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运动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47523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水上运动器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运动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水上运动器械。



背景技术:

水上运动有着独特的运动魅力,也是许多普通人的梦想。不管是帆船、滑水,还是龙舟、摩托艇,水上项目不仅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在普通人群中普及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但是这些水上运动的运动方式都需要借助外来的动力或水的浮力,而且这些水上运动器械的成本及造价较高,不适合大众参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上运动器械,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水上运动需要借助外来的动力或水的浮力以及水上运动器械成本及造价较高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水上运动器械,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设置有脚踏部,所述脚踏部用于固定使用者的足部;

所述支架的底部设置有压水板,所述压水板的一端与所述支架铰接,所述压水板的另一端为自由端,用于以铰接点为基点在所述支架的底部旋转。

所述压水板的铰接端为具有尖角的一端;所述压水板与所述支架之间的夹角为0°-90°。

所述压水板上设置有弹性复位元件,所述弹性复位元件用于促使打开的所述压水板沿顺时针方向旋转。

所述支架包括交错设置的第一横杆和第一竖杆,所述第一横杆和所述第一竖杆的径向横截面均为两端小中间大的梭形。

所述第一横杆包括多根组合杆,所述组合杆首尾相连;所述第一竖杆上设置有连接孔,所述组合杆设置在所述连接孔内。

所述支架的底部设置有下层网格架,所述下层网格架上铰接设置有下层压水板。

所述下层网格架包括交错设置的第二横杆和第二竖杆,所述第二横杆和所述第二竖杆的径向横截面均为两端小中间大的梭形。

所述支架的底端设置有行走支架,所述行走支架的底面为向外凸出的弧面,所述行走支架用于在地面上或在水底行走时提供支撑。

所述脚踏部上设置有相互粘接固定的固定带;所述脚踏部上设置有调节大小的定位环。

所述支架上设置有撑杆,所述撑杆上设置有多个斜杆,所述斜杆与所述支架相连;

所述撑杆包括多根连接杆,所述连接杆首尾相连。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水上运动器械,支架的底部有压水板,压水板可在支架的底部旋转,当支架被压入水面以下时,压水板由于受到水的反作用力而顺时针转动到闭合状态,使支架和压水板形成一个较大的封闭面,并对使用者起到支撑作用;当支架从水中向上抬起时,压水板逆时针转动到打开状态,因此能够较为轻松的将支架从水中向上抬起,重复的将支架向下压或向上抬起,即可实现漂浮在水上或在水上前进,且无需借助外来的动力或水的浮力;此外,由于所需的零部件较少,而且通过常规的加工方式即可获得,因此其成本及造价较低,比较适合大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正视图;

图3是图1所示支架的正视图;

图4是图3所示第一竖杆在A-A处的剖视图;

图5是图3所示第一横杆在B-B处的剖视图;

图6是图3所示第一横杆的爆炸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4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8是图7所示下层网格架的正视图;

图9是图8所示第二横杆在C-C处的剖视图;

图10是图7所示撑杆的爆炸图。

附图标记:

1-支架; 2-撑杆; 3-脚踏部;

4-压水板; 5-下层网格架; 6-行走支架;

7-下层压水板; 11-第一横杆; 12-第一竖杆;

21-斜杆; 22-连接杆; 51-第二横杆;

52-第二竖杆; 111-组合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所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水上运动器械,包括支架1,支架1上设置有脚踏部3,脚踏部3用于固定使用者的足部;支架1的底部设置有压水板4,压水板4的一端与支架1铰接,压水板4的另一端为自由端,用于以铰接点为基点在支架1的底部旋转。

优选的,相邻压水板4的固定端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压水板4的宽度,以减小支架1从水面中抬起时的阻力。

支架1包括外框和骨架,外框可呈长方形、椭圆形或脚掌形,且外框和骨架均为中空结构;骨架设置在外框的内部,骨架由多根骨架管交错而成,能够起到支撑和加强的作用。

支架1和压水板4均可设置为矩形,该种结构的压水板4的受力较为均匀;压水板4上具有尖角的一端与支架1铰接,使压水板4能以铰接点为基点进行旋转,因此压水板4有关闭和打开两种状态:当压水板4为关闭状态时,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角度为零;当压水板4为打开状态时,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角度不大于90°。

压水板4的长度与支架1的宽度相同,使其更具美观性。

此外,压水板4还可设置为三角形,且两块或多块压水板4可拼接成一块矩形板。

使用者可根据需要选择压水板4的数量,压水板4的数量越少则需要的力量越大,压水板4的数量越多则需要的力量越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具体使用方法为:使用者的足部固定在脚踏部3中,当使用者的足部用力向下踩时,支架1被压入水面以下,压水板4由于受到水的反作用力而顺时针转动到闭合状态,即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角度为零,使支架1和压水板4形成一个较大的封闭面,并对使用者起到支撑作用;当使用者的足部向上用力,使支架1从水中向上抬起时,压水板4在重力的作用下转动到打开状态,因此能够较为轻松的将支架1从水中向上抬起,如此重复的将支架1向下压或向上抬起,使用者即可漂浮在水上或在水上前进,且在此过程中无需借助外来的动力或水的浮力,而是依靠自身的体力,因此能够锻炼使用者的体能和肌肉力量以及手眼和全身的协调能力和平衡能力。

压水板4的右端与支架1铰接,具体来说,压水板4与支架1通过合页相连,该合页的两端分别与压水板4和支架1固定,该合页的开门角度小于或等于90°。

压水板4可选择质量轻、强度高的材料制成,例如由碳纤维材料制成,碳纤维材料不仅质量轻而且强度高,因此既能够保证使用的强度又不会为使用者带来过多的负重。

支架1为分体式设置,可以进行拆卸和组装;支架1为可折叠式结构,可沿长度方向进行折叠;分体式的支架1和可折叠式的支架均能够方便携带和运输。

脚踏部3可设置为与支架1固定的鞋体,该鞋体上可设置镂空部;脚踏部3还可设置为可调节大小的固定环,以适合不同的脚部尺码。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无需借助外来的动力或水的浮力,而是依靠自身的体力,以利于使用者的身心健康,此外由于所需的零部件较少,而且通过常规的加工方式即可获得,因此其成本造价较低,比较适合大众消费。

实施例2: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正视图;如图2所示,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水上运动器械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具体来说:压水板4的铰接端为具有尖角的一端,可设置为弧形尖端,即压水板4下端的边线上设置有倒圆角,能够减小压水板4在水中向上抬起时受到的阻力。

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夹角为0°-90°。压水板4为0°时即为关闭状态,此时压水板4和支架1均处于同一平面内(如图2所示),当压水板4沿逆时针转动时,此时压水板4为打开状态,且最大转角为90°,即压水板4处于垂直状态。

压水板4的铰接端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压水板4的宽度,因此,当压水板4为闭合状态时,压水板4之间没有间隙,使压水板4形成一个完整的平面,能够增大与水的接触面积,提高该水上运动器械的可操纵性。

压水板4上设置有弹性复位元件,弹性复位元件用于将打开的压水板4恢复至闭合状态。

弹性复位元件可设置为自动回位弹簧合页。当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角度为90°时会推动压水板4顺时针旋转,促进压水板4的闭合,避免压水板4打开到最大角度时无法闭合的现象。

此外,弹性复位元件还可设置为弹性皮筋,弹性皮筋也能起到促进压水板4的闭合的作用。具体来说,弹性皮筋一端固定在压水板4的自由端,弹性皮筋的另一端固定在支架1上;弹性皮筋达到最大伸长量时,压水板4与支架1之间的角度为90°,随后弹性皮筋收缩,并且在水的反作用下,压水板4能够恢复至闭合状态。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使压水板4在达到最大旋转角度时能够自动复位。

实施例3:

图3是图1所示支架的正视图;图4是图3所示第一竖杆在A-A处的剖视图;图5是图3所示第一横杆在B-B处的剖视图;图6是图3所示第一横杆的爆炸图;如图3-6所示,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水上运动器械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具体来说:支架1可设置为网格骨架,支架1包括交错设置的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的径向横截面均为两端小中间大的梭形(如图4和图5所示)。横截面为梭形的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能够减小向上抬起支架1时水的阻力。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能够减小支架1入水和出水时受到的阻力。

优选的,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均设置为中空结构,能够减轻支架1的重量,减轻使用者的负重。

第一横杆11包括多根组合杆111,组合杆111首尾相连(如图6所示)。

优选的,组合杆111的数量为3根,因此支架1可被拆分为3段,能够方便携带和运输。

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可通过螺纹连接或焊接的方式进行固定。

优选的,第一横杆11和第一竖杆12的数量均为四根;其中两个第一横杆11和两根第一竖杆12组成矩形边框,另外两根第一横杆11和另外的两根第一竖杆12位于矩形框之内,起到支撑和加强的作用,且位与矩形边框之内的两根的第一竖杆上设置有连接孔,用于穿入第一横杆11,即:组合杆111的尾端穿入连接孔中,并与相邻的合杆111的首端固定连接。

组合杆111之间可通过螺纹固定连接,使其连接可靠且方便拆卸。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能够方便携带和运输。

实施例4: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4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8是图7所示下层网格架的正视图;图9是图8所示第二横杆在C-C处的剖视图;如图7-9所示,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水上运动器械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具体来说:支架1的底部设置有下层网格架5,下层网格架5上铰接设置有下层压水板7,下层网格架5能够增强支架1的支撑力。

与压水板4的结构类似,下层压水板7的铰接端也为尖端,能够减小下层压水板7在水中向上抬起时受到的阻力。

此外,下层网格架5的面积可小于支架1的面积,相邻的下层压水板7之间的距离可大于下层压水板7的宽度,且下层压水板4的数量可少于压水板4的数量,以提高该水上运动器械的可操纵性。

下层网格架5包括交错设置的第二横杆51和第二竖杆52,第二横杆51和第二竖杆52的径向横截面均为两端小中间大的梭形(如图9所示),能够减小在水中向上抬起时受到的阻力。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能够增强支架1的支撑力、提高水上运动器械的可操纵性。

实施例5: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水上运动器械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具体来说:支架1的底端设置有行走支架6(如图8所示),行走支架6的底面为向外凸出的弧面,行走支架6用于在地面上或在水底行走时提供支撑。

优选的,行走支架6包括横杆、竖杆以及与地面接触的弧形杆,该弧形杆的形状为两端高中间低的弧形,横杆和竖杆的形状均为扁平条状,能够减小行走支架6在水中运行时的阻力。

由于支架1的底端设置压水板4,不能直接接触地面,而使用者在准备下水时还需在地面上行走一段路程,因此行走支架6的作用是方便使用者在地面上行走;此外,还可用于支撑使用者在水底行走。

行走支架6与支架1之间为可拆卸连接,具体来说,行走支架6的上端分别设置有四根连接竖杆,且四根连接竖杆的上端均与支架1可拆卸连接,例如螺纹连接,因此行走支架6可与支架1分离,能够方便携带。

为了防止压水板4与行走支架6上的连接竖杆产生干涉,在连接竖杆对应位置处的压水板4上设置缺口,该连接竖杆设置在该缺口内,使行走支架6不会影响压水板4的转动。

此外,当支架1的底端设置有下层网格架5时,可在下层网格架5的底部设置行走支架6。行走支架6与支架1和下层网格架5之间通过连接竖杆相连,具体来说,连接竖杆包括上层连接竖杆和下层连接竖杆,上层连接竖杆与下层连接竖杆之间可拆卸连接,例如螺纹连接;上层连接竖杆的两端分别与支架1和下层网格5相连,下层连接竖杆的两端分别与下层网格5和行走支架6相连。

类似的,为了压水板4和下层压水板7与行走支架6上的连接竖杆产生干涉,分别在上层连接竖杆对应位置处的压水板4上设置第一缺口,在下层连接竖杆对应位置处的下层压水板7上设置第二缺口,且该上层连接竖杆位于第一缺口内,下层连接竖杆位于第二缺口内,使行走支架6不会影响压水板4和下层压水板7的转动。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能够方便在地面上或在水底行走。

脚踏部3上设置有相互粘接固定的固定带;脚踏部3上设置有调节大小的定位环。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在运动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使用者可以迅速将固定带撕开,从而能够快速脱离水上运动器械,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实施例6:

图10是图7所示撑杆的爆炸图;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本实施例对水上运动器械作了进一步的改进,具体来说:支架1上设置有撑杆2,撑杆2上设置有多个斜杆21,斜杆21与支架1相连(如图7所示)。撑杆2的作用是可以调整水上运动器械的平衡和稳定方向,此外斜杆21能够起到加强的作用。

撑杆2包括多根连接杆22,连接杆22首尾相连(如图10所示)。

撑杆2与支架1之间可拆卸连接,例如铆接或螺纹连接。

撑杆2与斜杆21之间为可拆卸连接,便于携带。

撑杆2和斜杆21的作用是:使用者双手分别扶住左右两根撑杆,就可以控制水上运动器械的稳定、平衡和方向。

本发明提供的水上运动器械,能够稳定和控制水上运动器械的方向,方便使用者的操作。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网格架1、压水板4、撑杆2、脚踏部3、下层网格架5、下层压水板7、行走支架6以及撑杆2,这些构成部分之间均是可拆卸的,以便于运输和携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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