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装置和分别与驱动电路并联的数控灯组模块(1)、投影成像模块(3)、智能控烟地台模块(2);数控灯组模块(1)包括电脑灯和控制电脑灯的电脑调音台,所述接收装置用于接受被数控后台模块控制的投影成像模块(3)的投影;所述智能控烟地台模块(2)包括控烟地台,用于检测烟雾浓度的检测仪,与检测仪通讯连接的单片机,烟雾机,控制烟雾机启动的触发器,用于控制触发器的中控机,所述单片机将检测信号进行处理后与中控机双向通讯连接;所述检测仪、单片机、烟雾机、触发器、中控机均设于控烟地台内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烟地台由龙骨合板搭建而成,其高20~33cm,并每隔6cm开出烟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雾机以水为原料进行输出水雾。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控灯组模块(1)由9组电脑灯与电脑调音台组成,所述电脑灯和电脑调音台通讯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成像模块(3)由一台4通道的融合服务器与4台松下工程投影机组成;所述用于接收粒子图像的融合服务器与投影机通讯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机流明度不低于6000流明。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装置上设有8个直径为9cm的圆孔。
8.如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装置为墙面或屏幕。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光电竹竿舞舞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墙面或屏幕上刷有幕布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