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53162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掌上运动器具,具体是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



背景技术:

人体的自主运动由大脑支配,同时,大脑支配的肢体活动可以锻炼大脑的发育,保持大脑的活力,增强肢体运动的灵活性。手指运动涉及多个关节的协调配合,医学证实,手指的协调运动不但可以锻炼手指的灵活性,更能加强大脑的活力,对于婴幼儿,可以加强大脑发育,对于老年人,则可以保持大脑活力,防止或缓解老年痴呆的可能。

对于婴幼儿通过手指运动加强大脑发育,目前未有合适的器具来配合;而对于老年人的手指运动,只有传统的掌上保健球或核桃等器具,缺乏趣味性,运动力度单一,这都为人们的手指运动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包括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多棱体,每个多棱体的棱数相互独立,多棱体的内部均设置有一个内置磁体并且一个以上的内置磁体采用旋转轴旋转安装在多棱体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一个以上的内置磁体上设置有用于调整内置磁体与多棱体之间位置的调节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多棱体的棱角部件均采用倒角处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产品设计合理,结构和生产工艺简单,形式多样,采用了由内置磁体实现的具有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可以增强运动的趣味性,通过调节可以调节磁力从而来调节运动量,使得把玩力度具有随机性,起到更好的锻炼效果,可以加强婴幼儿的大脑锻炼和保持老年人的大脑活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中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中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多棱体,2-内置磁体,3-旋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包括两个八棱体,两个八棱体内部均设置有内置磁体,左侧八棱体的内置磁体上设置有旋转轴,内置磁体可以在八棱体内沿着旋转轴转动,右侧八棱体的内置磁体固定不动。

由于两个八棱体的内置磁体之间存在磁场的吸引力,两个八棱体可以吸合在一起,将两个八棱体握在手掌中,当用手指推动或拨动一个八棱体时,使两个内置磁体之间沿当前接触面滑动,由于两个八棱体内置磁体之间磁场的吸引力,使左侧的内置磁体跟随滑动角度发生旋转,滑动到一起距离时,其中至少一个八棱体的接触面发生更换,两个八棱体再次吸合在一起。如此循环,由于两个八棱体表面存在棱角,使二者之间的滚动呈跳跃状态,即啪嗒啪嗒不断跳跃、吸合,有一定的趣味性。同时,由于磁场的磁氧效果,可以改善人体血氧机能,具备一定的保健效果。

实施例2

一种动感的、力度可调的掌上运动器具,包括两个八棱体,两个八棱体内部均设置有内置磁体并且其中一个内置磁体偏心安装在八棱体中,左侧八棱体的内置磁体上设置有旋转轴,内置磁体可以在八棱体内沿着旋转轴转动,右侧八棱体的内置磁体固定不动。

由于内置磁体与各个棱面之间的距离不一,使得把玩时各次拨动之间需要的力度随两个内置磁体之间的距离变化而变化,增加了趣味性。同时,由于磁场的磁氧效果,可以改善人体血氧机能,具备一定的保健效果。

该产品中多棱体棱数的变化或者组合、多棱体个数的组合、立体方向的把玩组合、内置磁体形状的变化、内置磁体设计成单极体或多极体以及将多棱体改为球体、扁球体等形状均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多棱体棱数的变化或组合,比如两个七棱体组成一对掌上器具,或一个五棱体与一个六棱体组合成一对掌上器具;多棱体个数的组合,比如3个或4个多棱体组合成一个把玩对,或由把玩者自由加减多棱体个数实现自由组合;立体方向的把玩组合,可将某个或多个内置磁体变更为万向轴的方式,实现多个多棱体之间在立体空间的运动-吸合;内置磁体形状的变化,如设计成单极球形磁体(例如整个球面均为S极,而球心为N极),多棱体内部为球形内腔,内置磁体与多棱体内腔之间设有足够的间隙和润滑,可以实现内置磁体相对多棱体之间无实体旋转轴的万向相对转动;内置磁体设计成单极体或多极体,可以使多棱体之间的跳动力度同样存在可变性,趣味性和不可预见性增强。不转动的内置磁体可以选用软磁材料,可以降低成本

调节机构可以自由调节内置磁体在多棱体内的位置,从而改变内置磁体之间的距离,进而改变把玩力度;多棱体棱角部位进行倒角处理,以防止把玩过程中挤压手掌肌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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