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运动器具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蹦床的改进,具体说是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
背景技术:
蹦床通常由边框、支腿、跳布、护栏和护网组成,在小型蹦床上通常还设计上扶手,用于确保使用者的安全。扶手作为蹦床部件与蹦床组装在一起。目前,小蹦床的扶手通常是将扶手侧管用螺栓或弹簧豆与支腿连接在一起,由于蹦床是运动器材,频繁的震动会使螺栓松动、弹簧豆磨损,造成扶手松动甚至脱离失去保护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便于将扶手下端与蹦床支腿结合在一起,且连接稳定、可靠,避免扶手与蹦床支腿脱离或松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包括蹦床边框上安装的蹦床支腿、扶手及蹦床支腿与扶手的连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包括中间连接管和下端连接管,所述中间连接管为两根直管并排连接为一体,并竖向固定在所述蹦床边框上,所述下端连接管包括底座、蹦床支腿插管、扶手下端插管,所述的蹦床支腿插管和扶手下端插管隔距竖直设置在底座上,所述蹦床支腿下部插入所述中间连接管的一直管中,且下端插入所述蹦床支腿插管中,所述扶手下部插入所述中间连接管的另一直管中,且下端插入所述扶手下端插管中。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蹦床支腿为圆形管,所述扶手下端为圆形管,所述蹦床支腿插管及所述扶手下端插管均为圆管,所述蹦床支腿插管的内径略大于蹦床支腿的外径,所述扶手下端插管的内径略大于所述扶手下端的外径。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底座为实心体,所述蹦床支腿插管及所述扶手下端插管的底部封闭,所述蹦床支腿插管与所述扶手下端插管之间通过连接块连为一体,所述连接块的顶面与所述蹦床支腿插管及所述扶手下端插管的上端平齐,所述连接块的两侧面为内凹弧面。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座的顶面积大于所述连接块、所述蹦床支腿插管及所述扶手下端插管的总投影面积,所述底座顶面周边露出一圈边沿,所述蹦床支腿插管及所述扶手下端插管外侧面与所述底座顶面周边连接处均设置加强筋。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下端连接件为工程塑料注塑成型的一体结构。
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蹦床边框为金属管连接而成,所述中间连接管中的两根直管均为金属管,且所述两根直管焊接为一体,所述中间连接管有两个,两个所述中间连接管对称焊接在所述蹦床边框上,所述扶手为n形,所述扶手的两侧下部分别插入对应的所述中间连接管的直管中。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用中间连接管和下端连接管将蹦床与扶手连接为一体,不再用螺栓或弹簧豆连接,避免频繁震动造成的螺栓松动、弹簧豆磨损现象发生,使扶手与蹦床支腿连接稳定、可靠,蹦床整体更加稳固,有利于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的装配分解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下端连接件的立体图。
图中的序号为:1-底座、2-蹦床支腿插管、3-扶手下端插管、4-蹦床支腿、5-扶手、6-中间连接管、7-蹦床边框、8-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见图1、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安装扶手的蹦床的实施例,包括蹦床边框7上安装的蹦床支腿4、扶手5及蹦床支腿4与扶手5的连接件。所述连接件包括中间连接管6和下端连接管,中间连接管6为两根直管并排连接为一体,并竖向固定在蹦床边框7上。下端连接管包括底座1、蹦床支腿插管2、扶手下端插管3,蹦床支腿插管2和扶手下端插管3隔距竖直设置在底座1上,将蹦床支腿4下部插入中间连接管6的一直管中固定,且蹦床支腿4下端插入蹦床支腿插管2中,将扶手5下部插入中间连接管6的另一直管中,且扶手5下端插入扶手下端插管3中。
具体而言:蹦床支腿4为圆形管,扶手5下端为圆形管,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均为圆管,蹦床支腿插管2的内径略大于蹦床支腿4的外径,扶手下端插管3的内径略大于扶手5下端的外径。
上述的底座1为实心体,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的底部封闭,蹦床支腿插管2与扶手下端插管3之间通过连接块9连为一体,连接块9的顶面与上述的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的上端平齐,连接块9的两侧面为内凹弧面。
上述底座1的顶面积大于所述连接块、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的总投影面积,且底座1顶面周边露出一圈边沿1-1。在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外侧面与底座1的顶面周边连接处均设置加强筋8。使蹦床支腿插管2及扶手下端插管3的结构更加稳定。
上述蹦床边框7为金属管连接而成一圈,上述中间连接管6中的两根直管均为金属管,且所述两根直管焊接为一体,本实施例的中间连接管6有两个,两个所述中间连接管6对称焊接在蹦床边框7上,上述扶手5为n形,扶手5的两侧下部分别插入对应的中间连接管6的直管中。
为了节约成本,加工和安装方便,上述的下端连接件为工程塑料注塑成型的一体结构。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作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