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吸收式尿不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11395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婴幼儿用品,具体涉及快速吸收式尿不湿。



背景技术:

尿不湿是常见的婴幼儿用品,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快速吸收液体,防止婴儿的尿液发生渗漏,保持婴儿臀部较为干爽。

现在市面上的快速吸收式尿不湿主要在吸收芯体上设有一层导流层导流,导流层的存在使得液体进行导流分散后被高分子吸水材料吸收,导流效果越好,那么吸水芯体与液体的接触越多,液体吸收速度也就越快。但是由于吸水芯体的厚度是整个结构中最厚的部分,也是快速吸收式尿不湿的核心部分,单单靠一个导流层的导流效果,液体被吸水芯体吸收后,在吸水芯体内的扩散却相对缓慢。因此,现在市面上的尿不湿吸收效率仍然不够高,特别是当遇到液体流量较大的时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快速吸收式尿不湿,大大提高了液体的吸收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快速吸收式尿不湿,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表面包覆层、一次导流层、吸收芯体、底面防漏层;

所述吸收芯体包括由上到下依次设置的上层高分子材料层、蓬松布层、下层高分子材料层。所述蓬松布层内还压合有二次导流层。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一次导流层和二次导流层皆为防尘纸层。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上层高分子材料层和下层高分子材料层皆为吸水树脂层。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表面包覆层和一次导流层之间还设有抑菌层。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抑菌层为竹炭纤维层。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 所述表面包覆层上均匀设有若干个避开婴幼儿生殖部的凸起的支柱。

作为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支柱的高度为0.3~0.5cm。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与现有技术相比,将二次导流层设置在蓬松布层之间,使得二次导流层位于上、下层高分子材料层之间,极大的扩大了液体与吸水材料的接触面积,使得达到瞬吸效果,大大的提高了液体吸收效率,使得婴幼儿排泄的尿液快速被吸收,婴幼儿臀部所在环境保持干燥,避免婴幼儿的不舒适和容易长痱子;当吸收芯体的吸收饱和后,内部的环境闷热潮湿纸尿裤,本实用新型的抑菌层可以抑制潮湿闷热环境的细菌滋生;当吸收芯体的吸收饱和后,表面包覆层湿润,支柱可以将婴儿臀部与表面包覆层隔开,使得湿润的表面包覆层不会直接与婴儿臀部接触,捂住婴儿臀部,导致婴儿臀部容易长痱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如下所示:1-表面包覆层,2-一次导流层,3-上层高分子材料层,4-蓬松布层,5-二次导流层,6-下层高分子材料层,7-底面防漏层,8-抑菌层,8-支柱。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快速吸收式尿不湿,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快速吸收式尿不湿,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表面包覆层、一次导流层、吸收芯体、底面防漏层。

所述吸收芯体包括由上到下依次设置的上层高分子材料层、蓬松布层、下层高分子材料层。所述蓬松布层内还压合有二次导流层,使得尿不湿为双层导流结构。

一般在实际使用中,蓬松布本身就是双层的,所以本实施例中是将二次导流层压合在蓬松布层之间的。

本实施例中的双层导流结构相对于现在市面上的单层导流结构来说,在高分子材料层中增加二次导流层,二次导流层使得当大量液体进入高分子材料中后,有一部分液体渗透到二次导流层,二次导流层将液体再次进行扩散引导,使得液体全面的与高分子材料进行接触,达到瞬吸效果。

同时,二次导流层的存在将上层高分子材料层和下层高分子层进行了进一步地隔断,相当于增加了蓬松布层的密度,使得上层高分子材料不会透过蓬松布层落入下层高分子材料层中,保证上层高分子材料层和下层高分子材料层的均匀。

本实施例中,所述上层高分子材料层为上层吸水树脂材料层,下层高分子材料层为下层吸水树脂材料层,一次导流层和二次导流层皆为无尘纸层。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由于一般尿不湿会有一段使用时间,为了防止细菌滋生,还包括抑菌层,所述抑菌层为竹炭纤维层,抑菌层设置在表面包覆层与一次导流层之间。

实施例3

由于吸水芯体的吸收量是会饱和的,这个时候就会导致尿不湿内部的湿度较高。而婴幼儿本身基本没有直接表达力的,因此会导致家长更换得不及时。为了当吸水芯体吸水饱和后,尽量的将婴幼儿的臀部与湿润的表面包覆层之间隔开,避免直接接触。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所述表面包覆层上设有若干个凸起的支柱,所述支柱的高度为0.3~0.5cm,若干个支柱均匀分布在包覆层上,且分布位置避开婴幼儿的生殖部。所述支柱的作用用于将表面包覆层与婴儿臀部之间隔开距离,当吸水芯体吸收饱和后,表面包覆层会被变得非常湿润,支柱的存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尽量婴儿臀部的干燥,避免臀部与湿润的表面包覆层直接接触,降低婴幼儿臀部长痱子的风险。

按照上述实施例,便可很好地实现本实用新型。值得说明的是,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前提下,为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即使在本实用新型上做出的一些无实质性的改动或润色,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实质仍然与本实用新型一样,故其也应当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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