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06597发布日期:2020-09-04 13:38阅读:1123来源:国知局
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助听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



背景技术:

人工耳蜗是一种电子装置,由体外言语处理器将声音转换为一定编码形式的电信号,通过植入体内的电极系统直接兴奋听神经来恢复或重建聋人的听觉功能。近年来,人工耳蜗技术进展很快,成为了治疗重度聋至全聋的常规方法。人工耳蜗植入术,需要在人体内置入电极,并创建隧道,将电极连接至人工耳蜗体外机,由人工耳蜗体外机将声音信号转化为电信号,传导至电极,刺激听觉神经,听觉神经将信号传至神经中枢进行辨别,产生听觉。

使用者使用人工耳蜗时,人工耳蜗体外机紧贴在头侧面,需要在各种气候环境、生理状态下使用,雨水或汗水对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工作将产生不良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提供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人工耳蜗保护套,套设在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外侧,起到保护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作用,并能有效防止汗水进入,从而减少人工耳蜗体外机受汗水影响的概率,保持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正常工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所述保护套本体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优选地,所述顶层还设有至少一个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对应。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本体设有至少一个透光部,所述透光部的厚度小于所述保护套本体,所述透光部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或,

所述保护套本体设有至少一个透光通孔,所述透光通孔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优选地,所述透光部或所述透光通孔设置在所述顶层。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本体还设有防丢挂钩孔。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弹性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模压或注射的方法一体成型。

本申请提供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套设在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外侧,起到保护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作用,以延长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工耳蜗用户的维修次数和费用,间接为人工耳蜗用户节约了使用成本;同时,保护套不会阻碍人工耳蜗体外机通过磁吸或其他方式装在使用者头上,便于使用者使用。

具体而言,本申请提供的保护套,即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是由相对设置的顶层、底层、以及连接顶层和底层的侧边层组成,底层和顶层相对设置,底层在使用时紧贴操作者(通常是紧贴在操作者的头上),底层封闭不开孔并且和顶层通过侧边层封闭在一起,对人工耳蜗体外机进行包裹,可以防止汗水渗入,从而对人工耳蜗体外机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顶层设有第一通孔,便于将人工耳蜗体外机装进去佩戴使用,或者将人工耳蜗体外机从保护套中取出来、进行干燥、更换电池等操作。由于第一通孔设置在顶层,没有直接紧贴操作者,汗水被密封的底层和侧边层阻挡,可以有效防止汗水从第一通孔进入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上下盖缝隙或电池仓缝隙,引起短路或腐蚀的问题发生,从而减少人工耳蜗体外机受汗水影响的概率,保持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侧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与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结构示意图,其中,a为人工耳蜗体外机;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二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二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俯视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二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侧视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二种人工耳蜗保护套与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结构示意图,其中,b为人工耳蜗体外机;

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三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10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三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俯视示意图;

图1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三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侧视示意图;

图1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三种人工耳蜗保护套与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结构示意图,其中,c为人工耳蜗体外机;

图1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四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1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四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俯视示意图;

图1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四种人工耳蜗保护套的侧视示意图;

图1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第四种人工耳蜗保护套与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的结构示意图,其中,d为人工耳蜗体外机;

附图标记:1-保护套本体;2-第一通孔;3-第二通孔;4-透光部;5-透光通孔;6-防丢挂钩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上,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设置在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另一个元件上。

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若干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须知,本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申请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申请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本申请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撰写。

请如图1至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2,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现有的人工耳蜗体外机是在传统体外机的基础上研发的新机型,它将线圈,导线和言语处理器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一体机,通过磁吸等发饰贴在使用者头上使用。人工耳蜗体外机价格昂贵,一个需要几万元(通常为人民币4-8万元不等),还需要医生定期进行调试,而人工耳蜗体外机又需要长期佩戴,跟随使用者行走、跑、跳,或碰到下雨、暴晒等各种工况,容易造成人工耳蜗体外机进水、跌落等,需要维修或重新购买,给使用者家庭造成负担。

本申请提供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套设在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外侧,起到保护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作用,以延长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使用寿命,减少人工耳蜗用户的维修次数和费用,间接为人工耳蜗用户节约了使用成本;同时,保护套不会阻碍人工耳蜗体外机通过磁吸或其他方式装在使用者头上,便于使用者使用。

具体而言,本申请提供的保护套,即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是由相对设置的顶层、底层、以及连接顶层和底层的侧边层组成,底层和顶层相对设置,底层在使用时紧贴操作者(通常是紧贴在操作者的头上),底层封闭不开孔并且和顶层通过侧边层封闭在一起,对人工耳蜗体外机进行包裹,可以防止汗水渗入,从而对人工耳蜗体外机进行有效保护;同时顶层设有第一通孔2,便于将人工耳蜗体外机装进去佩戴使用,或者将人工耳蜗体外机从保护套中取出来、进行干燥、更换电池等操作。由于第一通孔2设置在顶层,没有直接紧贴操作者,汗水被密封的底层和侧边层阻挡,可以有效防止汗水从第一通孔2进入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上下盖缝隙或电池仓缝隙,引起短路或腐蚀的问题发生,从而减少人工耳蜗体外机受汗水影响的概率,保持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正常工作。

优选地,所述顶层还设有至少一个第二通孔3,所述第二通孔3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对应。

设置第二通孔3,并将第二通孔3在保护套本体1上的位置,设置与人工耳蜗体外机收音孔位置对应,则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可以直接连通外界,能够更准确的捕捉声音。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本体1设有至少一个透光部4,所述透光部4的厚度小于所述保护套本体1,所述透光部4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或,

所述保护套本体设有至少一个透光通孔5,所述透光通孔5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优选地,所述透光部4或所述透光通孔5设置在所述顶层。

为便于指示灯光线透过,可以使用透光部4,也可使用透光通孔5。使用透光部4时,将透光部4的厚度设置较人工耳蜗体外机其他部位的厚度小,并且透光部4设置与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相对应,利于指示灯的光线透出保护套,尤其当保护套设置为黑色、深蓝色等较深的颜色时。使用透光通孔5时,将透光通孔5设置在指示灯对应位置,灯光即可透过。

透光部4、透光通孔5是否设置,根据所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是否具有指示灯,或指示灯是否需要而确定。通常指示灯也位于未紧贴操作者头皮的一侧,因此优选将光部4或所述透光通孔5设置在保护套本体1的顶层。

现有的人工耳蜗体外机中,澳大利亚cochlear公司生产的人工耳蜗体外机具备指示灯,则对应的保护套可以设计透光部4,如图2所示。而奥地利med-el公司生产的人工耳蜗体外机可以设置透光通孔5,如图10所示。

在指示灯对应的位置设置透光部4而不开设通孔,可以提高本申请提供的保护套的一体性和密封性,减少液体、灰尘等进入保护套内对人工耳蜗体外机造成损伤的概率。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本体1还设有防丢挂钩孔6。

为进一步保护人工耳蜗体外机,还可以在保护套本体1上设置防丢挂钩孔6,使用者通过将挂绳一端连接防丢挂钩孔6,另一端连接在使用者的衣服、帽子或身体部位上,可以防止人工耳蜗体外机掉落后遗失。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弹性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优选地,所述保护套由模压或注射的方法一体成型。

优选保护套由弹性材料制成、更优选由硅胶制成,保护套所具有的弹性便于将人工耳蜗体外机装入保护套,同时在人工耳蜗体外机意外跌落时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保护人工耳蜗体外机。

更优选保护套由模压或注射成型的方式一体成型。一体成型的保护套没有接缝,更加有利于保护套阻止汗水等液体进入保护套内。模压和注射的工艺和参数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公知方法。

根据不同品牌或不同型号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形状不同,本申请提供的保护套也可设置为不同的形状,优选依照人工耳蜗体外机的形状进行设计,使得保护套贴合人工耳蜗体外机不留缝隙,更好的阻止汗水等液体进入。第一通孔1的大小,在弹性形变时满足将人工耳蜗体外机放进去或取出来的需要即可;而第二通孔3、透光部4的位置依据人工耳蜗体外机是否存在对应的部件、对应的部件所在位置设置。

实施例1

如图1-4所示,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2,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所述顶层还设有两个第二通孔3,所述第二通孔3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对应。

所述顶层设有一个透光部4,所述透光部4的厚度小于所述保护套本体1,所述透光部4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所述保护套本体1还设有防丢挂钩孔6。

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所述保护套由模压的方法一体成型。

实施例2

如图5-8所示,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2,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所述顶层还设有一个第二通孔3,所述第二通孔3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对应。

所述顶层设有两个透光通孔5,所述透光通孔5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所述保护套本体1还设有防丢挂钩孔6。

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所述保护套由注射的方法一体成型。

实施例3

如图9-12所示,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2,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本实施例对应的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在第二通孔2范围内,因此未设置第二通孔3。

所述顶层设有两个透光通孔5,所述透光通孔5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所述保护套本体1还设有防丢挂钩孔6。

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实施例4

如图13-16所示,一种人工耳蜗保护套,包括用于容纳人工耳蜗体外机的保护套本体1,所述保护套本体1由相对设置的底层、顶层,以及连接所述顶层与底层的侧边层组成,使用时,所述底层紧贴操作者,所述顶层开设第一通孔2,用于供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取放。

所述顶层还设有两个第二通孔3,所述第二通孔3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收音孔位置对应。

所述顶层设有两个透光通孔5,所述透光通孔5的位置与所述人工耳蜗体外机的指示灯位置对应。

所述保护套本体1还设有防丢挂钩孔6。

所述保护套由硅胶制成。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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