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852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车具有第一形态和第二形态,所述玩具车包括:

底盘,所述底盘具有相对的第一底盘表面和第二底盘表面;

车体组件,所述车体组件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底盘,所述车体组件可聚拢于所述底盘上,且可展开并连接于所述底盘外周的一侧,所述车体组件具有相对的第一车体表面和第二车体表面;

在所述玩具车处在所述第一形态时,所述车体组件聚拢于所述底盘的所述第二底盘表面上且所述第一车体表面和所述第一底盘表面构成所述玩具车的外表面;

在所述玩具车处在所述第二形态时,所述车体组件聚拢于所述底盘的所述第一底盘表面上且所述第二车体表面和所述第二底盘表面构成所述玩具车的外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组件可展开并位于所述底盘的前侧或后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组件包括相互连接成一个整体的前部件、后部件、左部件、右部件和上部件,在所述车体组件聚拢于所述底盘上时,所述前部件、所述后部件、所述左部件、所述右部件和所述上部件分别位于所述底盘的前端、后端、左端、右端和上方,所述前部件和所述后部件中的一个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底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件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底盘,所述上部件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前部件,所述左部件、所述右部件和所述后部件分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上部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件与所述底盘可拆卸地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部件和所述右部件分别与所述底盘可拆卸地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件、所述后部件、所述左部件、所述右部件和所述上部件均具有彼此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前部件、所述后部件、所述左部件、所述右部件和所述上部件中的每个部件的所述第一表面共同构成所述第一车体表面,所述前部件、所述后部件、所述左部件、所述右部件和所述上部件中的每个部件的所述第二表面共同构成所述第二车体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件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结构不同,所述上部件的所述第一表面上设有沿前后方向分布的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所述第二凸起呈“T”形,所述上部件的所述第二表面上设有沿前后方向分布的第三凸起和第四凸起,所述第四凸起内形成有上端敞开的容纳槽。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包括车轮组件和上下彼此连接的两个子部件,两个所述子部件的朝向彼此的一端敞开且相连,两个所述子部件的远离彼此的表面分别构成所述第一底盘表面和所述第二底盘表面,所述车轮组件的旋转轴夹设于两个所述子部件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子部件中的一个上设有卡接柱且另一个上设有与所述卡接柱配合的卡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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