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830169发布日期:2022-04-27 11:57阅读:497来源:国知局
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


背景技术:

2.输液港全称为植入式的静脉给药装置,是一种完全植入到体内的闭合的一个静脉输液系统。主要适用于因为治疗需要长期输注高浓度的化疗药物,包括需要完全的胃肠外营养的病人以及需要输血的以及血样采集的病人等,特别是肿瘤病人,肿瘤晚期病人经脉静脉条件不好的,难以维持,不能保证静脉通路的,输液港都是十分合适的选择。
3.植入式给药装置是利用手术的方法将导管经皮下穿刺置于人体上腔静脉中,剩余导管及植入式给药装置座埋藏在皮下组织,只在病人体表可触摸到一圆形凸起。治疗时从此处定位,将无损伤针经皮垂直穿刺到注射座的储液槽,即可用于输注各种药物、补液、营养支持治疗、输血及血样采集等。植入式给药装置为需要长期输液治疗的患者提供可靠的静脉通道,同时也可用于血样采集,其只需一次植入,可减少反复穿刺的痛苦和难度。
4.目前常规的输液港结构为从上到下外径相同的圆柱形结构或三棱柱形结构,输液港植入人体时,需要先在人体表皮开口,从开口处将输液港塞入人体皮下。在塞入的过程中,上下同径的柱体结构存在如下三个问题:1、由于柱体结构占用的体积更大,所以在人体表皮上的开口会比较大,带来的创伤必然就更大;2、柱体结构的轴向截面为长方形,在塞入人体过程中,输液港的柱体结构的任一侧外壁均是垂直于人体表皮的,因此塞入人体时的阻力会更大,容易造成创伤,且操作难度大;3、输液港植入人体内是为了进行皮下穿刺输液,在穿刺时,柱体结构不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技术实现要素:

5.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现有技术中输液港在置入人体时易对人体造成创伤以及不便于医疗人员拿捏把持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
6.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包括注射座和连通注射座的输液导管;所述注射座整体呈圆台状结构;所述注射座的侧壁向内凹陷,且侧壁表面呈平滑过渡的波纹状结构。
7.可选的,所述注射座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复曲线。
8.可选的,所述注射座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单曲线。
9.可选的,所述注射座的侧壁上的凹陷与指腹的形状相匹配。
10.可选的,所述注射座从下往上的径向截面的形状呈由圆形向三角形渐变设置。
11.可选的,所述注射座中的任一棱边均倒圆角设置。
12.可选的,所述注射座侧壁上间隔开设若干沿轴向延伸的贯通孔。
13.可选的,所述贯通孔沿所述注射座周向均匀间隔分布。
14.可选的,所述贯通孔设置三个;三个所述贯通孔对应三角形的顶角设置。
15.可选的,所述贯通孔的边缘倒圆角设置。
16.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7.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包括注射座和连通注射座的输液导管;所述注射座整体呈圆台状结构;所述注射座的侧壁向内凹陷,且侧壁表面呈平滑过渡的波纹状结构。通过上述设置,第一方面,输液港在植入人体时,由于注射座整体呈圆台状结构,相较于柱体结构,圆台状结构的注射座占用的体积较小,故而在人体表皮上的开口较小,降低了对患者造成的创伤;第二方面,圆台状结构的轴向截面为梯形,相较于柱体结构,在塞入人体过程中,输液港的侧壁与人体之间的阻力较小,便于植入人体;第三方面,由于注射座侧壁向内凹陷,且侧壁表面呈平滑过渡的波纹状结构,相较于柱体结构,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18.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复曲线。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19.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单曲线。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20.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的侧壁上的凹陷与指腹的形状相匹配。通过上述设置,医护人员在穿刺时,利用手指夹住注射座,由于注射座的侧壁上的凹陷与指腹的形状相匹配,故而医护人员能够便捷地拿捏住注射座。
2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从下往上的径向截面的形状呈由圆形向三角形渐变设置。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22.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中的任一棱边均倒圆角设置。倒圆角能够防止注射座在植入人体时将人体刮伤。
23.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注射座侧壁上间隔开设若干沿轴向延伸的贯通孔。当注射座植入人体后,医护人员将缝合线穿过人体与贯通孔,从而将注射座缝合在人体上,使注射座不至于在人体内产生较大的移动。
24.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贯通孔沿所述注射座周向均匀间隔分布。均匀间隔分布的贯通孔使医护人员能够更加稳固地将注射座缝合在人体内。
25.9.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贯通孔设置三个;三个所述贯通孔对应三角形的顶角设置。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26.1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所述贯通孔的边缘倒圆角设置。倒圆角能够防止注射座在植入人体时将人体刮伤。
附图说明
2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8.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9.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的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的俯视图。
30.附图标记说明:1、注射座;2、输液导管;3、贯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31.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4.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35.实施例1
36.参照图1-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植入式给药装置,包括注射座1 和连通注射座1的输液导管2;所述注射座1整体呈圆台状结构;所述注射座1的侧壁向内凹陷,且侧壁表面呈平滑过渡的波纹状结构。
37.通过上述设置,第一方面,输液港在植入人体时,由于注射座1整体呈圆台状结构,相较于柱体结构,圆台状结构的注射座1占用的体积较小,故而在人体表皮上的开口较小,降低了对患者造成的创伤;第二方面,圆台状结构的轴向截面为梯形,相较于柱体结构,在塞入人体过程中,输液港的侧壁与人体之间的阻力较小,便于植入人体;第三方面,由于注射座1 侧壁向内凹陷,且侧壁表面呈平滑过渡的波纹状结构,相较于柱体结构,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38.其中,输液导管2与注射座1一体成型,输液导管2上可通过锁紧头与连接管连接,连接管植入人体内部,用于向人体输送药液,或者从人体内抽取血液样品。
39.注射座1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复曲线。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40.注射座1的侧壁上的凹陷与指腹的形状相匹配。通过上述设置,医护人员在穿刺时,利用手指夹住注射座1,由于注射座1的侧壁上的凹陷与指腹的形状相匹配,故而医护人员能够便捷地拿捏住注射座1。
41.注射座1从下往上的径向截面的形状呈由圆形向三角形渐变设置。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42.注射座1中的任一棱边均倒圆角设置。倒圆角能够防止注射座1在植入人体时将人体刮伤。
43.注射座1侧壁上间隔开设若干沿轴向延伸的贯通孔3。当注射座1植入人体后,医护
人员将缝合线穿过人体与贯通孔3,从而将注射座1缝合在人体上,使注射座1不至于在人体内产生较大的移动。
44.贯通孔3沿注射座1周向均匀间隔分布。均匀间隔分布的贯通孔3使医护人员能够更加稳固地将注射座1缝合在人体内。
45.贯通孔3设置三个;三个贯通孔3对应三角形的顶角设置。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46.贯通孔3的边缘倒圆角设置。倒圆角能够防止注射座1在植入人体时将人体刮伤。
47.实施例2
48.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注射座1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单曲线。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49.实施例3
50.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注射座1中任一轴截面的两侧边上对应的凹陷为劣弧。通过上述设置,输液港在穿刺时能够便于医护人员拿捏、把持。
51.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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