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下支撑装置,具有并列安置于水面下的一对水下导轨;
表演平台,在水下导轨上移动,其上部突出于水面;
仿生形的表演装置,安装在表演平台上;
防侧翻装置,与表演平台连接,用于防止表演装置在表演平台上进行表演动作时发生侧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表演平台包括:
船体,其底部设置有分别安置在一对水下导轨上的两排行走轮;
一对驱动装置,驱动两排行走轮沿所述一对水下导轨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
驱动电机,具有沿船体长度延伸方向相背伸出的一对传动轴;
一对变速箱,具有输入轴和相背伸出的一对输出轴;
其中,所述输入轴与所述传动轴连接;
其中,所述一对输出轴的延伸方向与所述传动轴垂直,且每个输出轴的末端安装一个行走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还包括:
安置在所述船体侧边中部的两排支撑滚轮,分别沿所述一对水下导轨的顶端面移动;
其中,每排所述支撑滚轮位于安置在所述船体的船艏和船尾处的多个行走轮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防侧翻装置包括:
侧置配重组件,沿所述船体的防倾翻侧间隔设置;
防倾翻导轮组件,沿所述船体的所述防倾翻侧间隔设置;
底置配重组件,沿靠近所述船体的所述防倾翻侧的底部设置;
其中,所述水下导轨的侧端面设置导轮行走槽,所述防倾翻导轮组件的导轮沿导轮行走槽行走。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表演装置为白鹭表演装置,安置在所述表演平台的中部,包括:
回转底座,安装于与所述表演平台连接的固定底座上;
白鹭机构,具有与回转底座连接的鹭身组件和与鹭身组件连接的鹭头组件;
驱动机构,用于驱动回转底座、鹭身组件和鹭头组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白鹭表演装置还包括:
喷泉机构,设置在所述白鹭机构上,用于吸纳海水并将海水从所述鹭身组件和/或所述鹭头组件喷出,以便所述白鹭机构模拟白鹭展翅的姿势。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白鹭表演装置还包括控制机构,具有:
任务管理单元,具有预设的用于驱动所述白鹭机构运动的动作指令;
伺服控制单元,分别连接所述任务管理单元和所述驱动机构,用于根据所述动作指令控制所述驱动机构执行相应动作;
液压源单元,与所述驱动机构连接,用于为驱动机构提供高压油;
油源控制单元,分别连接任务管理单元和液压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动作指令控制液压源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表演装置为海豚表演装置,安置在所述表演平台的倾翻侧,其包括:
海豚机构,安置在所述表演平台一侧,具有其尾部与所述表演平台铰接的豚身组件和可置于豚身组件的背部的豚鳍组件;
驱动机构,包括:安置在表演平台上的使豚身组件绕表演平台升起的豚身驱动机构;以及与豚身组件连接的使豚鳍组件升起至豚身组件背部的豚鳍驱动机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水面表演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海豚表演装置还包括:
喷泉机构,设置在所述海豚机构上,用于吸纳海水并将海水从所述豚身组件喷出,以便所述海豚机构模拟出水时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