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包括具有上部开口结构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四周箱壁和设置在四周箱壁底部的箱底,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可以相对四周箱壁运动而打开箱体的底部以卸出体育器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周箱壁的底部设有沿水平方向延伸的导轨,所述箱底可以沿着所述导轨水平滑动而打开箱体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的一侧设有把手,所述箱底与设有把手相对的一侧设有与所述四周箱壁的底部挡止配合的限位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上开设有贯穿箱底厚度的减重透气漏水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可以相对四周箱壁向下转动而打开箱体的底部以卸出体育器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箱底包括通过铰接件与四周侧壁的底边连接的第一板体和通过铰接件与四周侧壁的底边连接第二板体,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构成双扇翻转门结构,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通过锁扣件固定在水平闭合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卸式体育器材收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件为插销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