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气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218阅读:5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爆竹气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爆竹的改进。
现有的爆竹,其不足是引爆后产生毒气,还会使人致残及产生火灾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避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的一种引爆后不产生毒气、不伤害人体且无火灾事故产生的爆竹气球。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的措施来实现采用胶质或别的材质制成气球,气球一端设置充气口,另一端设置粘胶,在气球里充气,在粘胶处固紧引线。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一是引爆后无毒气产生;二是不产生火灾事故;三是不会伤害人体。
附图
图面说明如下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本实用新型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作进一步详述参照附图,本实用新型由气球1、充气2、充气口3、粘胶4、引线5组成,在气球1的一端设置充气口3,另一端设置粘胶4,在气球1里充气2,粘胶4固紧引线5。
使用时将充气后的气球充气口扎紧,点燃引线,当引线燃至气球时,气球爆裂产生响声。
本实用新型是一个娱乐性产品,弥补禁止烧爆竹的一种乐趣,可增加节日气氛。
权利要求一种由引线(5)组成的爆竹气球,其特征是该气球还由气球(1)、充气(2)、充气口(3)、粘胶(4)组成,在气球(1)一端设充气口(3),另一端设粘胶(4),粘胶(4)固紧引线(5),气球里充气(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爆竹的改进,由气球、充气、充气口、粘胶、引线组成,在气球一端设充气口,另一端设粘胶,粘胶固紧引线,气球里充气。本实用新型引爆无毒气,不产生火灾事故,不伤害人体;是禁烧爆竹后弥补的一种娱乐产品,可增加节日的气氛,设计新颖,可推广使用。
文档编号A63H5/00GK2244428SQ9524632
公开日1997年1月8日 申请日期1995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1995年12月14日
发明者陈庆胜 申请人:陈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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