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2904阅读:97来源:国知局
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包括:管状部,其能够与管道连接;固定部,其设置在所述管状部的端部,能够固定在所述管道上;遮挡部,其封闭所述管状部的位于所述固定部相反侧的端部;连接口部,其设置在所述遮挡部上,与所述管状部连通。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可以还包括操作棒,其插入所述连接口部。采用这样的结构,能够利用插入连接口部的操作棒使管道内的堵塞物破碎。此时,由于管道被遮挡部以及管状部封闭,因而操作者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
【专利说明】管道堵塞消除用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除管道堵塞的技术。
【背景技术】
[0002]在化工设备中,有时气体的管道会被反应物(聚合物或缩合物)或杂质等堵住。特别是,在制造氯化硅时,有时气体的管道会被硅烷的反应物堵住。气体的管道发生堵塞的话,就无法进行正常的作业。
[0003]为了消除这样的堵塞,现有技术中已知有敲打或共洗等方法。然而,根据管道中堵着的堵塞物的粘着程度与溶解性的不同,有时即使采用这些方法也不能将其去除。此时,需要直接将管道内的堵塞物掏出。
[0004]然而,有时管道内的堵塞物是具有易燃性或爆炸性的,因而此时将堵塞物掏出的作业是有危险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安全地消除管道堵塞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
[0006]为达到上述目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包括:管状部,其能够与管道连接;固定部,其设置在所述管状部的端部,能够固定在所述管道上;遮挡部,其封闭所述管状部的所述固定部相反侧的端部;连接口部,其设置在所述遮挡部上,与所述管状部连通。
[0007]管道堵塞消除用具还可以包括插入所述连接口部的操作棒。
[0008]采用如上结构,通过将操作棒插入连接口,就能够破碎管道内的堵塞物。在进行破碎作业的同时,因为管道是用遮挡部以及管状部密封的,操作人员也可以安全的进行操作。
[0009]另外,管道堵塞消除用具还可以包括用于向所述管状部内供输惰性气体的惰性气体供输口部。
[0010]采用如上结构,能够使管道中变成惰性气体环境,从而使管道中的堵塞物不易燃烧或爆炸。
[0011]在所述管状部上可以设有排气口部。
[0012]采用如上结构,可以适当、适量的排出管状部内的空气。
[0013]采用如上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安全地消除管道堵塞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涉及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2中A为用于说明上述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使用方法的说明图;
[0016]图2中B为用于说明上述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使用方法的说明图;
[0017]图2中C为用于说明上述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使用方法的说明图;[0018]图2中D为用于说明上述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使用方法的说明图。
[0019]附图标记说明
[0020]1、管道堵塞消除用具;10、固定部;20、管状部;21、排气口部;30、遮挡部;31、连接
口部;32、惰性气体供输口部;50、操作棒。
【具体实施方式】
[0021]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包括管状部、固定部、遮挡部、连接口部。
[0022]其中,管状部能够与管道连接;
[0023]固定部设置在所述管状部的端部,能够固定在所述管道上;
[0024]遮挡部封闭所述管状部的位于所述固定部相反侧的端部;
[0025]连接口部设置在所述遮挡部上,与所述管状部连通。
[0026]上述管道堵塞消除用具还可以包括插入上述连接口部的操作棒。
[0027]采用这样的结构,能够利用插入连接口部的操作棒使管道内的堵塞物破碎。此时,由于管道被遮挡部以及管状部封闭,因而操作者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
[0028]上述管道堵塞用具还可以包括用于向上述管状部内供输惰性气体的惰性气体供输口部。
[0029]采用这样的 结构,能够使管道内成为惰性气体环境,从而使管道内的堵塞物不易发生燃烧或爆炸。
[0030]在所述管状部上可以设有排气口部。
[0031]采用这样的结构,能够适当地将管状部内的空气排出。
[0032]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0033]【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的结构】
[0034]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涉及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的结构示意图。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具有固定部10、管状部20、遮挡部30。管状部20形成为圆筒状。固定部10与遮挡部30形成为圆盘状,分别配置在管状部20的端部。即,管状部20配置在固定部10与遮挡部30之间。
[0035]在固定部10的中央部形成有开口,通过形成该开口从而使管状部20的一端部开放。另外,在固定部10上沿周向设有3处用于供规定的螺栓穿过的孔11。利用穿过孔11的螺栓能够将固定部10固定在管道上。另外,固定部10的孔11的数量以及配置方式可以进行适当的变更。
[0036]在管状部20的中央部设有圆筒状的排气口部21。排气孔部21与管状部20的内部连通,从管状部20的外周面突出。
[0037]遮挡部30将管状部20的位于固定部10相反侧的端部封闭。在遮挡部30上设有能够与管状部20内连通的连接口部31以及惰性气体供输口部32 (作为惰性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稀有气体)。连接口部31设置在遮挡部30的中央部,惰性气体供输口部32与连接口部31相邻设置。连接口部31与惰性气体供输口部32形成为圆筒状,从遮挡部30上向相反于管状部20 —侧突出。
[0038]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具有穿过连接口部31与管状部20的操作棒50。操作棒50例如由不锈钢制的圆棒形成。操作棒50相比于管状部20具有充分的长度。在操作棒50的位于固定部10—侧的端部形成有弯曲的弯曲部51。另外,在操作棒50的位于遮挡部30一侧的端部形成有把手52。
[0039]【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的使用方法】
[0040]图2A所示为管道100与管道200相连接的状态。在图2A所示的状态中,堵塞物A使管道100发生堵塞,即,管道100被堵塞物A堵住。管道100的固定部110与管道200的固定部210通过螺栓B固定在一起,从而使管道100与管道200气密性地相连接。
[0041]作为一个例子,管道100与200被用在氯化硅的制造作业中,堵塞物A为硅烷的反应物。硅烷的反应物受到冲击时有可能产生燃烧或爆炸。此时,为了消除堵塞物A对管道100的堵塞,使用上述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
[0042]图2B表示的是为了消除管道100的堵塞而将管道200从管道100上卸下后的状态。图2C表示的是将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安装在管道100上的状态。堵塞消除用具I的固定部10具有与管道200的固定部210相同的结构,能够利用螺栓B固定在管道100的固定部110上。
[0043]在图2C中所示的状态下,惰性气体供输口部32与氮气或氩气等惰性气体的供给源连接,排气口部21与排气通道连接。管道120内被供输惰性气体,同时,管道120内的空气被排出。从而,管道20内的氧气与水蒸气等气体被置换成惰性气体,使管道20内的堵塞物A周围成为惰性气体环境,从而使堵塞物A难以发生燃烧或爆炸。
[0044]另外,如图2D所示,在供`输惰性气体的同时,由操作棒50消除管道100的堵塞。具体而言,即,操作者握住操作棒50的把手52,用操作棒50的头端触碰堵塞物A,由操作棒50的弯曲部51拉动堵塞物A,从而使堵塞物A破碎。
[0045]另外,在堵塞物A为不会与氧气和水蒸气等发生反应的物质时,不必通过惰性气体供输口部32供输惰性气体。
[0046]【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的作用】
[0047]如上所述,使用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能够由操作棒50消除管道堵塞。此时,由于是由操作棒50直接触碰堵塞物,因而能够切实可靠地消除堵塞物造成的管道堵塞。
[0048]另外,在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中,具有惰性气体供输口32,因而能够使管道内的堵塞物周围变为惰性气体环境。因而,即使操作棒50直接触碰堵塞物,堵塞物也不易发生燃烧或爆炸。
[0049]另外,在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中,由遮挡部30与管状部20封闭管道。即,管道与操作者之间由遮挡部30与管状部20分隔。因而,即使管道内的堵塞物发生爆炸时,其影响也不易波及操作者。
[0050]另外,在管道堵塞消除用具I中,设有管状部20,因而,即使堵塞物位于管道的端部附近,堵塞物与遮挡部30之间最低也能够保持相当于管状部20的长度的距离。因而,即使在堵塞物发生爆炸时,也不易造成遮挡部30的破损。
[0051]在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然而,不言而喻,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主旨精神的范围内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各种变更。
[0052]例如,管道堵塞消除用具也可以不具有操作棒。此时,操作者可以将另外准备的棒 状的细长物体经由管道堵塞消除用具的连接口部插入管道中,使管道内的堵塞物破碎。
【权利要求】
1.一种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其特征在于, 包括: 管状部,其能够与管道连接; 固定部,其设置在所述管状部的端部,能够固定在所述管道上; 遮挡部,其封闭所述管状部的位于所述固定部相反侧的端部; 连接口部,其设置在所述遮挡部上,与所述管状部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插入所述连接口部的操作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向所述管状部内供输惰性气体的惰性气体供输口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道堵塞消除用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管状部上设有排气口部。
【文档编号】B08B9/043GK203541034SQ201320617130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30日
【发明者】高椋敦嗣 申请人:德山化工(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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