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57913发布日期:2019-04-30 18:46阅读:71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



背景技术:

医院目前主要使用的吸痰装置为电动式和脚踏式吸痰机,设备体积较大成本较高,使用操作需要相关辅助,便携灵活性不高,现有的手持式吸痰器体积较小能够方便携带,但是受设备构造限制,无法完全的清理患者呼吸道或者口腔内的分泌物,造成呼吸道不畅,存在着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方便吸痰操作,成本低,携带方便,吸痰准确度高,痰液清理方便,痰液清理范围大,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作用的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包括吸痰囊、吸痰管、导向座、握持部以及与嘴部相配合的弧形定位板,所述弧形定位板设置在导向座的前端位置处,所述握持部设置在导向座的后端位置处,所述吸痰囊上设有瓶颈部,所述瓶颈部配合在握持部上,所述吸痰管依次贯穿弧形定位板、导向座和握持部设置,且吸痰管的后端延伸至吸痰囊内,延伸至吸痰囊内的吸痰管端部设有第一球体,所述第一球体上设有一个出痰口,所述吸痰管的前端设有第二球体,所述第二球体上设有五个进痰口,所述弧形定位板和导向座内贯穿的设有一个便于安装吸痰管的第一通槽,所述第一通槽内设有一个与吸痰管相配合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上对称设有第一移动杆和第二移动杆,所述第一移动杆和第二移动杆均延伸出导向座外设置,所述瓶颈部上设有便于吸痰管穿过的第二通槽,所述握持部上设有与所述瓶颈部相配合的贯穿槽,所述贯穿槽内设有内螺纹,所述瓶颈部的外壁上设有与所述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固定件由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组成,所述第一移动杆固定在第一弧形固定板上,所述第二移动杆固定在第二弧形固定板上,所述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的内壁上均设有防滑纹,所述第一弧形固定板上对称设有两个第一卡板,所述第二弧形固定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板相配合的第二卡板,所述第二卡板上设有卡柱,所述卡柱上设有四个弧形卡槽,所述第一卡板上设有与所述卡柱相配合的卡槽,所述卡槽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弧形卡槽相配合的弧形凸起部,所述四个弧形卡槽呈环状均匀分布在卡柱的外壁上,所述第二通槽内壁上设有两个环形凹槽,所述两个环形凹槽上均设有与所述吸痰管外壁密封配合的密封环。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导向座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移动杆相配合的第一移动槽,所述导向座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二移动杆相配合的第二移动槽,所述第一移动槽和第二移动槽均与第一通槽连通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球体内部设有用于连通出痰口和吸痰管的第一空腔,所述第二球体内部设有用于连通进痰口和吸痰管的第二空腔,所述第一球体的直径大于吸痰管的外径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球体采用软性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采用硅胶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和导向座采用粘结剂粘结固定。

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有益效果是: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方便吸痰操作,成本低,携带方便,吸痰准确度高,痰液清理方便,痰液清理范围大,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固定件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的第一卡板和第二卡板安装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和图3的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包括吸痰囊1、吸痰管2、导向座3、握持部4以及与嘴部相配合的弧形定位板5,所述弧形定位板5设置在导向座3的前端位置处,所述握持部4设置在导向座3的后端位置处,所述吸痰囊1上设有瓶颈部6,所述瓶颈部6配合在握持部4上,所述吸痰管2依次贯穿弧形定位板5、导向座3和握持部4设置,且吸痰管2的后端延伸至吸痰囊1内,延伸至吸痰囊1内的吸痰管2端部设有第一球体7,所述第一球体7上设有一个出痰口8,所述吸痰管2的前端设有第二球体9,所述第二球体9上设有五个进痰口10,所述弧形定位板5和导向座3内贯穿的设有一个便于安装吸痰管2的第一通槽11,所述第一通槽11内设有一个与吸痰管2相配合的固定件12,所述固定件12上对称设有第一移动杆13和第二移动杆14,所述第一移动杆13和第二移动杆14均延伸出导向座3外设置,所述瓶颈部6上设有便于吸痰管2穿过的第二通槽15,所述握持部4上设有与所述瓶颈部6相配合的贯穿槽16,所述贯穿槽16内设有内螺纹17,所述瓶颈部6的外壁上设有与所述内螺纹17相配合的外螺纹18。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固定件12由第一弧形固定板19和第二弧形固定板20组成,所述第一移动杆13固定在第一弧形固定板19上,所述第二移动杆14固定在第二弧形固定板20上,所述第一弧形固定板19和第二弧形固定板20的内壁上均设有防滑纹21,所述第一弧形固定板19上对称设有两个第一卡板22,所述第二弧形固定板20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板22相配合的第二卡板23,所述第二卡板23上设有卡柱24,所述卡柱24上设有四个弧形卡槽25,所述第一卡板22上设有与所述卡柱24相配合的卡槽26,所述卡槽26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弧形卡槽25相配合的弧形凸起部27,所述四个弧形卡槽25呈环状均匀分布在卡柱24的外壁上,所述第二通槽15内壁上设有两个环形凹槽27,所述两个环形凹槽27上均设有与所述吸痰管2外壁密封配合的密封环28。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导向座3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移动杆13相配合的第一移动槽29,所述导向座3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二移动杆14相配合的第二移动槽30,所述第一移动槽29和第二移动槽30均与第一通槽11连通设置。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一球体7内部设有用于连通出痰口8和吸痰管2的第一空腔(未图示),所述第二球体9内部设有用于连通进痰口10和吸痰管2的第二空腔(未图示),所述第一球体7的直径大于吸痰管2的外径设置。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二球体9采用软性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5采用硅胶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5和导向座3采用粘结剂粘结固定。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座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移动杆相配合的第一移动槽,所述导向座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二移动杆相配合的第二移动槽,所述第一移动槽和第二移动槽均与第一通槽连通设置;通过所设的第一移动槽和第二移动槽,可方便第一移动杆和第二移动杆的移动,进而方便了患者来调整吸痰管在咽喉部位的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件由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组成,所述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的内壁上均设有防滑纹,所述第一固定板上对称设有两个第一卡板,所述第二固定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一卡板相配合的第二卡板,所述第二卡板上设有卡柱,所述卡柱上设有四个弧形卡槽,所述第一卡板上设有与所述卡柱相配合的卡槽,所述卡槽内壁上设有与所述弧形卡槽相配合的弧形凸起部,所述四个弧形卡槽呈环状均匀分布在卡柱的外壁上,通过所设的防滑纹,可增加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在与吸痰管配合时的防滑性能,从而避免在调整吸痰管位置时产生固定件与吸痰管之间出现打滑的现象发生而影响吸痰管的位置调整准确度,通过所设的卡住和卡槽配合以及弧形卡槽和弧形凸起部配合,可方便第一弧形固定板和第二弧形固定板的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通槽内壁上设有两个环形凹槽,所述两个环形凹槽上均设有与所述吸痰管外壁密封配合的密封环,通过所设的密封环,可增加穿过第二通过的吸痰管的密封性能,避免吸痰囊内的空气外泄或者外部空气进入到吸痰囊内而影响吸痰作业以及避免吸痰囊内的痰液外泄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球体采用软性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采用硅胶材质制成,所述弧形定位板和导向座采用粘结剂粘结固定;通过将第二球体采用软性材质制成,在吸痰管伸入到咽喉部位时可增加患者的舒适度,而通过将弧形定位板采用硅胶材质制成,也可增加弧形定位板在与患者嘴部配合时的舒适度。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通槽内设有内螺纹,所述瓶颈部的外壁上设有与所述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通过所设的内螺纹和外螺纹,可方便拆卸吸痰囊。

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一次性吸痰器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通过所设的吸痰囊,在将吸痰器配合到患者嘴部时,先挤压吸痰囊将吸痰囊内的空气挤压出来,使得吸痰囊内部气压小于外部气压,通过所设的弧形定位板和握持部,在需要吸痰时患者自己可手部握住握持部,将弧形定位板配合到需要吸痰的患者嘴部,在弧形定位板配合到患者嘴部的同时,吸痰管前端则会延伸到患者的嘴部内,而通过所设的固定件和设置在固定件上的第一移动杆和第二移动杆,患者可根据自身痰液在咽喉部的位置,通过在第一移动杆和第二移动杆上施力来移动吸痰管,从而达到调整吸痰管在喉管内的深度,以便于在吸痰时将咽喉部的痰液都吸完,在将吸痰管的深度调整好后,松开挤压在吸痰囊上的手,吸痰囊由于自身的弹性以及外部气压的作用下,将患者咽喉部的痰液通过吸痰管吸收进吸痰囊内,在将痰液完全吸入到吸痰囊内后,将整个吸痰器从嘴部处移出,从而就完成了吸痰作业。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方便吸痰操作,成本低,携带方便,吸痰准确度高,痰液清理方便,痰液清理范围大,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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