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832366阅读:来源:国知局
肿胀;②疼痛。次要症状包括:①关节活动受限;②腰膝酸软;③少气懒言;④神疲乏力;⑤肢 体瘦软。舌象:舌质淡红,苔薄。脉象:脉细。主症具备,次症具备两项及两项W上结合舌诊及 脉象即可确立辨证。详见表1
[0067] 表1中医证候分级量化表 [006引
[0069] 2.1.3试验纳入标准:①符合西医诊断标准的骨折及软组织损伤后期患者;②符合 中医证候诊断标准;③年龄18-60岁;④患者知情同意。
[0070] 2.1.4排除标准:①由肿瘤等因素所致的病理性骨折;②Ξ度开放性骨折,合并感 染性骨折或严重脏器损伤骨折;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④对本药物过敏者;⑤合并有屯、血 管、肺、肝、肾、脑、造血和内分泌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⑥精神病患者;⑦服用与该药功能 主治相近似的药物及对骨折愈合有效的药物;⑧骨折达不到功能复位标准,复位后无法进 行有效固定者。
[0071 ] 2.1.5剔除标准:①不能按预期试验方案正规用药者;②治疗期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者,立即停药,试验结果纳入统计,进行不良反应评价。
[0072] 2.2观测指标
[0073] 2.2.1安全性指标:①一般体检项目;②屯、电图、血、尿、便常规化验;③肝、肾、功能 检查。
[0074] 2.2.2疗效观察:①治疗总体疗效;②中医证候疗效;③X线骨挪生长变化情况;④ 骨折愈合情况。
[0075] 2.2.3总体疗效判定标准:①显效:骨折临床愈合时间缩短^1/3。或疼痛、肿胀等 症状、体征积分减少含70%,<95%,关节活动不受限;②有效:骨折临床愈合时间缩短> 1/ 5, <1/3。或疼痛、肿胀等症状、体征积分减少>30%,<70%,关节活动改善;③无效:未达 到W上标准者。或疼痛、肿胀等症状、体征积分减少不足30%,关节活动无变化。
[0076] 2.2.4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①显效:症状消失或证候积分减少^ 70 % ;②有效: 症状好转或证候积分减少^ 30%,<70% ;③无效:未达到W上标准者。
[0077] 2.2.5X线骨挪生长变化情况评分:①无骨挪生长,骨折线清晰(0分);②少量内外 骨挪形成,密度淡(2分);③含较多内外骨挪形成,密度略高(4分);④骨挪大量形成,骨折线 消失(6分)。
[0078] 2.2.6骨折的临床愈合标准:①局部无压痛,无纵向扣击痛;②局部无异常活动;③ X线照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性骨挪通过骨折线;④功能测定:在解除外固定情况下,上 肢能平举1kg重物达1分钟,不肢能连续徒手步行3分钟,并不少于30步。连续观察2周,骨折 处不变形,则观察的第1天即为临床愈合日期。2、4两项功能的测定必须慎重,W不发生变形 或再骨折为原则。
[0079] 2.3不良事件观察:观察治疗前后血、尿、便常规、屯、电图、肝功、肾功等。
[0080] 2.3.1不良事件判定标准:
[0081] 轻度:不影响受试者的正常功能。用药过程中偶尔出现,症状轻微,持续时间不超 过半小时;
[0082] 中度: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受试者的正常功能。用药后或一段时间后出现,症状较 轻,持续时间不超过半天;
[0083] 重度:明显影响受试者的正常功能。用药后即出现,症状重且经常发生,常持续半 天W上。
[0084] 2.3.2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判断标准:
[0085] 按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及无法评定五级标准进行。据此计算不良 反应发生率。
[0086] 肯定有关:该反应的出现符合用药后合理的时间顾序,符合所疑药物已知的反应 类型;减量或停药后反应消失;疾病临床表现或非药物的其它原因不能解释该反应。
[0087] 可能有关:该反应的出现符合用药后合理的时间顺序,符合所疑药物已知的反应 类型:减量或停药后该反应有所改善;病人临床状态或其它治疗措施也可能引起类似反应。
[0088] 可能无关:该反应的出现不太符合用药后合理的时间顺序,不太符合所疑药物已 知的反应类型;减量或停药后该反应有所改善;病人的疾病本身或其它治疗措施也可能引 起的类似反应,且随疾病改善或其它措施而减轻。
[0089] 无关:该反应的出现不符合用药后合理的时间顺序,不符合所疑药物已知的反应 类型,减量或停药后该反应没有改善;病人的疾病本身或其它治疗措施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疾病状态改善或停用其它治疗措施反应消失。
[0090] 无法评定:该反应出现与用药后的时间顺序无明确关系,与该药品已知的反应类 型相似,同时使用的其它药物也可能引起相同的反应。
[0091] 2.3.3严重不良事件(SAE):①死亡;②危及生命;③需要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④ 导致严重或持久性残疾或功能障碍;⑤致崎。
[OOW] 3临床资料
[0093] 3.1研究对象:纳入合格病例共104例,男57例,女47例,平均年龄45.9岁,年龄最大 60岁,最小19岁:病程平均50.6天,病程最长42天,最短16天。骸骨骨折14例,腰部骨折8例, 肋骨骨折7例,腔脾骨骨折6例,化骨骨折6例,鼻骨折2例,股骨骨折4例,锁骨骨折4例,踩骨 骨折9例,足骨骨折2例,胸骨骨折2例,尾骨骨折4例,巧骨骨折5例,榜骨骨折4例,尺榜骨骨 折4例,软组织损伤23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本试验药物组与对照组,其中本试验药物 组66例,对照组38例,两组患者基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其中本 试验药物组骨折51例,软组织挫伤15例,对照组骨折30例,软组织挫伤8例。
[0094] 3.2治疗方法:本试验药物组66例给予本试验药物胶囊口服治疗,每次5粒,溫开水 送服,每日3次,2周为一个疗程。对照组38例给予骨折挫伤胶囊,用法、用量均与本试验药物 组相同。服药前及服药后第2周各拍X线片,查肝、肾功能,屯吨图及血、尿、便常规各一次。
[0095] 3.3试验结果
[0096] 3.3.1总体疗效评价:治疗2周W后,本试验药物组患者总有效率为95.5%,与对照 组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〇.05),详见表2。
[0097] 表2两组患者治疗2周后总有效率对比 [009引
[0099] 注:与对照组比较冲<0.05。
[0100] 3.3.2中医证候积分:治疗2周W后,本试验药物组患者中医证候积分明显下降,与 对照组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〇.05),详见表3。
[0101] 表3两组患者治疗前后中医证候积分对比(分,文:ts)
[0102]
[0103] 注:与对照组比较冲<0.05。
[0104] 3.3.3骨挪生长情况:本试验药物组与对照组治疗后(包括软组织损伤)X线显示骨 折改善情况,经Ridit分析,P<0.05。详见表4。
[01化]表4两组患者X线骨挪生长情况对比(分)
[0106]
[0107] 注:治疗后分级本发明药物组与对照组比较P<0.05。
[0108] 3.3.4骨折愈合时间:本试验药物组患者骨折愈合时间明显缩短,与对照组比较具 有统计学意义(P<〇. 05),详见表5。
[0109] 表5两组患者骨折愈合时间对比
[0110]
[0111] 注:与对照组比较冲<0.05。
[0112] 3.3.4安全性评价:104例患者治疗前后屯、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 便常规均无明显变化,无新的异常病症发生,无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011引 4试验结论
[0114] 试验结果表明,本试验药物胶囊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疗效与对照组比较, 总体疗效,中医证候疗效比较,骨挪生长情况,骨折愈合时间,组间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提 示本试验药物胶囊具有消除局部肿胀,缓解疼痛,改善功能障碍,促使骨挪尽早形成,促进 骨折早日愈合等功效,本试验药物组无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提示本试验药物胶 囊使用安全,无明显不良反应。
[0115] 综上所述,本发明药物胶囊具有补益肝肾,强筋健骨的作用,对于骨折及软组织损 伤后期之局部肿胀、疼痛,关节活动受限等症疗效确切,无明显不良反应。
[0116] 本发明药物的功能与主治:补益肝肾,强筋健骨。用于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症 见局部肿胀、疼痛,关节活动受限,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腰膝酸痛,肢体瘦软,舌质淡红,苔 薄,脉细等。
[0117] 本发明药物的规格:本发明药物胶囊剂每粒重0.2g,每克含中药原料Ig;本发明药 物片剂每片重〇.4g,每克含中药原料0.5g;本发明药物散剂每袋重Ig,每克含中药原料Ig。
[0118] 本发明药物的用法与用量:口服本发明药物胶囊剂,一次5粒,一日3次;口服本发 明药物片剂,一次5片,一日3次;日服本发明药物散剂,一次1袋,一日3次。
[0119] 本发明药物的有效期:24个月。
【主权项】
1. 一种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份配比的 中药原料按常规制剂方法制备的药剂:I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其中各 中药原料的重量份配比是:3.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于其中各 中药原料的重量份配比是:4. 按照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其特征在 于:所说的口服药物是制剂学上所说的胶囊剂或片剂或散剂。
【专利摘要】一种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挫伤后期的口服药物,它是由当归3~20份、木瓜15~26份、丹参4~24份、土鳖虫2~22份、螃蟹10~50份、自然铜15~60份、络石藤15~40份、海马3~18份、茯苓20~40份、赤小豆5~50份、制川乌2~20份、威灵仙6~30份重量份配比的中药原料按常规制剂方法制备的药剂。本发明药物经临床试验表明,本发明药物临床总有效率为95.5%,具有消除局部肿胀,缓解疼痛,改善功能障碍,促使骨痂尽早形成,促进骨折早日愈合等功效,本发明药物能够治疗骨折及软组织损伤后期出现的症见局部肿胀、疼痛,关节活动受限,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腰膝酸痛,肢体痿软等症。
【IPC分类】A61K33/26, A61P19/08, A61K35/64, A61P29/00, A61K35/60, A61K36/732, A61P19/04, A61K35/612
【公开号】CN105596465
【申请号】CN201610055429
【发明人】张生禄
【申请人】张生禄
【公开日】2016年5月25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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