疫苗协同免疫鲜有报道。因此,研究探索多种疫苗协同免疫的免疫程序十分必要。

目前,有关免疫程序的报道较多,但大都是单独相对免疫,如《规模化猪场4种猪瘟免疫程序的免疫效果比较》(林毅、冯金传、张道勇等,<中国兽医科技>,2000,30(4):21-22)披露了“猪瘟免疫抗体免疫程序及检测结果”,其根据猪龄制定免疫程序,采用三联疫苗(猪瘟牛睾丸细胞弱毒疫苗-和猪瘟-猪肺疫-猪丹毒)进行免疫测定,得到最佳免疫程序为:28日龄首免,70日龄二免2份猪瘟疫苗,对我国猪瘟防控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猪在饲养过程中,其通常面临多种疫病的威胁,仅通过单独疫苗进行防控显然不能达到要求。而采用多种疫苗进行同时免疫时,又存在免疫合格率差,甚至免疫失效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提高猪瘟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以及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同时免疫合格率的免疫程序,通过采用第1天颈部双侧肌注规定剂量猪瘟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第21天颈部分点肌注规定剂量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的免疫程序,使三种疫苗免疫合格率均达农业部要求免疫合格率标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提高猪疫苗协同免疫合格率的免疫程序,其特征在于:将猪饲养至50日龄,并对基础抗体效价测定后,按如下步骤进行:第1天颈部双侧肌注规定剂量猪瘟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第21天颈部分点肌注规定剂量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

进一步,所述的猪瘟活疫苗的规定剂量为1ml,所述的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规定剂量为2ml。

进一步,所述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的规定剂量为2ml。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1)本发明免疫程序改现有猪瘟活疫苗、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间隔7~14天分3次免疫为2次免疫,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免疫效率、免疫抗体效价和合格率,使猪瘟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平均提高21.86%。

2)通过本发明免疫程序,首次提出了生产猪瘟和猪O型口蹄疫双联疫苗的建议,为我国猪疫病防控起到了引导作用。

3)采用本发明免疫程序有效提高了疫苗免疫合格率,保证了防疫质量,在实施应用4年中,试验猪场均未发生猪瘟、猪O型口蹄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疫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4)本发明免疫程序减少了防疫人员的工作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切实解决了畜牧技术部门防疫程序不统一、免疫抗体水平低、免疫合格率不达标的实际问题,有效降低了规模养猪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了养猪经济效益,减少了病死猪体乱投乱扔和疫病污染物对水源环境的污染,净化了空气和水源,保护了生态环境,降低了畜产品药物残留,为发展绿色无公害畜产品和实现现代农业养殖业增效的良性生态循环发展目标提供了保障,为确保三种疫苗免疫均达农业部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无设防动物疫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确保养猪业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以便于同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

实施例1

1.1基础抗体效价测定

对饲养至50日龄的试验猪,按10%比例采血并分离血清,测定基础抗体效价,其中,猪瘟(CSF)和猪O型口蹄疫(FMD)采用IHA法,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采用ELISA法,基础抗体效价记录见附表1。

附表1-基础抗体效价检测统计表

1.2免疫方法

1.2.1试验猪资料

从附表1可知,CSF和FMD基础抗体效价经测定均<1㏒2,PRRS检测均为阴性,选试验猪84头,随机分为6组,每组14头,第1-3组为试验组,4-6组为对照组。

1.2.2免疫程序

1)试验1组第1天颈部双侧注射规定剂量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和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第7天颈部分点肌注规定剂量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

2)试验2组第1天颈部双侧肌注规定剂量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第14天颈部分点注射规定剂量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

3)试验3组第1天颈部双侧注射规定剂量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灭活疫苗,第21天颈部分点注射规定剂量的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

4)4-6组第1天分别注射规定剂量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注射后临床观察3~5天。

1.2.3免疫抗体效价测定

对试验猪分别于最后一次注射疫苗免疫28天时,采血测定免疫抗体效价,测定方法同基础抗体效价,测定结果见附表2。

附表2-免疫抗体效价记录

1.3试验结果

从附表2可知:

1)试验1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分别为100%、14.3%、42.9%,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均未达农业部规定免疫合格率标准;

2)试验2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分别为100%、57.1%、57.1%,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均未达农业部规定免疫合格率标准;

3)试验3组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免疫合格率分别为100%、85.7%、85.7%,三种疫苗免疫合格率均达农业部规定免疫合格率标准;

4)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对照组免疫合格率分别为92.9%、78.6%、85.7%,免疫合格率均达农业部规定免疫合格率标准。

因此,通过上述试验证明,本发明的免疫程序取得了显著的技术效果,为猪瘟活疫苗(细胞源)、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灭活疫苗协同免疫提供了方向,也为生产猪瘟和猪O型口蹄疫双联疫苗的建议,为我国猪疫病防控起到了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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