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羊毛毡玩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8944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羊毛毡玩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羊毛毡玩偶,包括由聚氨酯海绵制成的玩偶本体、羊毛和装饰件;所述羊毛覆盖在玩偶本体表面,该羊毛用针刺入玩偶本体内进行固定;所述装饰件安装在玩偶本体上。上述的玩偶本体采用聚氨酯海绵制成,其密度高,加工成型简单,抗挤压能力强,而且成型之后具有手感柔和、细节清晰、栩栩如生等多种优点;显然,这种聚氨酯海绵不但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成型的问题,也保持了羊毛毡玩偶柔软的特定,并同时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大批量生产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这种聚氨酯海绵是环保无毒的,即用此材质制造的羊毛毡玩偶适合各个年龄层次,无需担心对身体造成危害。
【专利说明】一种羊毛毡玩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羊毛毡玩偶。

【背景技术】
[0002]玩偶,一直是深受儿童和女性消费者喜爱的产品,尤其是羊毛玩偶以其平滑的手感受到消费者的垂青,现在羊毛玩偶主要分为两种:
[0003]一种是纯羊毛玩偶,起源于印度及尼泊尔等国家的民间纯手工工艺,经过复杂的编制工艺成型,虽然手感柔软,但是加工成型难,无生产技能的人很难完成工艺成型,也无法大批量的工业生产,而且这种玩偶质地过于柔软,抗挤压能力差,容易变形且价格昂贵。
[0004]另一种是内芯为泡沫塑料,外部用羊毛覆盖,这种玩偶虽然质地比纯羊毛坚硬,有一定抗挤压能力,但成型敷上羊毛之后,整个产品的外部容貌不清晰,细节模糊,手感粗糙。又因泡沫不环保且有一定的毒性,所以此材质只适用于装饰用品,不适宜做玩偶,更不适合儿童群体动手制作。
实用新型内容
[0005]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羊毛毡玩偶,这种羊毛毡玩偶可在保证细节清晰的情况下进行批量生产。
[0006]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7]—种羊毛毡玩偶,包括由聚氨酯海绵制成的玩偶本体、羊毛和装饰件;所述羊毛覆盖在玩偶本体表面,该羊毛刺入玩偶本体内进行固定;所述装饰件安装在玩偶本体上。
[0008]优选的,所述玩偶本体包括头部、躯干、一对手部、一对脚部和尾部;所述头部安装在躯干的顶部;所述手部分别安装在躯干上部的两侧;所述脚部分别安装在躯干下部的两侧;所述尾部安装在躯干下部的背面。
[0009]优选的,所述装饰件为眼睛部件,该眼睛部件安装在头部正面的两侧。
[0010]优选的,所述头部的顶部设有吊环。
[0011]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2]玩偶本体采用聚氨酯海绵制成,其密度高,加工成型简单,抗挤压能力强,而且成型之后具有手感柔和、细节清晰、栩栩如生等多种优点;上述的聚氨酯海绵不但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成型的问题,也保持了羊毛毡玩偶柔软的特定,并同时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大批量生产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这种聚氨酯海绵是环保无毒的,即用此材质制造的玩偶适合各个年龄层次,无需担心对身体造成危害。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0015]图3为本实用新型羊毛的安装示意图。
[0016]附图标记如下:
[0017]1、玩偶本体;11、头部;12、躯干;13、手部;14、脚部;15、尾部;2、羊毛;3、眼睛部件;4、吊环。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9]本实用新型如图1至3所示,从图中可知,所述羊毛毡玩偶包括由聚氨酯海绵制成的玩偶本体1、羊毛2和眼睛部件3 ;所述羊毛2覆盖在玩偶本体I表面,该羊毛2用针刺入玩偶本体I内进行固定。其中,所述玩偶本体I包括头部11、躯干12、一对手部13、一对脚部14和尾部15 ;所述头部11安装在躯干12的顶部,而所述眼睛部件3安装在头部11上,该头部11的顶部设有吊环4 ;所述手部13分别安装在躯干12上部的两侧;所述脚部14分别安装在躯干12下部的两侧;所述尾部15安装在躯干12下部的背面。
[0020]由于上述的玩偶本体I由聚氨酯海绵制成,其密度高,加工成型简单,抗挤压能力强,而且成型之后具有手感柔和、细节清晰、栩栩如生等多种优点;上述的聚氨酯海绵不但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成型的问题,也保持了羊毛毡玩偶柔软的特定,并同时解决了现有羊毛毡玩偶难以大批量生产的困境,更重要的是,这种聚氨酯海绵是环保无毒的,即用此材质制造的玩偶适合各个年龄层次,无需担心对身体造成危害。
[0021 ]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羊毛毡玩偶,其特征在于:包括由聚氨酯海绵制成的玩偶本体、羊毛和装饰件;所述羊毛覆盖在玩偶本体表面,该羊毛刺入玩偶本体内进行固定;所述装饰件安装在玩偶本体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羊毛毡玩偶,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偶本体包括头部、躯干、一对手部、一对脚部和尾部;所述头部安装在躯干的顶部;所述手部分别安装在躯干上部的两侧;所述脚部分别安装在躯干下部的两侧;所述尾部安装在躯干下部的背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羊毛毡玩偶,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件为眼睛部件,该眼睛部件安装在头部正面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羊毛毡玩偶,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的顶部设有吊环。
【文档编号】A63H3/02GK204107029SQ201420275475
【公开日】2015年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27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27日
【发明者】涂雄 申请人: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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