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8769阅读:5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呼吸训练仪,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



背景技术:

在呼吸系统疾病的康复中,呼吸功能的训练十分关键。现市场上常用的呼吸功能训练仪器存在结构复杂、操作严密、成本较高等缺陷,导致一般家庭不宜使用。另外,病人在呼吸训练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惰性等心理,而现有的训练仪器无法有效应对患者的消极或不配合训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疗效明显。

该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包括一呼吸面罩和一训练配件,呼吸面罩用以罩设在患者嘴鼻处,呼吸面罩上设有一呼吸管口,训练配件为一个具有通孔的训练管,训练管一端通过可拆卸结构连接在呼吸管口的端部,训练管上还设有用以控制通孔开口大小的阀门。

所述的通孔内径小于等于呼吸管口内径。

所述的阀门下部还设有一带阀门开口角度的刻度板。

所述的呼吸面罩的底部还设有一圈充气垫,充气垫上设有充气单向阀。

所述的呼吸面罩的两侧还设有套头带。

所述的可拆卸结构为螺纹配合结构或卡扣结构。

所述的阀门为手动的球阀或蝶阀。

采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1、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

2、通过阀门开关控制训练管通孔大小,以控制空腔进出量的大小,当通孔径向流通面积小于正常的呼吸管口径向流通面积时,患者得不到足够的氧气,就迫使其必须加大呼吸的力度,从而使呼吸肌的力量得到有效的训练。

3、可根据患者情况及训练需求进行相应调整阀门开口大小,以进行相符的呼吸锻炼。

4、由于被动呼吸,可防止患者消极训练。

5、只需一个训练配件,疗效明显,适于医院、家庭等各种场合地广泛使用。

附图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中,相同的附图标记始终表示相同的特征,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带球阀的训练管的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呼吸训练仪的佩戴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如图1所示,其主要包括一呼吸面罩1和一训练配件,呼吸面罩1用以罩设在患者嘴鼻处,呼吸面罩1上设有一呼吸管口2,训练配件为一个具有通孔5的训练管3,训练管3一端通过可拆卸结构连接在呼吸管口2的端部,训练管3上还设有用以控制通孔5开口大小的阀门4。通过阀门4开关控制训练管3通孔5大小,以控制空腔进出量的大小,当通孔5径向流通面积小于正常的呼吸管口2径向流通面积时,患者得不到足够的氧气,就迫使其必须加大呼吸的力度,从而使呼吸肌的力量得到有效的训练。开度越大,呼吸训练强度越小,开度越小,呼吸训练强度越大。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通孔5内径小于或等于呼吸管口2内径。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阀门4下部还设有一带阀门4开口角度的刻度板10,刻度可以为阀门4打开角度,或者与患者训练所需相应的强度等级。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呼吸面罩1的底部还设有一圈充气垫6,充气垫6上设有充气单向阀7,通过充气可使呼吸面罩1佩戴更加舒适,也更加密封。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呼吸面罩1的两侧还设有套头带8,佩戴时,可通过套头带8套在头部进行固定。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可拆卸结构可采用螺纹配合结构9、卡扣结构等连接方式,方便拆装和更换。

所述的阀门4可采用手动的球阀或蝶阀或其他阀门。

使用时,可根据不同患者的自身情况及训练需求,先将训练管3的阀门调整至相应的开口或等级处,然后安装在呼吸管口2上,再戴在患者头部,受训练管3的通孔5径向流通面积小于正常的呼吸管口2径向流通面积时,患者得不到足够的氧气,就迫使其必须加大呼吸的力度,从而使呼吸肌的力量得到有效的训练。一般可采用配戴一分钟,休息五分钟的训练方式,循序渐进。

综上所述,采用本实用新型的带阀门的面罩式呼吸训练仪,能够带来以下几个优点:

1、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使用方便。

2、通过阀门开关控制训练管3通孔5大小,以控制空腔进出量的大小,当通孔5径向流通面积小于正常的呼吸管口2径向流通面积时,患者得不到足够的氧气,就迫使其必须加大呼吸的力度,从而使呼吸肌的力量得到有效的训练。

3、可根据患者情况及训练需求进行相应调整阀门开口大小,以进行相符的呼吸锻炼。

4、由于被动呼吸,可防止患者消极训练。

5、只需一个训练配件,疗效明显,适于医院、家庭等各种场合地广泛使用。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说明书仅是本实用新型众多实施例中的一种或几种实施方式,而并非用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于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均等变化、变型以及等同替代等技术方案,只要符合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所保护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