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图像采集装置(1),其用于采集及存储面瘫患者进行特定面部运动和/或静止时的面部图像信息;
面部特征点检测装置(2),其用于根据已采集到的面瘫患者的面部图像信息检测出该面部图像信息中的面部特征点;
提取模块(3),其用于根据检测出的面部特征点提取出面部对称性特征;
输出装置(4),其用于输出面瘫患者的面瘫分级评估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采集装置(1)包括摄像机(11)、头部定位装置(12)、调节装置(13)、摄像机支架(14),所述摄像机支架(14)用于支撑所述摄像机(11),所述调节装置(13)用于调节所述摄像机支架(14)和/或所述摄像机(11)的位置和/或方向,所述头部定位装置(12)用于辅助面瘫患者的脸部正对所述摄像机(11)。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定位装置(12)包括额托(121),该额托(121)用于托放面瘫患者的额部以使面瘫患者的脸部正对所述摄像机(11)。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额托(121)与所述摄像机(11)位于同一直线上。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装置(13)包括第一调节机构(131)和第二调节机构(132),所述第一调节机构(131)用于调节所述摄像机(11)相对所述头部定位装置(12)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调节机构(132)用于调节所述摄像机(11)的方向。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支架(14)与所述第一调节机构(131)活动连接,所述第二调节机构(132)设于所述摄像机支架(14)上,该第二调节机构(132)与所述摄像机(11)活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面瘫客观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其还包括病情采集装置(5),其用于采集及存储面瘫患者的个人信息及患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