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87928发布日期:2019-08-09 21:27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



背景技术:

口腔局部麻醉简称局麻,是指用局部麻醉药物暂时阻断机体一定区域内神经末梢和纤维的感觉传导,从而使该区疼痛消失。口腔麻醉剂注射装置主要用于口腔治疗时给患者注射麻醉剂使用,其结构主要包括药筒、推送杆、端盖,目前实际应用的口腔麻醉剂注射装置结构简易,实施效果不甚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结构简易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包括药筒、推送杆、端盖,所述端盖固定连接在药筒的顶部,所述推送杆的底部位于药筒内;

所述药筒为圆筒状,所述药筒底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接头,所述螺纹接头外表面设有螺纹,所述药筒的底端设有通孔,所述螺纹接头内设有通道,所述通道一端与外界相通,另一端通过通孔与药筒内部相通,所述药筒的侧面一侧设有第一窗口,另一侧设有第二窗口;

所述推送杆侧面设有环形限位槽,所述环形限位槽内设有橡胶密封圈,所述推送杆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底端固定连接有尖刺部,所述尖刺部底端为倒圆锥状,所述推送杆顶部固定连接有推送环;

所述端盖的一侧设有第一延长臂,另一侧设有第二延长臂,所述第一延长臂下底面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延长臂下底面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的截面均为弧形。

所述药筒、推送杆、端盖均由聚甲基丙烯酸酯或丙烯腈树脂注塑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推送杆头部设计为“尖刺部”,便于对准卡式麻醉药瓶尾部十字准星并插入尾部胶塞,“尖刺部”的设计是在临床的麻醉剂推注时医生需要回拉橡胶塞,判断是否有“回血”。

2药筒注塑件接头部份设计为螺纹接头,螺纹接头可连接牙科专用“双针头齿科针”Sterile dental needle 30G×1”。

3推送杆头部环形限位槽处安装橡胶密封圈,起到密封的作用,临床操作时不易漏液。

4推送杆尾部采用套环式设计,操作时将大拇指深入套环内,便于推注更稳定。

5注射时食指和中指钩住端盖的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符合人体力学设计。

6本产品是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用后需按规定销毁,一次性使用特点更安全,相比较金属注射器的重复使用,它更加安全,避免消毒不彻底。

7药筒注塑件头部具有两个“窗口”设计,目的是便于使用后麻醉药瓶的退出。

8金属型口腔卡式注射器若是制作部精确或是因为使用年限过久,反复使用,都将造成注射器推送柄精准度不足,导致推送麻醉药剂时,无法将注射器推送柄倒抽用尖端插入卡式试剂瓶正中央的十字准星内,如此一来,由于推送力量的不平均,会使得推送端软塞的倾斜移动,因而造成漏液的情况发生。

9本产品注射器头部采用螺纹接头设计,可以配合专用的“双针头齿科针或者叫牙科针”注射针27G、30G等型号;此种针型短针端可以刺入药筒内麻醉药瓶的瓶塞,长针端接触患者。

8本产品药筒设计为卡式[cartridge]剂型,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剂型,有效改善了使用安瓿[Amp]剂型的缺点,安瓿[Amp]剂型的药瓶在临床使用时首先必需将瓶口切割开,再与其他药品混合,此过程直接将药品暴露在空气中,增加污染的几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药筒、推送杆的装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药筒,2-推送杆,3-端盖,5-螺纹接头,7-通孔,8-通道,9-第一窗口,10-第二窗口,11-连接柱,12-尖刺部,13-环形限位槽,14-橡胶密封圈,15-推送环,16-第一延长臂,17-第二延长臂,18-第一凹槽,19-第二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螺纹接头口腔麻醉剂推送装置,包括药筒1、推送杆2、端盖3,端盖3固定连接在药筒1的顶部,推送杆2的底部位于药筒1内;

药筒1为圆筒状,药筒1底端固定连接有螺纹接头5,螺纹接头5外表面设有螺纹,药筒1的底端设有通孔7,螺纹接头5内设有通道8,通道8一端与外界相通,另一端通过通孔7与药筒1内部相通,药筒1的侧面一侧设有第一窗口9,另一侧设有第二窗口10;

推送杆2侧面设有环形限位槽13,环形限位槽13内设有橡胶密封圈14,推送杆2底端固定连接有连接柱11,连接柱11底端固定连接有尖刺部12,尖刺部12底端为倒圆锥状,推送杆2顶部固定连接有推送环15;

端盖3的一侧设有第一延长臂16,另一侧设有第二延长臂17,第一延长臂16下底面设有第一凹槽18,第二延长臂17下底面设有第二凹槽19,第一凹槽18、第二凹槽19的截面均为弧形。

药筒1、推送杆2、端盖3均由聚甲基丙烯酸酯或丙烯腈树脂注塑而成。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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