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0117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食品加工器具,尤其是用于炸制油炸食品的炸锅。
在现有技术中,采用电加热加工油炸食品的炸锅均是在锅体内或锅体外用电热器加温,而在锅体内只装炸制用食用油。在加工过程中,食用油受热将引起氧化、聚合和裂解变化而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在食用油中循环,必然要污染被炸制的食品,这是当前现有技术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而提供一种在炸制食品过程中能净化食用油内有害物质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技术方案。
本方案是通过如下技术措施来实现的。在主要由锅体、电热器和控制温度的电控器组成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本方案的特点是在所述的锅体的上部为油槽,而下部为水槽,所述的电热器的位置在油槽的中下部,在油槽内电热器的上方装有网孔隔板;在水槽的中上部有散热管,而该散热管的两端伸出到锅体之外,在水槽的底部一侧壁上装有排污管。
在本方案中所用的锅体其上部为油槽下部为水槽,因此,锅体内除食用油外,在油的下面还有水。电热器装在油槽内,食用油被加热的同时油下的水也通过油被加热,又有网孔隔板使在炸制过程中产生的大颗粒杂质就会沉积到水槽的底部,而产生的有害物质一部分将通过油、水接触面溶解于水中,一部分则集聚在油、水界面,故而减少了有害物质在油内的循环,使食用油在炸制过程中得到净化。由于在锅体内油层下面有水存在同时又被油所加热,为防止出现爆沸现象,在水槽内装了散热管以避免水温达到沸点。食用油的卫生质量指标是用酸价来评定的,通过实际测量对比来看,食用油在使用前其酸价为1.65,用现有的炸锅炸制食品三小时测得的酸价为3.93,而使用本方案的炸锅炸制食品三小时测得的酸价为2.03,由此证明,本方案的炸锅确有净化食用油的作用,另外,本方案的炸锅还有明显地节油作用。由此可见,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部分剖视示意图;图2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图3为图1的右视部分剖视示意图。
下面通过一具体实施例,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作进一步的详细阐述。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具有一个横截面近似T形的锅体1,在锅体1较宽的上部为油槽2,而较窄的下部为水槽8。在油槽2的中下部则装有电热器4,该电热器4是由两个U形电热管组成,在对应电热器4的锅体1的外壁上还装有温控器5,另在U形电热管下有一支架7支撑着两个U形电热管;在油槽2内电热器4的上方装有网孔隔板3,该隔板3的网孔大、小要小于被炸食品,这可保证食品在炸制过程中不会落到水槽8中去;另外,在油槽2部分的锅体1外壁上还涂有保温层10。在所述的水槽8的中上部有散热管6,而该散热管6的两端伸出到锅体1之外,以便能将水槽8中水的热量释放到锅体1之外,为增加散热能力,在散热管6的内腔还装有散热片12;在水槽8的底部一侧壁上装有排污管9。此外,在所述的锅体1的一个侧壁上还开有观察液位的液位显示孔11,并采用耐高温透明材料将该液位显示孔11封闭。
权利要求1.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主要是由锅体(1)、电热器(4)和控制温度的电控器(5)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所述的锅体(1)的上部为油槽(2),而下部为水槽(8),所述的电热器(4)的位置在油槽(2)的中下部,在油槽(2)内电热器(4)的上方装有网孔隔板3;在水槽(8)的中上部有散热管(6),而该散热管(6)的两端伸出到锅体(1)之外,在水槽8的底部一侧壁上装有排污管(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热器(4)是U形电热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热器(4)的下面有一支架(7)支撑该U形电热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油槽(2)部分的锅体(1)外壁上还涂有保温层(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锅体(1)的一个侧壁上还开有观察液位的液位显示孔(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油净化作用的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散热管(6)的内腔还装有散热片(1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有在炸制食品过程中可净化食用油的炸锅技术方案。该方案的特点是锅体的上部为油槽,其下部为水槽,在油槽中装有网孔隔板和电热器,在水槽中装有散热管,水槽的底部还装有排污管。
文档编号A47J37/12GK2241502SQ9622718
公开日1996年12月4日 申请日期1996年2月6日 优先权日1996年2月6日
发明者江奎一, 江寒林, 王桂春, 宗家玉, 戴洪奎, 高建国 申请人:江奎一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1条留言
  • 访客 来自[中国] 2020年06月10日 20:50
    炸油条的锅有产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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