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4636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主要用于抽血、皮下或肌肉注射、配加药液和兼作试管等。
在现有技术中医用注射器大致可分为玻璃质针管针栓可重复使用的和无毒塑料针管针栓一次性的这样两大类。前者运输保存均不方便,易破碎,针头消毒麻烦,易交叉感染,故现在基本上已被淘汰。后者由于其针管尾端所带的挡边和由呈十字交叉的两块长方形塑料板所组成的针栓及其尾端所带的圆盘都有锋利的棱角,使用时尤其是抽拉针栓时易把使用者的手指割破。不论哪一种都还存在针栓抽出过程中由于负压的存在,使得针栓很难从针管内抽出。另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用注射器抽取病人较多的血样时(这是注射器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必须先将抽取的血样注入到试管内,然后送检验室进行检验或化验,这样不仅针管白白的浪费掉,费时费力,而且一旦往试管内注入血样时用力过大,速度太快,就会造成“血溶”同时由于血样多次与空气和器皿接触,易受污染,直接影响检验或化验结果,自然就会影响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省时省力,针栓易被抽出,不割手,可避免“血溶”减少血样受污染,节省试管,抽完血拔下针头盖上乳头盖即可使血样在封闭状态下被送去检测,能确保检测结果精确的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
根据注射器的工作原理和对血样的要求,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思是在现有无毒塑料质一次性注射器的基础上加以彻底改造。首先将针栓恢复到原玻璃质针栓的形状,然后再在其两端平面上各开设一个进气孔并且露在针管外这一端面上的进气孔,平时被一个易拉盖封死,当抽完血被送到检验或化验室需把针栓抽出时才把此易位盖揭开,通过进气孔往针管内进气,以解决负压问题;另外为了使所抽取的血样被保持在密闭状态,一是要在针栓被插入针管的一端近端部设一圈凹槽并在该槽内装一密封圈以便将针管与针栓之间的缝隙堵严,二是将针头拔掉后立即用一个象输液器滴管旁侧所用的内塞外套式的小盖子把针管乳头的端口塞住,该盖子通过一段软质塑料带与针管乳头根部连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由针管3及被套装在其乳头上的针头1和套装于针管1内与针管呈滑动配合的针栓5构成,其特征在于该注射器设有通过软带与上述的针管3相连且能密封针管3所带乳头端口的乳头口盖2,上述的针栓5呈封闭的空心圆柱体形且带有圆盘状的手柄,它的两个端面上均设有进气孔6,露在针管3外这一端面上的进气孔6平时由易拉盖7密封,而另一端近端部栓体上还设有一圈凹槽且槽内装有密封圈4。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抽拉针栓省时省力,不割手,当用于抽血时,可避免反复注入血样及人为因素引起的“血溶”,抽完血样把针头拔掉盖上乳头口盖后即可直接送去检测,既可减少血样被污染,保证血样的纯度和检测精确度,又可一管二用,节省试管,减少开支,减轻病人负担。
附图
为本实用新型最佳实施例之一组装后针头被拔掉易拉盖被揭开状态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结合附图和最佳实施例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进一步描述如下在无毒塑料质10ml针管3的乳头根部用一段软质塑料窄带粘结一个拔掉针头1后可把乳头端口塞紧并套封住的内塞外套式的乳头口盖2,套装于针管3内的针栓5亦为无毒塑料质且呈带一圆盘手柄的封闭式空心圆柱体形,在它的两个端面上各开设一个圆形进气孔6并且露在针管外端面上的进气孔6平时被一铝箔质的易拉盖7密封,被装入针管3内一端的近端部针栓5的栓体上设有一圈凹槽,槽内装一橡胶密封圈4。
作为本实施例的变更1、乳头口盖的材质、形状及其与针管的连接部位和连接方式等均可适当变更;2、进气孔的形状、易拉盖和密封圈的材质、形状等可以适当变更。
权利要求1.一种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由针管[3]及被套装在其乳头上的针头[1]和套装于针管[1]内与针管呈滑动配合的针栓[5]构成,其特征在于该注射器设有通过软带与上述的针管[3]相连且能密封针管[3]所带乳头端口的乳头口盖[2],上述的针栓[5]呈封闭的空心圆柱体形且带有圆盘状的手柄,它的两个端面上均设有进气孔[6],露在针管[3]外这一端面上的进气孔[6]平时由易拉盖[7]密封,而另一端近端部栓体上还设有一圈凹槽且槽内装有密封圈[4]。
专利摘要一种兼作试管用的注射器,属医疗器械,用于抽血,皮下或肌肉注射、配加药液和兼作试管等。其特征是该注射器其针管上连带一个拔掉针头后用以密封乳头口的盖子,其针栓呈封闭空心圆柱体形且在其两端面上各开设一进气孔,露在针管外的一端面上的进气孔由易拉盖密封,另一端近端部栓体上设一圈凹槽,槽内装密封圈。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抽拉针栓省时省力,不割手,抽血时可避免反复注入血样及引起血溶,可兼作试管用等优点。
文档编号A61M5/178GK2360091SQ9922013
公开日2000年1月26日 申请日期1999年3月11日 优先权日1999年3月11日
发明者郑云 申请人: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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